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机务段关于桥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公告
株洲机务段关于桥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项目名称:桥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
项目编号:OQ002026052109200099
采购编号:zzjwd20250521-02
株洲机务段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株洲机务段
地址:株洲机务段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1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1时30分
竞价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5时30分
联系方式:钟工 13786381322
是否含税:不含税
备注:
请有意参与商家及时与我段承办部门联系,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询问我段具体采购程序及要求。参与竞价需缴纳不低于包件总金额0.5%的竞价保证金。本包件价格为不含税价。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3.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4.其他: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包件内容:
1、本次项目共1包
第00001包:桥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
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
开启时间:20260529 15:33:00 结束时间:20260529 15:38:00
包件具体内容需报名后查看。
2、交付时间:见采购文件要求。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见采购文件要求)。
4、签到提醒:每个包件的签到时间段为项目开始到该包件开启前。
株洲机务段
2026年05月21日
查看:
编号:号
桥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
技
术
规
格
书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机务段
二O二六年三月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我段桥式起重机正常运行,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签订维保合同。现将我段在用24台桥式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维保日期
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三、桥式起重机格型号及现场分布表
详见附件1。
四、维保单位基本要求
1.维保单位应具有桥式起重机维修、安装资质或为桥式起重机生产厂家地区销售代理,具有厂家销售、技术培训、维修等工作的授权。
2.维保单位服务人员应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它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3.维保单位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且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不可借用挂靠其它公司或转包合同。
4.维保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规定服务内容的能力,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服务响应、设备和备品物资储备状况,同时维保方应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维保单位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6.维保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该维保项目为全包工,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材料费用由我方自行购买。
8.当维保项目中发生的材料配件我方在市场上采购不到,需由维保方提供时,维保方应列出维修项目及材料配件名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经我方管理部门同意委托维保方采购,维保方应以出厂价格提供给我方更换,费用另计。
9.维保方作业人员在进行起重机维保作业时,必须遵守株洲机务段的相关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五、维保范围
1.按照委托方制定的《起重机维保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维保方式采用月度、季度和年度检查要求进行。其中月检8次,季检3次,年检1次。主要维保内容见附件2、3、4。
2.每月需对双梁桥式起重机驾驶室、主梁及电器柜内的灰尘进行清扫,小车及变速箱需进行油污清理。
3.每季度需对大车轨道和端部止档的紧固件进行逐一检查,对松动部件进行紧固,对损坏或缺失部件进行更换或补齐;检查轨道不得有裂纹、严重磨损现象,轨道接头间隙不应超5mm,高低差不应超1mm。
4.每年需对起重机的主梁上供度、大小车轨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鉴定,测量数据需制表存档。
六、质量保证
1.维保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设备培训合格并取证方可服务,要求持证上岗。每次维保必须两人或以上并有一人能熟练操作各型桥式起重机。
2.维保人员必须熟悉各型桥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技术特征,能独立处置、解决桥式起重机出现的各类问题。
3.按时定期对委托方桥式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保作业完毕,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保记录单上对维保项目和处理结果进行如实地填写并和委托方安全管理人员一并签字确认。
4.维保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桥式起重机的临修报活。维保方接到委托方的临修报活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响应,两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5.维保和处理临修报活故障时如需更换配件,维保方需拍照留档,经委托方相关技术人员确认方可进行配件的更换。维保人员在处理好临修故障后应与报活人对接,确认故障消除并填写维修记录。
七、双方责任
1.委托方委托维保的桥式起重机合同签订前应状态良好、设施齐全。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设备发生严重破损,则委托方负责,所发生的材料配件和人工费另计。
3.吊钩及横轴的探伤检查时,由维保方负责拆装工作,由委托方进行探伤检测。
4.维保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维保人员在进入委托方单位工作区域时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5.维保人员应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护,防止劳动安全事故发生,如在作业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维保方负全责。
6.在维保期内,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应保证桥式起重机使用状态良好。
八、资质及资料
参与竞标的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项目报价预算等资料。
