同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反光牌桥牌印刷结果公告
按照直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中标(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HLJGCYC2309010020262428407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反光牌桥牌印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同江市凡艺美术社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通江街原乡企局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 20410.00
确定成交时间:2026-05-25 10:49: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类型:服务类
名称:反光牌桥牌印刷
项目周期:30
项目实施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同三路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同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同三路57号
联系方式: 0454-29107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爽
电话: 15546149730,0454-29107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同
江市凡艺美术社)的(反光牌桥牌印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反光牌桥牌印刷),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同江市凡艺美术社),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10
万元,资产总额为3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同江市凡艺美术社
日期:2026年5月25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