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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业主单位: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2026-05-19 13:26:08截止:2026-05-25
产品/服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604290025

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1,092.00元

最高限价:581,092.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XX或XXX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XX或XXXX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8591081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包1(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联系方式:0731-84876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联系方式:0731-85181563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5月18日

相关附件:

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XSCG-20260429002520260518001)-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采购人)的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1页-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信用评分

格式自拟

首轮报价表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优惠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
11{项目名称}//{{}{包名}称}

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

日期:{日期}

-第1页-

总体设计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保障措施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优惠(%)(%)

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

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

日期:{日期}

-第1页-

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

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

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

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等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或中标(成

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十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我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

小型微型

十七、我单位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

XXXXX)。具体内容为: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

-第1页-

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当前日期}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

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第2页-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

团队配置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类似业绩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

政府采购

磋商文件

(服务类)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

采购项目编号:XSCG-202604290025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

编制时间:2026年05月18日

-第1页-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委托,拟对长沙县尧湾冲

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XSCG-20260429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长度1515米、标准

路幅宽度24米的一级公路,包括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本采购包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定资格条件(描述:(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

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

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

求。)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

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

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

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响应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

-第2页-

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

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操作行为和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

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

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

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

88665058、0731-88665087。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做好证

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响应的工

具、驱动及相关软件,对所适应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在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时保障好软硬件及网络环

境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因准备不足或保障不到位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

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

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

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0731-85910818

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咨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七、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三)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

-第3页-

八、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

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

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邮编:410100

联系人:皮雪琴

联系电话:15243670711

代理机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邮编:410007

联系人:邹琦

联系电话:0731-8518156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壹仟零玖拾贰元整。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2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伍拾捌万壹仟零玖拾贰元整
3磋商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4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接受
5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6中小企业政策(实质性)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7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实质性)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
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9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磋商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10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响应供应商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
12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
13预付款保函不收取
14是否提供样品(实质性)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1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16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17磋商有效期(实质性)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1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19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20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21政府合同签订、备案、公告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鼓励20日)内通过长沙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合同将自动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示,如采购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不公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
22政府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产品,具体请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
23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
24其他事项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和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

事务中心。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湖南省湘咨

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五、“电子磋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

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六、“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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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组织。

七、“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八、“响应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3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

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磋商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质疑、投诉文本。

二、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一、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二、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三、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没有负偏离。

四、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

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响应

无效。

2.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

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或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若潜在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

商文件的,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

面通知。

四、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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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磋商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响应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响应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响应供应商对

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响应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响应供应商由于自身

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磋商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响

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

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

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

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其响应无效。

五、响应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或者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响

应无效。

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供应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七、采购人不接受响应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响应无效。

八、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

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九、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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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

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

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

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响应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

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

的各种因素,预留足够的处理可能产生提交问题的时间,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

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

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

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

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

密。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响应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

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响应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开启程序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浏览器设置、客户端安装、数字证书与电子签

章等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磋商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

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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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无

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5.4磋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5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的事项作

实质性修改。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

方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成交合同将在磋商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公告前告

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二、成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磋商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

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磋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四、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

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磋商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

包项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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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

一、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

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6.5履约验收方案

履约验收方案见合同文本。

2.6.6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

2.7响应纪律要求

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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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

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八、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七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

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2.7.3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

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本项目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函请递交至采购人。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

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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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时效的起算日期

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磋商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起算日期)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函)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六、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

购供应商投诉函范本详见附件二)

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

取得证明材料。

-第18页-

(注:带“★”理设定,并明3.1采购项长沙县尧路幅宽度24米3.2服务内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采购包最供应商报(招单价的参数需求确具体要求目概况湾冲至官冲的一级公路容及服务要:算金额(元高限价(元价不允许超的)供应商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包括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求):581,092.00):581,092.00过标的限价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中予以扣分处理。)长度1515米、标准
序号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是否首购产品
1长冲道设项沙县尧湾冲子公路(黄南延)项目计、施工图目至官金大初步设计1.00581,092.00交通运输业
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招单价标的名称:价不允许超的)供应商:长沙县尧过标的预算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预算