附件1.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及安装分布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安装地点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 | 使用时间与状态 |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内燃小辅修库 | Q-30t/5t;L=25.5m | 1 | 1975.10正常 |
| 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内燃小辅修库 | Q-16t/3t;L=25.5m | 1 | 1999.11正常 |
| 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轮对库 | Q-10t;L=13.5m | 1 | 2012.4正常 |
| 4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力小辅修库 | Q-5t;L=22.5m | 1 | 1986.3正常 |
| 5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力小辅修库 | Q-10t;L=22.5m | 1 | 1997.3正常 |
| 6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力中修库 | Q-32t/5t;L=25.5m | 1 | 1988.1正常 |
| 7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力中修库 | Q-10t;L=25.5m | 1 | 1988.1正常 |
| 8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转向架库 | Q-32t/5t;L=19.5m | 1 | 1988.1正常 |
| 9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转向架库 | Q-5t;L=19.5m | 1 | 1988.1正常 |
| 10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机库 | Q-5t;L=19.5m | 1 | 1988.3正常 |
| 1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电机库 | Q-10t;L=19.5m | 1 | 1988.3正常 |
| 1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清洗库 | Q-15t/3t;L=22.5m | 1 | 2010.7正常 |
| 1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清洗库 | Q-10t;L=22.5m | 1 | 2010.1正常 |
| 14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受电弓库 | Q-3t;L=10.5m | 1 | 1988.1正常 |
| 15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存轮库 | Q-5t;L=13.5m | 1 | 2011.9正常 |
| 16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材料库 | Q-3t;L=6.5m | 1 | 2013.3正常 |
| 17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材料库 | Q-3t;L=6.5m | 1 | 2019.4正常 |
| 18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株洲设备库 | Q-5t;L=13.5m | 1 | 1999.3正常 |
| 19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小辅修库南 | Q-5t;L=22..5m | 1 | 1998.1正常 |
| 20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小辅修库北 | Q-10t;L=22.5m | 1 | 1998.1正常 |
| 2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轨道车库 | Q-16t;L=25.5m | 1 | 1997.1正常 |
| 2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大机床间北 | Q-10t;L=10.5m | 1 | 1980.1正常 |
| 23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大机床间南 | Q-3t;L=10.5m | 1 | 1980.1正常 |
| 24 | 单梁桥式起重机 | 衡阳小辅修库边库 | Q-5t;L=13.5m | 1 | 1998.1正常 |
| 合计 | 24 |
附件2:月度维护保养范围
起重机日常维保月检8次,季检每年3次,年检每年1次。其中,年检项目包含季检项目,季检项目包含月检项目。
株洲机务段桥式起重机月(月检)维护保养记录
起重机编号:设备名称:起重机起重机地点:
| 项目 | 编号 | 检查项目及要求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 金属结构 | 1 | 主要受力构件无裂纹,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 ||||
| 2 | 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连接不得松动、缺件、损坏。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 |||||
| 大车轨道 | 3 | 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跨度偏差。如有严重啃道现象时应予调整。大车轨距极限偏差最大不超过±5㎜。 | ||||
| 小车轨道 | 4 | 轨道上无异物、无明显锈蚀。 | ||||
| 司机室 | 5 | 灭火器安装牢靠,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锁定装置良好。 | ||||
| 6 | 与起重机联接牢固、可靠。 | |||||
| 钢丝绳 | 7 |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填写数据) | ||||
| 8 | 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 |||||
| 9 | 断丝数不应超过GB/T5972-2009标准规定的数值。 | |||||
| 吊钩 | 10 | 防脱钩装置作用良好。 | ||||
| 减速器 | 11 | 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 ||||
| 12 | 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 | |||||
| 联轴器 | 13 |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 ||||
| 制动器 | 14 | 零部件不应有裂纹、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漏油严重应更换密封圈 | ||||
| 15 |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厚度填写数据)注:Z1大车制动器;Z2大车制动器;Z3小车制动器;Z4主钩制动器;Z5副钩制动器 | Z1Z2Z3Z4Z5 | ||||
| 16 |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
| 17 | 加油。制动器各铰点注少量机械油,然后擦去表面溢油 | |||||
| 卷筒 | 18 |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 ||||
| 19 | 导绳器: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 |||||
| 电气柜及电器元件 | 20 | 电器柜构件应齐全完整;柜体应牢固,无松动 | ||||
| 21 | 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 | |||||
| 22 | 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 |||||
| 电动机 | 23 | 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异响,温升正常。 | ||||
| 控制器 | 24 | 操作时,各档定位明确、轻便 | ||||
| 25 | 清扫内部灰尘和杂物,在所有转轴处加注少量的润滑油。 | |||||
| 电阻器 | 26 | 表面无脏物、无锈蚀、螺栓连结不松动,引线连接良好。电阻片、电阻丝无断裂现象 | ||||
