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
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6947933822604280611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服务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56947933822604280611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20日至2027年05月19日
服务内容:
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05-2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研、勘察设
计服务费用
预算编制服务合同
委托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
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托人(全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委托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托人(全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
改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的预算编制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二、服务期限
受托人的服务期限自本协议书签订日期之日起至本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委托
人审定并签章确认且支付完毕款项后止。受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向委托人
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预算编制报告一式4份。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延迟的可由受托人
提出申请后,经委托人审批后办理延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公平、公正、客观,符
合行业规范以及市场的正常价格水平。
四、酬金计取和支付方式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受托人的正常服务酬金(按该方式计算出来
的酬金包括受托人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税费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
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
[2011]742号)的收费标准,按【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对
应费率费率的95%收取咨询费
| 咨询项目名称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 100万元以下 | 101-500万元 | 501-1000万元 | 1000-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
2
| 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 | 预算造价 | 1.8% | 1.6% | 1.4% | 1.2% | 0.9% | 0.8% |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
注:造价咨询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五、支付方式
本合同实收费用按上述方式计取后,经双方确认无误且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全部
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委托人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若委托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委托人须向政府部门申请费用拨付,政府部门
的审批时间不计入上述付款期限内,委托人在上述期限内向政府部门申请拨款即视为
已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受托人具体收款时间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若因财政
资金安排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双方同意付款时间顺延,不属于委托人违约。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受托人提供与预算编制相关的资料。
2、委托人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及时答复。
3、委托人应按要求及时支付酬金。
七、受托人的义务
1、受托人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工作及与委托人的对接。
2、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提出建议或者异议后2日内给予答复。
3、受托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不得损害委托人、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及质量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成果。
5、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的全部或部分转给
任何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1、受托人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酬金的万分之三向委托人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委托人可解除合同,不需要向受托人支付任何费用,
且受托人须向委托人支付酬金金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所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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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委托人有权就其损失向受托人全额追偿;违约金应于违约事件发生后5天内支
付。
2、受托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未能通过委托人验收的,应及时
进行修改、重作并重新提供。若在委托人要求的合理限期内未能完成修改或经修改两
次以上(含两次)仍未能通过验收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向受托人支付对应的
费用,受托人须向委托人支付酬金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所受
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就其损失向受托人全额追偿。
3、受托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委托人有
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酬金金额的10%作为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所受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就其损失向受托人全额追
偿。
4、受托人提供的成果不符合要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的损失
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因此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
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
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
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佛山市南海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亦
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用途。受托人如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将资料泄露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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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其他用途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2.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3.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
托人执贰份,受托人执贰份。
| 委托人: | (盖章) | 受托人: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李清村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13829059786 | |
| 开户名: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 | ||
| 中路支行 | |||
| 帐号: | 200281726210001 | ||
| 税号: | 91440101734906039J | ||
| 邮政编码: | 510030 | ||
| 电话: | 0757-83806726 | ||
| 签订时间: | 2026年5月1日 | ||
| 签订时间: | 202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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