(一)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二)服务范围: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

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

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排水、路

-第19页-

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工程的设计工作,所有工作内容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交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三)采购标的预算:581092.00元,费用组成详见附件二、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2)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划法规和规范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先进、优化,减少提升,节省能耗,满足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要求;(3)交付成果: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参与各阶段成果审查、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供应商应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提供各阶段成果,在取得相关审(批)机关批复(许可)后提供各阶段最终成果(包括6套纸质版及CAD和PDF格式电子版各一套)成果要求:成果文件要求文字清晰、整齐,表格齐全,表述逻辑严密,满足相关部门审查(或验收)相关要求;报告及图纸深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复。三、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成果未通过专家评审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修

1

改直至符合要求。

四、项目实施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设计服

务在施工及竣工阶段的工作配合与施工工期同步)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履约验收要求

1、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

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及其他说明

1.付款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

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审查合格且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且

提交成果文件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后,根据县内相关

-第20页-

规定完成结算后,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余款待出具结算报告满一年后或者县财政局出具结算整改通知书后付清。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其成果进行保密,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全部归属采购人(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张权利或限制采购人对成果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转让、公开、使用等,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资料。供应商保证设计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供应商保证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纠纷导致采购人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并承担维权费用。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除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外,另按合同总额30%支付违约金。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6.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3.3商务要求

详见项目服务要求和标准

3.4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人要求

3.5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方式:

合同类型: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采购人地址:

-第21页-

供应商(乙方):

供应商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的《采购文件》,乙

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

四、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组织方式: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3)是否邀请专家: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6)履约验收程序: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1)履约验收标准: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约责任

-第22页-

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在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23页-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

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24页-

第五章磋商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方法。

二、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或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

责。

三、磋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响应供应商。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磋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

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磋商活动。

五、磋商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原则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加盖其电子签章后

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磋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磋商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磋商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

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磋商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磋商小组

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磋商的工作需要,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磋商功能模块确认身

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磋商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

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

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磋商活动。

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磋商。

5.3磋商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磋商

一、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

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磋商:

(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磋商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磋商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磋商。当磋商小组停止磋商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并说

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磋商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25页-

5.3.2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方式)资格审查设置的审查方,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

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

具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营业执照.docx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如需提供其他材料,需代理机构手动填写具体要求并关联相应格式要求,以下是样例: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XXXX或XXX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XXXX或XXXX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响应)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投标(响应)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响应)函
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

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特定资格条件(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供应商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本采购包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资格审查时,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

三、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

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磋商小组。

5.3.3磋商

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

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

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

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5.3.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

-第28页-

(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
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响应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中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负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负偏离范围

和幅度;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

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

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5.3.5最后报价

-第29页-

一、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

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最低有效家数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

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九、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不得超过65%),即响应报价

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不得超过65%),即响应报价

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不得超过65%),即响应报价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

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

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

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

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

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

十、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第30页-

一、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

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

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五、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磋商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七、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

或要求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

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

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

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

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

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3.7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

价。

5.3.8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畸高畸低、单项得分为零、报价最低、报价

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

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

文件对磋商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磋商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

磋商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

重新磋商,重新磋商改变磋商结果的,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第31页-

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

按供应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

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

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

5.3.10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磋商报告。

5.3.11磋商争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3.12磋商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磋商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

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4.1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磋商小组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

立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0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

磋商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磋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磋商过程中,不

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

5.4.2评分标准

采购包1: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0分商务部分2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第32页-

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
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服务流程;②项目整体设计构思;③编制工作技术路线与方法;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包含以上内容且科学合理可行,符合项目要求的计16分,有缺漏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项扣4分;单项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满分1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说明: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内容有欠缺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需求不一致、不符合或没有关联性的;2、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各子项中要求包含的内容部分缺失,工作成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逻辑不通,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16.0000客观服务方案.docx