| 接触器、继电器和限位器 | 27 | 工作时,吸合、分断准确,无卡滞、抖动现象,复位良好,无异常噪音 | ||||
| 信号 | 28 | 三相电源灯、警示信号良好 | ||||
| 无线遥控器或有线操纵盒 | 29 | 遥控器或操纵盒按键功能正常;按键和壳体无破损;有线操纵盒线路无破损、支撑钢丝绳良好。 | ||||
| 大、小车及高度限位 | 30 | 起升机构的起升高度限拉器,且可靠有效。 | ||||
| 31 |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可靠有效。 | |||||
| 起重量限制器 | 32 | 正常有效。 | ||||
| 清洁卫生 | 33 | 横梁、小车、减速机及驾驶室的灰尘和油污进行清扫、清洁。 | ||||
| 空载及动载试验 | 34 | 检查完毕,所有机构、部件、开关、门调整或恢复到正常状态。 | ||||
| 35 | 分别开动各机构,先点动、后慢速,然后按额定速度作全程往返运转,各机构应运转正常,无异响、异状,制动可靠;试验起升限位开关,终点行程开关应作用良好、动作准确 | |||||
| 36 | 供电装置工作可靠,电机、制动器、轴承等的温升均应符合规定,超载限制器有效 | |||||
| 维护保养单位、人员(签章、签字) | 使用单位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
| 保养日期 | 确认日期 | |||||
| 备注: | ||||||
填表说明:1.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划“×”,并在备注栏上注明原因;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
附件3:季度维护保养范围
起重机日常维保月检8次,季检每年3次,年检每年1次。其中,年检项目包含季检项目,季检项目包含月检项目。
株洲机务段桥式起重机月(季检)维护保养记录
起重机编号:设备名称:起重机起重机地点:
| 项目 | 编号 | 检查项目及要求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 金属结构 | 1 |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 | ||||
| 2 |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严重塑性变形,产生塑性变形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 |||||
| 3 | 主要受力构件无裂纹,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 |||||
| 4 | 锈蚀和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 | |||||
| 5 | 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连接不得松动、缺件、损坏。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 |||||
| 大车轨道 | 6 | 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大车轨距极限偏差最大不超过±5㎜(填写数据); | ||||
| 7 | 轨道、梁的实际中心偏差不超过10mm,且不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填写数据) | |||||
| 8 |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 | |||||
| 9 | 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 |||||
| 10 |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 | |||||
| 11 | 大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
| 小车轨道 | 12 | 轨道上无异物、无明显锈蚀。 | ||||
| 13 | 与起重机联接应牢固、可靠。 | |||||
| 14 | 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
| 司机室 | 15 | 灭火器安装牢靠,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锁定装置良好。 | ||||
| 16 | 与起重机联接牢固、可靠。 | |||||
| 钢丝绳 | 17 |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填写数据) | ||||
| 18 | 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 |||||
| 19 | 断丝数不应超过GB/T5972-2009标准规定的数值。(填写数据) | |||||
| 20 | 钢丝绳端部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 |||||
| 吊钩 | 21 | 应有额定重量标记、防脱钩装置,且清晰可见。 | ||||
| 22 | 检查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填写数据)注:Z主钩;F副钩 | Z:F: | ||||
| 23 | 开口度增加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5%。(填写数据)注:Z主钩;F副钩 | Z:F: | ||||
| 24 | 分解后无损探伤检查钩体、横轴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必须报废。(探伤记录在备注栏注明) | |||||
| 滑轮 | 25 |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1.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填写数据)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原尺寸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填写数据) | 1.2.3. | |||
| 减速器 | 26 | 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 ||||
| 27 | 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 | |||||
| 28 | 打开视孔盖,检查齿轮及油质状况。齿轮应啮合良好,油质清洁无杂质。 | |||||
| 29 |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 |||||
| 30 | 箱体无裂纹减速器油面检查,油液应在油标刻度线中间,不足时添加。 | |||||
| 联轴器 | 31 |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防护罩齐全。 | ||||
| 车轮 | 32 | 不应有过度磨损或裂纹。 | ||||
| 33 | 轮座角型轴承座应无裂纹,螺栓齐全,不松动。 | |||||
| 制动器 | 34 | 零部件不应有裂纹、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漏油严重应更换密封圈. | ||||
| 35 |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厚度填写数据)注:Z1大车制动器;Z2大车制动器;Z3小车制动器;Z4主钩制动器;Z5副钩制动器 | Z1Z2Z3Z4Z5 | ||||
| 36 |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
| 37 | 制动轮无裂纹。 | |||||
| 38 | 制动轮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填写数据)注:Z1大车制动器;Z2大车制动器;Z3小车制动器;Z4主钩制动器;Z5副钩制动器 | Z1Z2Z3Z4Z5 | ||||
| 39 | 加油。制动器各铰点注少量机械油,然后擦去表面溢油。 | |||||
| 40 | 各销轴无缺失,液力电动推动器应检查、补充油液。 | |||||
| 卷筒 | 41 |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 ||||
| 42 | 导绳器: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 |||||
| 电气柜及电器元件 | 43 | 电器柜构件应齐全完整;柜体应牢固,无松动。 | ||||
| 44 | 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 | |||||
