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文件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
| 标段(包)名称 | 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 性质 | 正常 | 是否延期开标 | 否 |
| 开标时间 | 2026-06-11 09:30:00 | 开标方式 | 一阶段开标 |
| 文件发布人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文件发布时间 | 2026-05-22 |
招标文件-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pdf
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
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1日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
南》。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联系人:龚德秀电话:020-8617844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项目负责人:陈子轩联系人:吴泽均电话:020-61101333-1868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及监测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9)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疑问提交时间:2026年月日时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提问一律不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署名。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结合自身条件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服务费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在检测及监测服务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104727.8元。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其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及监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及监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 |
| 3.4.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 3.4.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4.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6.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 |
| 3.6.3 | 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6.3 | 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要求 | 书》必须联合体各单位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的应填写联合体各单位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未按要求密封的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交易平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5.3 | 开标异议 | 5.3.1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5.3.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6.1.4 | 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 注: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定标原则和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开。 |
| 10.5 | 检测及监测服务要求 |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等见“委托人要求”相关内容。 |
| 10.6 | 其他 | 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供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套(1正1副,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及未经加密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电子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
| 10.7 |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 |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或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7 |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 |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即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7)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最高投标限价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CMA计量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联合体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
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
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
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
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
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
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
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
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
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除主要检测及监测内容外,其他检测及监测内容报招标人批准后可依法进行
分包,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及监测。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
标人自行承担,已含于投标报价中。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
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报价书;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及监测人员一览表;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9)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
对性的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10)工期承诺书;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5)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
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证
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的清晰扫描件。
3.4.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
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
证明材料。
3.4.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3.4.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4.6其他符合第二章第1.4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3.5备选投标方案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
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
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
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5.3.1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
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
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3.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1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
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
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
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
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
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
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
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
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
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
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
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
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
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
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
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及监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及监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其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格式十四、工期承诺书)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CMA计量认证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40分检测及监测方案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评分因素:检测企业诚信评价得分20分投标人检测企业诚信评价得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权重为20%。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检测机构60日诚信评价得分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有效投标价者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价者少于或等于5名时,则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综合评分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A) | 类似检测或监测工程业绩(6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各方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或以上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 |
| 企业资信(19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同时具备得2分,每少一个上述有效证书扣0.5分,本项最多扣至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获得过科学技术奖(不限等级,包括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连续(应含2025年度)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1)获得5年以上“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6分;(2)获得3-5年“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3)获得1-2年“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得2分,只获得其中一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认可证书须再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得清晰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得不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3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 ||
| 检测及监测技术人员专业水平(除项目负责人外)(6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各方提供)1)检测及监测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检测及监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2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检测及监测技术人员配置要求:道路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地基与基桩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基坑监测,以上每类检测项目至少配置两人(具有相应检测项目检测员证),得3分;其中一类检测及监测项目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最多扣3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检测员证书清晰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 ||
| 本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情况(2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则由各方提供)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人员架构进行评审,专业人员配置齐全2分,基本齐全为1分,不合理0分。 | ||
| 设备配置(4分) | 优,检测及监测设备齐全,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4分。中,设备年检合格,能基本满足检测及监测要求,得2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及监测需要,得0分。 | ||
| 2.2.4(2) | 检测及监测方案评分标准(20)(B) | 检测及监测方案(20分) | 优,检测及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检测及监测方法合理可行,完全能满足本工程所有检测及监测项目,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具体可行,得15-20分。良,检测及监测方案能较好满足要求,检测及监测方法较合理可行,能较好满足本工程的检测及监测项目,得10-14分。中,检测及监测方案基本满足要求,检测及监测方法符合检测及监测要求,得5-9分。差,检测及监测方案基本内容不完整,检测及监测方法难以满足检测及监测要求,得0-4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C) | 报价得分(20分)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PT)等于评标基准价(PC)时,有效投标价得分I=20分;有效投标价(PT)比评标基准价(PC)上偏差1%减1分,下偏差1%减0.5分,最多减20分。注:小微企业投标的,其投标报价评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7要求计算。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0分)(D) | 诚信得分(20分) | 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检测机构60日诚信评价得分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
注:
1、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是指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或监测(基坑
监测)的业绩,须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类似检测或监测业绩金额
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价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信息为准。
2、科学技术奖(不限等级,包括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科学技术奖以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颁