-第33页-

总体设计方案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规划设计思路与功能布局;②技术应用与运维保障;③结构安全设计与思路;④后续服务计划。包含以上内容且科学合理可行,符合项目要求的计16分,有缺漏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项扣4分:单项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满分1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说明: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内容有欠缺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需求不一致、不符合或没有关联性的;2、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各子项中要求包含的内容部分缺失,工作成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逻辑不通,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16.0000客观总体设计方案.docx
技术评审

-第34页-

保障措施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风险控制措施;②工作进度计划;③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④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等。包含以上内容且科学合理可行,符合项目要求的计16分,有缺漏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项扣4分;单项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满分1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说明:内容有缺漏项是指:未在方案中体现或仅按需求或评分办法填写标题或直接复制采购需求未做修改的。内容有欠缺是指:1、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需求不一致、不符合或没有关联性的;2、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各子项中要求包含的内容部分缺失,工作成效无法达到预期要求,条理不清晰;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逻辑不通,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16.0000客观保障措施.docx
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具有积极意义、切实可行、优秀完整的,每提供1条合理化建议计1分,本项最高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条理不清晰、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的不计分。2.0000客观合理化建议.docx

-第35页-

商务评审类似业绩1、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6分。(备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高计4分。(备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10.0000客观类似业绩.docx
团队配置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计2分;本项最高计2分。2.拟派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规划、结构、公路、岩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计2分,此项最多计6分。备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8.0000客观团队配置.docx
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管办和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记2分。具有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2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总计2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即可。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2.0000客观信用评分.docx

-第36页-

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分值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X%)报价,报价评审时应按1-X%计算;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优惠率最高(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

价格扣除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
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docx

1、所有的评分、价格等涉及小数计算,先四舍五入再计算;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第37页-

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采购活动: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响应供

应商不足三家的(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对于磋商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

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5停止磋商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

停止磋商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

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5.6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

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4、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

出中标通知书。

-第38页-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docx

详见附件:总体设计方案.docx

详见附件:保障措施.docx

详见附件:合理化建议.docx

详见附件:类似业绩.docx

详见附件:团队配置.docx

详见附件:营业执照.docx

详见附件:信用评分.docx

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docx

-第39页-

第七章质疑、投诉文本

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

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

-第40页-

-第41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第1页-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

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执行评审定案表

建设(委托)单位: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公路工程两阶段设计(初步设

单位:元

计和施工图设计)

预算编号送审造价(元)审定造价(元)增减额(元)备注建设(委托)单位意见:同意评审结论单位盖章:代表签名:年月日
2026-预0151581,092.00581,092.000.00
合计581,092.00581,092.000.00
审定金额(大写):伍拾捌万壹仟零玖拾贰元整
一审签名年月日二审签名年月日

三湘门户活力星沙

INGSHA星

湖南·长沙县全国十八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

合同编号:

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二零二六年五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内容及规模: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长度1515米、标准路幅宽度24米的一级公路,包括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

3.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长沙县黄兴镇。

4.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二、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工程的设计工作,所有工作内容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交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三、服务周期

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设计服务在施工及竣工阶段的工作配合与施工工期同步)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合同费用包含设计人履行本合同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等。并考虑了设计人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合同签订后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五、采购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代表:,联系方式:。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六、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设计人执肆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电话:073184021802

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参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合同未做修改。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各部委(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下发的相关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

(7)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8)采购人要求;

(9)技术标准;

(10)采购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11)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采购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采购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长沙县板仓路375号;

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采购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永久,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被撤销或解除而免除。

2.采购人

2.1采购人一般义务

2.1.3采购人其它义务:/。

2.2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代表

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采购人对采购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设计人提供本合同服务全过程管理。涉及合同价款确认或调整的,必须按相关程序执行,采购人代表无权作出相关决定。

采购人更换采购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采购人决定

2.3.2采购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采购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①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必要调整补充;②按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并提出意见;③采购人要求履行的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其它义务;④设计人承诺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设计人授权并委托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设计人履行合同,如设计进度、设计文件质量等。

3.2.2设计人更换投标文件约定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设计人擅自更换投标文件约定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次。设计人擅自更换投标文件约定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次.位。