| 45 | 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 |||||
| 电动机 | 46 | 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异响,温升正常。 | ||||
| 47 | 擦拭机壳外表油污,吹扫通风槽,清除机内电刷粉末电刷和滑环表面不得有明显凸凹不平或灼伤;电刷应能自由地装入刷握内,弹簧应无断裂及永久变形。 | |||||
| 48 | 引出线包扎完好、连结可靠,定子、转子线圈不得松动。各连接螺栓齐全,无松动脱落。 | |||||
| 49 | 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冷态)(填写数据)。注:D1大车电机;D2大车电机;D3小车电机;D4主钩电机;D5副钩电机 | D1:D2:D3: D4: D5: | ||||
| 控制器 | 50 | 操作时,各档定位明确、轻便。 | ||||
| 51 | 清扫内部灰尘和杂物,在所有转轴处加注少量的润滑油。 | |||||
| 52 | 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各弹簧无断裂及永久变形,其压力应适中。 | |||||
| 电阻器 | 53 | 表面无脏物、无锈蚀、螺栓连结不松动,引线连接良好。电阻片、电阻丝无断裂现象。 | ||||
| 接触器、继电器和限位器 | 54 | 工作时,吸合、分断准确,无卡滞、抖动现象,复位良好,无异常噪音。 | ||||
| 55 | 打磨触头、消除烧蚀斑点,更换灼损严重的触头,触头应接触良好,压力适中。灭弧罩应齐全良好,轴销无松动现象。 | |||||
| 馈电装置 | 56 | 大车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正常。 | ||||
| 57 | 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运行时无严重火花。引线应连接良好无异状,橡套电缆和导线应无破损。 | |||||
| 58 | 移动式软电缆收放自如。 | |||||
| 线路绝缘 | 59 |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 MΩ。(填写数据) | ||||
| 无线遥控器或有线操纵盒 | 60 | 遥控器或操纵盒按键功能正常;按键和壳体无破损;有线操纵盒线路无破损、支撑钢丝绳良好。 | ||||
| 信号 | 61 | 三相电源灯、音响信号良好。 | ||||
| 接地 | 62 | 接地线应连接牢靠。 | ||||
| 63 | 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填写数据) | |||||
| 紧急断电开关 | 64 | 紧急断电开关应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且不能自动复位。 | ||||
| 大、小车及高度限位 | 65 | 起升机构的起升高度限拉器,且可靠有效。 | ||||
| 66 |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可靠有效。 | |||||
| 联锁限位 | 67 | 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不能工作。 | ||||
| 起重量限制器 | 68 | 正常有效。 | ||||
| 69 | 额定起重量—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但不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应断电。 | |||||
| 防护罩 | 70 | 所有外露可能伤人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良好的防护罩。 | ||||
| 检修吊笼 | 71 | 裸滑线供电,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安装牢靠 | ||||
| 清洁卫生 | 72 | 横梁、小车、减速机及驾驶室的灰尘和油污进行清扫、清洁。 | ||||
| 空载及动载试验 | 73 | 检查完毕,所有机构、部件、开关、门调整或恢复到正常状态。 | ||||
| 74 | 分别开动各机构,先点动、后慢速,然后按额定速度作全程往返运转,各机构应运转正常,无异响、异状,制动可靠;试验起升限位开关,终点行程开关应作用良好、动作准确 | |||||
| 75 | 供电装置工作可靠,电机、制动器、轴承等的温升均应符合规定,超载限制器有效 | |||||
| 维护保养单位、人员(签章、签字) | 使用单位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
| 保养日期 | 确认日期 | |||||
| 备注: | ||||||
填表说明: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划“×”,并在备注栏上注明原因;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
附件4:年度维护保养范围
起重机日常维保月检8次,季检每年3次,年检每年1次。其中,年检项目包含季检项目,季检项目包含月检项目。
株洲机务段桥式起重机(年检)维护保养记录
起重机编号:设备名称:起重机起重机地点:
| 项目 | 编号 | 检查项目及要求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 金属结构 | 1 |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 | ||||
| 2 |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严重塑性变形,产生塑性变形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 |||||
| 3 | 主要受力构件无裂纹,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 |||||
| 4 | 锈蚀和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 | |||||
| 5 | 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连接不得松动、缺件、损坏。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 |||||
| 6 | 载荷试验后:上拱度应不小于0.7S/1000(填写数据) | |||||
| 跨度偏差 | 7 | 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跨度偏差。如有严重啃道现象时应予调整。 | ||||
| 8 | 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S≤10m时,△S=±2mm;S>10m时,△S=±[2+0.1(S-10)]mm(填写数据) | |||||
| 大车轨道 | 9 | 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大车轨距极限偏差最大不超过±5㎜;(需另外表格填写各个测量数据) | ||||
| 10 | 当S≤10 m时,△S=±3mm;当S>10m时,△S=±[3+0.25](S-10)]mm。最大不超过±15mm。(填写数据) | |||||
| 11 | 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需另外表格填写各个测量数据) | |||||
| 12 | 轨道、梁的实际中心偏差不超过10mm,且不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填写数据) | |||||
| 13 | 单轨相邻两柱高度差不大于8mm,全长高度差不大于15mm;两轨同一截面高度差不大于15mm。(需另外表格填写各个测量数据) | |||||
| 14 |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 | |||||
| 15 | 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 |||||
| 16 |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 | |||||
| 17 | 大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
| 小车轨道 | 18 | 轨道上无异物、无明显锈蚀。 | ||||
| 19 | 轨道接头: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两轨道中心距之差应小于3mm,两轨高度差不大于4mm。(需另外表格填写各个测量数据) | |||||
| 20 | 与起重机联接应牢固、可靠。 | |||||