发的证书或正式文件为准,获奖日期以证书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的清晰扫描件。同一个项目
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3、A级纳税人:“A级纳税人”以投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
查询的截图页及税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
公司),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
交网页信息扫描件或无提交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无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4、检测员证是指由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
5、主要设备须提供相应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证书或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若
仪器设备为租赁或联营,应附租赁或联营合同或清晰的出租方仪器设备发票扫描件。
6、检测或监测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按最高职称等级计算,均需提供最近1个月(2026年5
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其中缴纳社保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计分。
7、资信业绩部分、检测及监测方案部分计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
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
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及监测方案得分高的
优先;如果检测及监测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人诚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投标人诚信
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及监测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及监测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不得将文件顺
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
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初步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及监测方案部分计算出
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检测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规范汇总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2、《关于基坑支护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0]897号
3、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市政
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编制);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5、《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1、《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
12、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3、《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21383-2008);
1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15、《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16、《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试验方法》(交通部.1982)
17、《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和检验评定办法》(粤建建字[1999]105号)
20、其他国家、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1、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
(二)、检测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建立为完成本投标检测投标项目而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组织结构,明示组织结构
框图,并用文字明示各级人员职责,并提供质量检测工作受外界或领导机构影响的规定。并必须形
成质量体系文件协调整个工作机构运转列出有效的、文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的、最
实际的方式来指导整个组织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质量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包括目标和承诺;
(2)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图;
(3)各检测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4)样品质量管理程序;
(5)检测工作申诉处理程序;
(6)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2、投标单位必须对本投标项目投入足够的检测人员,这些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与其承担任
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3、投标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
校准有效期满后应进行检定/校准。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有明显的标志。
4、检测投标单位必须有近3年内从事本工程类似检测工程的经验。
5、检测投标单位必须为配合施工和安全与质量监督编写各项实施的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手
册》。
6、检测报告必须严格进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
(a)检测工作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检测规程和方法,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记录;
(b)各检测工作校核者应掌握检测规程和技术,检查数据与原始记录符合,事实符合,严格按
照规范进行;
(c)报告审核者保证程序合法,报告有效。
(三)、检测实施要点
1、本项目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广东省、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
要求。
2、检测单位应在完成现场检测作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十份
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按所属市政施工标段分别装订)。
3、检测单位应在现场自备办公用房和常规检测试验室,配置常规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常驻现场。
二、监测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规范汇总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监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监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6】
926号
2、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市政
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编制);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8、《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9、《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21383-2008);
10、《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1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12、《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试验方法》(交通部.1982)
13、《广东省城市桥梁检查和检验评定办法》(粤建建字[1999]105号)
14、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
本项目监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以
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且必须经过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招标人审定批准并报工程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观测点布置及数量必须确保满足保
证本工程及周围环境安全。所有监测均应有详细的书面报告。
(二)、监测频率和监测要求:
1.监测频率按设计图纸要求。
2.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
3.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及现场监理人员及招标人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工作。
(三)、监测单位须制定现场作业计划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批。
(四)、监测单位应在监测单次观测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观测简报一式三份;全部观测结束
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总结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一式十份成果报告。现场监测要求:监测单
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监测工作。
(五)、监测频率和监测要求(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1.应编制具体监测方案,监测频率满足设计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2.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
3.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向监理单位及甲方作书面汇报。
4.埋设在结构中的监测元件应尽量减小对结构正常受力的影响,埋设水位观测孔、测斜管和深
层水平位移的回填土应与岩土介质匹配。
5.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工作。
6.监测应有完整的记录表、数据报表、图形和曲线。
(六)、工程出现质量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因监测单位未及时上报情况,
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需负全部责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该部分费用。
(七)、发生险情时,中标人收到监理单位或招标人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必须派专人赶至施工现
场。
(八)、监测设备要求:用于完成本项目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运输,存管。仪
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
(九)、监测单位在进场监测前,需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基坑监测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编服务方
案,并报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等审批同意后
实施。监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监督部门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监测成果提交
1.监测成果的提交分为电子数据和纸质成果,电子数据在监测完成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本项目监测应执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穗建质【2013】601号)》,监测数据按规定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全监测信息管理
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监测成果分为日报表、阶段
报表(月报)和完成时提供监测总报告。每次监测完成时提供监测日报表,报表主要内容组成如下:
(1).提供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示意图;
(2).各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分析与说明;
(3).各监测项目监测值数据变化表及变化曲线。
(十一)、本技术要求未说明事项,均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规范和规定、行业标准
等实施。
三、关于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并以
投标单位在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报价为依据。
2.投标单位所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包干性质,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
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
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
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
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
3.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
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4.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投标单
位所报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
以及工程量、时间、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
而予以调整。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
规范、规程应承担的检测及监测和缺陷修复的相关责任。
5.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所有工程细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和合计价,投标人没
有填入全费用综合单价和合计价的细目,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
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中。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
容、质量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及监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
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工程量清单中计入和标明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按合同的有关说明,根据检测及监测工作实
际情况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使用。
8.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报价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财务状况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九、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及监测人员一览表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十三、检测及监测方案
十四、工期承诺书
十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十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十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其附表
致: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
检测及监测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作为铁路东线(大朗中路-联滘路)(一期)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
2.我方确认的投标函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检测及
监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
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
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
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函附表:
| 项目 | 内容 |
| 服务期限 | |
| 质量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