3.2.3如采购人要求更换投标文件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继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等级和管理经验、工程经验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次。

3.2.4设计人提供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需提供采购人审核,并得到采购人书面认可。

设计人擅自确定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位。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3.3.2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次。

3.3.3设计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报告中,应列明常驻施工现场设计师名单(最少一名),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设计师在岗时间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范。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5.3服务要求

5.3.1服务内容及要求: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工程的设计工作,所有工作内容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交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周边水系、村道及地下管线、周边房屋等完善设计,出具工程设计图纸,并编制概算文件,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需求。

(2)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3)其它工作

1)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按发包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工作顺利完成;

2)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并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规划许可、报建和备案,协助办理各类报建手续;

3)针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与已有或在编规划冲突的地方,从工程实施角度出发,提出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部门协调落实,形成可实施的方案;

4)配合发包人开展与道路、油气管线等部门的调研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审批手续;

5)施工图阶段做好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建设目标可达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初步设计概算应大于后续施工图设计预算,确保设计及造价的连贯性;

6)配合发包人参与施工图报建、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设备调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后续服务。

7)发包人其它书面合理要求。

8)本项目建安工程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及招标技术文件。

(4)设计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A体现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术;

B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5)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设计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背景与概况

2)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3)总体工程设计

4)具体工程设计

5)设计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6)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设计图纸

8、设计成果要求

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达到相关规范文件相应设计阶段要求。

5.3.2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现行国家标准。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1)设计人应对设计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出现“错、漏、缺、碰”等情况,设计人须在48小时内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等负责补充、修改。否则,按30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设计人设计遗漏、错误或其他因素(由行政主管部门或采购人邀请相关专家评审认定为设计人原因的)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以国家质监、安监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或其他后果,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全额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标的额20%的违约金。因设计人上述原因导致工程费用增减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且单项工程增减造价在5万(含)至10万(不含)的,还须按合同设计费总额5‰/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单价工程增减造价在10万(含)到50万(不含)的,还须按合同设计费总额10‰/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单价工程增减造价在50万以上(含)的,还须按合同设计费总额30‰/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设计人必须保证增减的施工造价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施工合同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须退还所有费用,并全额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增加的工程费用、另行发包的设计费用等),同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在长沙县承接设计业务。

(2)设计人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按1000元-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因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文件出现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按1万元-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并负责相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设计服务在施工及竣工阶段的工作配合与施工工期同步)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1.初步设计编制进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采购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个工作日。

6.1.3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或修正的工程进度计划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人民币,采购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自行决定前述违约金数额,缴纳违约金后才能支付当期设计费。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2)采购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进度款,逾期付款时间未超过7天的,不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后果。

(4)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采购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采购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4.1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工作量未增加的,采购人仅延长设计周期。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采购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CAD版本原文件(t3格式)、Microsoftoffice以及PDF版本原文件。

7.1.2本项目初步、施工图设计须达到国家、省级现行的公路工程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长沙市、长沙县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

7.1.3设计成果具体做法及要求:包含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建设项目设计报批要求。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采购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5天。

8.3采购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3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成果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而发生的修改,设计人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人参与设计工作及参加相关设计会议的人员,必须与设计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人员一致,设计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人员无法参加设计工作会议的,按5000元整/次.位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采购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3)其他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10.4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审查合格且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且提交成果文件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后,根据县内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余款待出具结算报告满一年后或者县财政局出具结算整改通知书后付清。

(2)达到付款条件时,由设计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2因采购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导致设计人增加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与采购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采购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采购人可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采购人承担。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采购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1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设计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否则变更将视为无效,同时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采购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采购人。

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目的而使用。

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经采购人认可的,其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采购人违约责任

14.1.1采购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自采购人解除通知送达设计人之日起本合同解除,采购人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以采购人解除通知送达设计人之日为时间节点,合同解除,但采购人应按节点结算相应费用,未达到结算要求的,则不予支付费用。