| 21 | 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
| 司机室 | 22 | 灭火器安装牢靠,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锁定装置良好。 | ||||
| 23 | 与起重机联接牢固、可靠。 | |||||
| 钢丝绳 | 24 |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填写数据) | ||||
| 25 | 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 |||||
| 26 | 断丝数不应超过GB/T5972-2009标准规定的数值。(填写数据) | |||||
| 27 | 钢丝绳端部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填写数据) | |||||
| 28 | 绳卡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填写数据) | |||||
| 29 | 加油。用合成石墨钙基润滑脂或其它钢丝绳润滑脂不加热涂抹。 | |||||
| 吊钩 | 30 | 应有额定重量标记、防脱钩装置。 | ||||
| 31 | 检查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填写数据)注:Z主钩;F副钩 | Z:F: | ||||
| 32 | 开口度增加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5%。(填写数据)注:Z主钩;F副钩 | Z:F: | ||||
| 33 | 分解后无损探伤检查钩体、横轴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必须报废。(探伤记录在备注栏注明) | |||||
| 滑轮 | 34 |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1.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填写数据)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原尺寸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填写数据)。注:Z主钩;F副钩 | 1:2:Z3:F3: | |||
| 35 | 分解后磁粉探伤检查滑轮轴、吊钩横轴及侧板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探伤记录在备注栏注明) | |||||
| 减速器 | 36 | 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 ||||
| 37 | 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 | |||||
| 38 | 打开视孔盖,检查齿轮及油质状况。齿轮应啮合良好,油质清洁无杂质, | |||||
| 39 |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 |||||
| 40 | 箱体无裂纹减速器油面检查,油液应在油标刻度线中间,不足时添加。 | |||||
| 41 | 更换润滑油(两年一次)。 | |||||
| 联轴器 | 42 |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 ||||
| 43 | 检查轴线偏斜及轴向安装位置和弹性联轴器的弹性体,不符合规定时应予以调整更换。 | |||||
| 车轮 | 44 | 不应有过度磨损或裂纹。 | ||||
| 45 | 轮座角型轴承座应无裂纹,螺栓齐全,不松动。 | |||||
| 46 | 轴承加注润滑脂。 | |||||
| 制动器 | 47 | 零部件不应有裂纹、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漏油严重应更换密封圈。 | ||||
| 48 |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厚度填写数据)注:Z1大车制动器;Z2大车制动器;Z3小车制动器;Z4主钩制动器;Z5副钩制动器 | Z1Z2Z3Z4Z5 | ||||
| 49 |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
| 50 | 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表面淬硬层微裂纹); | |||||
| 51 | 制动轮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填写数据)注:Z1大车制动器;Z2大车制动器;Z3小车制动器;Z4主钩制动器;Z5副钩制动器 | Z1Z2Z3Z4Z5 | ||||
| 52 | 加油。制动器各铰点注少量机械油,然后擦去表面溢油 | |||||
| 53 | 各销轴无缺失,液力推动器应检查、补充油液。 | |||||
| 卷筒 | 54 |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 ||||
| 55 | 导绳器: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 |||||
| 电气柜及电器元件 | 56 | 电气柜构件应齐全完整;柜体应牢固,无松动 | ||||
| 57 | 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 | |||||
| 58 | 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 |||||
| 59 | 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 |||||
| 电动机 | 60 | 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异响,温升正常。 | ||||
| 61 | 擦拭机壳外表油污,吹扫通风槽,清除机内电刷粉末电刷和滑环表面不得有明显凸凹不平或灼伤;电刷应能自由地装入刷握内,其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高度的1/3,电刷与滑环接触面积应达到其截面的75%以上,以保持接触良好,弹簧应无断裂及永久变形。 | |||||
| 62 | 引出线包扎完好、连结可靠,定子、转子线圈不得松动。各连接螺栓齐全,无松动脱落。 | |||||
| 63 | 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冷态)(填写数据)。注:D1大车电机;D2大车电机;D3小车电机;D4主钩电机;D5副钩电机。单位MΩ | D1:D2:D3:D4:D5: | ||||
| 64 | 电动机轴承加注润滑脂 | |||||
| 控制器 | 65 | 操作时,各档定位明确、轻便 | ||||
| 66 | 清扫内部灰尘和杂物,在所有转轴处加注少量的润滑油。 | |||||
| 67 | 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在宽度方向的结合长度应大于3/4,其蚀损量不得大于原厚度的40%;各弹簧无断裂及永久变形,其压力应适中。(填写数据) | |||||
| 电阻器 | 68 | 表面无脏物、无锈蚀、螺栓连结不松动,引线连接良好。电阻片、电阻丝无断裂现象 | ||||
| 接触器、继电器和限位器 | 69 | 工作时,吸合、分断准确,无卡滞、抖动现象,复位良好,无异常噪音 | ||||
| 70 | 打磨触头、消除烧蚀斑点,更换灼损严重的触头,触头应接触良好,压力适中。灭弧罩应齐全良好,轴销无松动现象 | |||||
| 馈电装置 | 71 | 大车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正常 | ||||
| 72 | 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运行时无严重火花,引线应连接良好无异状,橡套电缆和导线应无破损。 | |||||
| 73 | 移动式软电缆收放自如 | |||||
| 线路绝缘 | 74 |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 MΩ。(填写数据) | ||||
| 总电源开关 | 75 | 起重机供电电源总电源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 ||||
| 无线遥控器或有线操纵盒 | 76 | 遥控器或操纵盒按键功能正常;按键和壳体无破损;有线操纵盒线路无破损、支撑钢丝绳良好。 | ||||
| 总电源回路及短路保护 | 77 | 熔断器熔体容量应选择正确,不得以铜丝或其它金属代替 | ||||
| 78 | 集电器应接触良好,接触面积应大于75%,运行时无严重火花。引线应连接良好无异状,橡套电缆和导线应无破损 | |||||
| 失压保护 | 79 | 检查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 ||||
| 零位保护 | 80 | 检查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在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 ||||
| 机构的过流保护 | 81 | 过流保护正常。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之和。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 ||||
| 信号 | 82 | 三相电源灯、音响信号良好 | ||||
| 接地 | 83 | 接地线应连接牢靠。 | ||||
| 84 | 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填写数据) | |||||
| 扫轨板 | 85 | 龙门起重机扫轨板距轨道应不大于10mm。(填写数据) | ||||
| 紧急断电开关 | 86 | 紧急断电开关应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且不能自动复位。 | ||||
| 大、小车及高度限位 | 87 | 起升机构的起升高度限拉器,且可靠有效。 | ||||
| 88 |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可靠有效。 | |||||
| 联锁限位 | 89 | 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不能工作。 | ||||
| 起重量限制器 | 90 | 正常有效。 | ||||
| 91 | 额定起重量—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但不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应断电。 | |||||
| 检修吊笼 | 92 | 裸滑线供电,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安装牢靠 | ||||
| 清洁卫生 | 横梁、小车、减速机及驾驶室的灰尘和油污进行清扫、清洁。 | |||||
| 空载及动载试验 | 93 | 检查完毕,所有机构、部件、开关、门调整或恢复到正常状态。 | ||||
| 94 | 分别开动各机构,先点动、后慢速,然后按额定速度作全程往返运转,各机构应运转正常,无异响、异状,制动可靠;试验起升限位开关,终点行程开关应作用良好、动作准确。 | |||||
| 95 | 供电装置工作可靠,电机、制动器、轴承等的温升均应符合规定,超载限制器有效 | |||||
| 测量主梁上拱度 | 96 | 停车空载多点测量主梁上拱度。(需另外表格填写各个测量数据) | ||||
| 维护保养单位、人员(签章、签字) | 使用单位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 |||||
| 保养日期 | 确认日期 | |||||
| 备注: | ||||||
填表说明: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内划“√”;有不正常项目划“×”,并在备注栏上注明原因;无此项划“/”,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
竞价人须知
1、总则
1.竞价人应在仔细检查、研究本“竞买文件”(以下简称“竞买文件”)的所有条款后,方可参加竞买并通过网络进行竞价(以下简称“竞价”),如有残缺应及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
2.竞价人的竞价有效期(包括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的报价)从竞价文件递交时至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成交人的竞价有效期(包括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的报价)延长至货物交付完毕止。在有效期内,竞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价文件以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的报价。
3.采购组织单位在竞买文件规定的网上竞价开启时间前,无论何故,可主动或在答复竞价人疑问过程中,无条件修改竞买文件,并书面通知每一竞价人,同时决定是否延长或改变网上竞价时间。
4.采购组织单位所做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补充和答疑等,都将作为竞买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和要求,递交竞价文件并按时参加网上竞价,否则责任自负。
6.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成交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办理结算,假票、虚开、单联填开、大头小尾、转借代开等违法违章发票概不受理,并将纳入供方不良信息记录与考核。
二、项目概况
1.竞买采购依据及资金来源:集团下达预算计划,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2.采购方式:采用竞买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竞价采购。
3.其他信息见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的项目概况。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竞价人必须满足本项目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所要求的竞买人资格要求。
四、竞价人注册要求
1.凡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须自行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用户注册。
2.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相关资质信息由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认证审核。审核结果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首页,使用随机码登陆方式绑定随机码,使用随机码登陆方式进入企业账号系统。操作流程下载:供应商登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首页在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资料。
3.竞价人须保证注册的相关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须及时进行更新并通知竞买采购人,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凡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情况骗取注册以及资质条件发生变化后不符合竞买采购要求却未及时告知竞买采购人的,竞买采购人有权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竞价人以“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参与竞买项目的购包、竞价。
五、竞价费用及要求
竞价人应根据竞买文件要求提交竞买文件资料费和竞价保证金。竞买文件资料费和竞价保证金收取内容见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所要求的竞价费用及要求。
★1.需要提交竞买保证金的,在竞价文件送达之前交(汇)至指定帐户,汇款附言务必请注明竞买项目名称,否则,竞价将被拒绝。(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以个人名义汇款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为便于退款,竞价人应提供保证金退款的户名、开户行、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
★2.竞价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采购组织单位有权不退回其竞价保证金:
2.1在有效期内撤回竞价文件或不执行竞价报价的;
2.2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或接到竞买采购结果通知书后不按相关规定供应物资或签订合同的;