14.1.2采购人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金:/。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设计人支付采购人的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无须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同时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14.2.2设计人逾期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1天,按本合同总金额1‰承担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对其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交付时间,除合同有明确要求外,均以采购人书面或以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合理要求时间为准,如设计人对交付时间存在疑义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沟通确定文件交付时间,未回复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采购人要求的交付时间为准。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总价的30%,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不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损失赔偿。

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电子版图纸必须有CAD源文件及PDF格式,未提供的,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每次图纸修改,必须在CAD文件中标记修改内容,并编辑WORD文档说明,未在图纸中标记修改内容的,按1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漏标记的,按500元/处支付违约金。

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无上限,按专用条款5.4执行。

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自行付费重新设计并达到要求,逾期交付和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按合同专用条款14.2.2、14.2.3、5.4.1等承担相关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3.4条执行。

14.2.6设计人不按时参加(迟到)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缺席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会议的,按3000元/次支付违约金。规划方案专家评审会、县长专题会、规委会评审会、初设评审会、项目相关的验收会议、以及采购人组织的重要会议等,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缺席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4.2.9根据合同约定,设计人须支付违约金的,需一次性缴纳到位,再进行款项的支付申请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款项支付。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合同解除

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0天。

16.2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60天内。

17.争议解决

17.1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履约担保

18.1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18.2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期限:/;

18.3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18.4履约保函的退回:/。

19其他

19.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设计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各项费用,系采购人履行的现场管理人职责,该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系设计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款项。

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长沙县黄兴镇。

3.工程概况: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长度1515米、标准路幅宽度24米的一级公路,包括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

(二)设计依据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及其他标准、规范。

(三)设计要求

一)内容及范围

1.长沙县尧湾冲至官冲子公路(黄金大道南延)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工作内容:主要为路基、排水、路面、交通设施、绿化、路灯安装及电缆敷设等工程的设计工作,所有工作内容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交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周边水系、村道及地下管线、周边房屋等完善设计,出具工程设计图纸,并编制概算文件,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需求。

(2)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应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3)其它工作

1)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按发包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工作顺利完成;

2)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并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规划许可、报建和备案,协助办理各类报建手续;

3)针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与已有或在编规划冲突的地方,从工程实施角度出发,提出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部门协调落实,形成可实施的方案;

4)配合发包人开展与道路、油气管线等部门的调研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审批手续;

5)施工图阶段做好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建设目标可达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初步设计概算应大于后续施工图设计预算,确保设计及造价的连贯性;

6)配合发包人参与施工图报建、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设备调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后续服务。

7)发包人其它书面合理要求。

8)本项目建安工程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及招标技术文件。

(4)设计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A体现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术;

B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5)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设计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背景与概况

2)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3)总体工程设计

4)具体工程设计

5)设计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6)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设计图纸

8、设计成果要求

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达到相关规范文件相应设计阶段要求。

二)技术要求

1、依据审定的可研资料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确定排水管道平面及竖向布置方案。并与上下游现状排水管道合理衔接。

2、如项目存在规划条件无法实施情况,设计方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涉及调规,设计方需配合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四)成果要求

1.设计文本的编制深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评审的设计文件份数应满足评审需要,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五)技术经济

工程费用控制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已分解的各专业限额指标,各专业设计人员严格控制材料的品种、规格、工程量;设计深度同时应达到概算编制要求并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概算的编制及批复的办理,确保初步设计限额的可实施性。

2)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已分解的各专业限额指标及初步设计文件,满足本阶段设计深度要求,严禁出现图纸缺项、缺大样图、缺数量、材料描述不清等涉及后期工程变更的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施工条件及相关措施费,无条件配合甲方预算的编制及批复的办理,确保施工图设计限额的可实施性。原则上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现象,个别专业性强或行业政策等客观原因确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施工图设计中进行说明,且不得重复计算设计费用。

(4)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进行设计,避免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情况。

(5)不得利用设计参数明定或暗定设备材料品牌,原则上不采用专利产品、专用技术或专用工法等,如因客观需要或合理条件需采用,须出具承诺书,并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论证程序,且在施工图设计中进行说明。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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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