2.3在竞买采购期间,不服从竞买采购人、采购组织单位或“国铁采购平台”的具体安排,严重扰乱网络竞价秩序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网络正常运行的;
2.4提供虚假资料,或网上竞价过程中恶意竞价、围标、串标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不论竞买采购结果如何,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买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保密
1.参与竞买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买文件和竞买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本竞买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质量要求及检验验收标准等)的版权归竞买采购人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印、转发、使用。
七、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买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八、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竞买文件的澄清
1.竞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买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竞买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竞买采购人对竞买文件予以澄清。
2.竞买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买文件的竞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必要时可延期开启竞买项目并通知所有竞价人。
3.竞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买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十、竞价文件要求
★竞价人应根据本文件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竞价文件要求提供竞价文件。
★竞价人应根据竞买文件要求提供竞价文件,购包前应与联系人联系,购包后并于竞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竞价文件上传至“国铁采购平台-竞价子系统”对应的项目内便于竞买采购组织单位审核,竞价文件未上传的竞价人的网上竞价将被拒绝。(竞价子系统在首页的底部。)
1.竞价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1竞价保证书;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竞买文件的情况);
1.4竞价资格证明文件;
(1)竞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竞价产品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按照国家或行业许可要求执行);
(3)符合第一条竞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
(4)竞价产品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认证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1.5产品描述表;
1.6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参加竞价时提供);
★1.7竞价保证金交款证明资料;
★1.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1.9竞价产品技术文件,即竞价产品与采购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一致的资料、文件及证明;
1.10竞价保证金退款开户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
2.竞价文件的编制
2.1竞价文件应按第四部分“竞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价文件应当对竞买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2.3竞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4竞价文件的填写
⑴竞价文件应按照竞买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编制并按顺序装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视为无效文件,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a)“竞价必备文件格式”只填写部分栏目或填写不清楚的;
(b)没有按照竞买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资料,或是没有对竞买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c)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买文件其他规定的。
⑵竞买货币:人民币。
★⑶竞价文件应有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并加盖竞价单位的公章。
★⑷竞价人对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其他优惠条件,应在竞价竞买文件中说明,并声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受罚条件。
2.5竞价文件的标记
竞价文件一式壹份。竞价文件应签字、盖章。竞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的竞价人的网上竞价将被拒绝。
★3.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竞价文件的竞价人,竞买采购人或组织单位有权不予准其参与网上竞价。
十一、竞价文件审核原则和方法
由采购组织单位根据竞买项目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竞价人提交的竞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其参加网上竞价报价,否则,采购组织单位有权拒绝竞价人参加竞价报价。
审核不合格的情形包括:
★1.没有按照竞买文件要求提交竞价保证书的;
★2.提供的竞价保证书不真实或不满足竞买文件要求的;
★3.竞价人的竞价产品或其它同类产品在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的;
★4.竞价人被总公司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的;
★5.两个及以上竞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
★6.未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的;
★7.近几年中标履约情况会对本次采购履约产生重大影响的;
★8.不满足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9.提供产品不能满足竞买文件要求的;
★10.竞买文件规定无效或不合格的其他情况。
在竞买采购工作期间,竞价人不得从事影响竞买采购结果的活动。
十二、竞价报价要求
★1.竞价网址:“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2.竞价人在确定参加网上竞买采购项目的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和遵守本文件的各条款,并于登录时间登录网站,在签到时间内签到,做好竞价报价的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竞价。竞价时间要求见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所要求的竞价报价时间要求。
★3.采取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系统只公开竞价价格、不公开竞价人身份。
★4.本次网上报价的原则是:在固定时间段各竞价人可以合理竞价,多次报价,进入延时阶段限定延时次数。即用户可以在竞价结束前多次反复报价,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竞价报价且降幅是竞价报价步长的整数倍。
★5.竞价报价报价步长详见采购清单,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6.成交人确定:实行最低合理报价成交的原则,竞价结束后,网上即时公布成交结果。各竞价人在竞价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其项目调研询价报价,如成交人最终竞价报价高于其询价报价时,则项目成交结果无效。
★7.成交人只有一个。
★8.竞价人须经常查看网站公告栏,了解发布的有关竞买采购信息和成交通知等相关事宜。
★9.竞价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材料)成本、运输费、人员培训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0.出现下列情形的,竞价人报价无效:(1)竞价人的竞价产品或其它同类产品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的或有站段不良反映的;(2)竞价人被暂停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的;(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等的不同单位对同一项目同时进行报价的。
★11.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影响价格的因素,对网上报价承担法律责任。一经成交,成交人的价格即锁定不变,如竞价人撤回或放弃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的报价,竞买采购人有权不退回其竞价保证金并按规定对竞价人进行供方考核。如因竞价人对竞买文件及“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阅读不细、理解不透而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十三、竞价开标、成交
★1.请各竞价人在竞价签到时间前登录,在竞价签到时间内按时签到,在竞价开始后竞价。
竞价开始时间要求见第一部分“项目基本信息”中所要求的竞价报价时间要求。
★2.竞价开标网址:“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3.成交时间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服务器当场公布的时间为准。
★4.因网络通信、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竞买采购人不能按照本项目的竞价开标时间正常开标时,竞买采购人可在开标前无条件通知竞价人延期或改变本项目的竞价开标时间。
★5.一切因网络通信、设备故障、数据传输和存储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或报价上传失败、延误均与竞买采购人及“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平台无关,请各竞价人合理选择上传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如参加竞买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无人报价,则本项目流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买,竞价人不得强行要求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若采购人选择二次网上竞买,原交竞买保证金有效。
十四、竞买采购结果通知
1.在网上竞价结果经公示并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采购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成交竞价人。
2.竞买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如成交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约定供货,或产品经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或给采购人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成交单位须主动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采购人可单方面对成交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和考核,并可限制或禁止成交单位参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成交单位同意采购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平台上公布对成交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考核处理决定。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报价顺序依序选择其余报价人作为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竞买。
十五、合同签订
1.合同由成交人与竞买采购人或竞买采购人指定的单位签订。
2.成交人应按照竞买采购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等其他要求,根据竞买文件、竞价文件等内容,持竞买采购结果通知书,按时与竞买采购人或竞买采购人指定的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3.合同按规定需经公证后生效的,公证机构由竞买采购人指定,公证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4.因为成交人放弃成交权利,或不按竞买采购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签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十六、竞买采购纪律
1.竞买采购人、竞价人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廉洁自律,依法参加竞买采购活动,反对竞买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竞买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竞价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价或者与竞买采购人串通竞价,不得向竞买采购人或竞买评审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买采购工作。否则竞买采购人有权对竞价人进行信用评价和考核,并有权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平台上公布对竞价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考核处理决定。
★3.竞价过程中,IP地址相同的竞价人竞价报价无效。竞价报价最低的竞价人IP地址与该项目其他竞价人IP地址相同时,该项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经查实竞价人存在串通竞价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对竞价人进行信用评价和考核。
★4.竞价人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5.异议处理
5.1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价文件、竞价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竞价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2竞价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或约定时限内通过异议函件提出,异议实行实名制。
5.3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十七、本竞价人须知的未尽事宜由竞买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