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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

业主单位: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5-18 06:20:47截止:2026-05-22
产品/服务: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公路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文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
标段(包)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
性质正常是否延期开标
开标时间2026-06-11 09:30:00开标方式一阶段开标
文件发布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改扩建)_DEL文件发布时间2026-05-18

20260514_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招标文件【盖章版】.pdf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

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

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

(DGDL1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盖章)

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要求

10.异议

11.监督与投诉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本合同格式附件参考使用,签订合同时按需要使用)

第二卷

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

1.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见合同附件十三)

2.技术要求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其他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投标函及报价书

第一卷

第1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

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

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等,项目出

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

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京港澳高速公路(G4)

及沈海高速公路(G15)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

标准建设,路基宽52.5m,全长71.131km。

本项目东莞段沿线涉及110kV龙万、万鱼线及110kV景厚甲线、彭湖线电力线路(具体以施工

图设计为准),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存在相互影响,需实施迁改工作。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

应调整)。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涉及的110kV龙万、万鱼线#14-#17段迁改工程及

110kV景厚甲线、彭湖线#11-#13段迁改工程,包括采购、架设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及

OPGW-80-48-1-4光缆;新建杆塔6基、配套基础及附属设施等;协调电力线路跨越河涌、高速公路、

市政公路以及占地青赔等相关工作。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承担从施工开始至工程

竣工投产并完成资产移交止,包括但不限于: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涉路手续办理(安

全评估)、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维护、防白蚁、三维激光点云、安健环制作及安装、拆

第2页

除、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物资品控(包含到货抽检和设备运行方人员

设备监造,监造费用参照运行方出差标准)、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资产移交

(含项目移交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涉及的线材、塔料等资产的回收、保管及移交等)消缺、结

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履行迁改协议相关规定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注:承包人需到工程所属管辖范围的供电公司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

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

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

工程保修,经确认具备条件时需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标段名称最大中标数量最高限价(元)标书费(元)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1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1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公布500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

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应符合工程所在

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

得跨省执业。

第3页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

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1)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

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

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

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2026年5月

18日00:00时至2026年5月22日16:00时(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同时须按本公告第4.2款的规定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

定的邮箱,并同时拨打招标人联系电话进行登记。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

人确认后,招标人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16:00时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

资料(如有)从邮箱2191877300@qq.com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均以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并按时收取和查阅相关资料。如

果投标人未按本款相关规定进行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2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2191877300@qq.com(投标人须保

证下述资料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

应附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在本项目

任职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③其他:《投标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gzggzy.cn),自行下载]。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相关有

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

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页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若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图纸若为纸质,收取押金0元,在归还图纸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

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

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登记申请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公路56号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邮政编码:523133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29171434

电子邮件:2191877300@qq.com

招标人账户号码:3602064729200807996

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8.异议

8.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公路56号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邮编:5230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18929171434

受理邮箱:2191877300@qq.com(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

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

第5页

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

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

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

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

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

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

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

材料的异议。

8.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

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6页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0769-22829928

10.公告附件

异议书(模板)

2026年5月18日

第7页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异议内容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相关线索证明和材料(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第8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公路56号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929171434电子邮件:2191877300@qq.com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单位)/
1.1.4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
1.1.5建设地点东莞市
1.1.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1.1.7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要求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承包商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1.3.4施工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分工专业需要的资质证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形式:投标人以盖章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及其word版本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191877300@qq.com)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电子邮件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2.1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为单价合同。
3.2.5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5款内容修改如下:3.2.5投标报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按“处”进行报价,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单处电力迁改费用为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合同清单所列的电力线改施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国家及地方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完成本迁改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实施过程中,如经发包人同意增加或减少迁改数量(处)的,减少工程量(处)按合同价进行核减,增加工程量(处)变更原则进行作价增加费用,工程数量以发包人最终审定签认的数量为准。
3.2.10.1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0.1内容修改如下: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形式发布,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投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
3.2.11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人民币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以补遗书形式发布,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必须等于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3(2)目内容修改如下:(2)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的投标报价,必须依据最新的工程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以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材料价格并结合企业(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编制。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含支票、汇票)、信用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若采用信用证、保险形式,格式不限,但需包含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保证内容。银行保函、信用证、保险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支票、汇票,否则视为无效,并备注:广深扩东莞段110kV电力迁改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帐号:3602085719205864674缴纳分两个步骤进行: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账情况。2.款项到账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开标前1天,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账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对于基本户保证金,投标人可上网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可持银行汇款凭证到中心核对。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及附件。投标人须按照指引及附件的要求及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0-28866000。若投标保证金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过的缴款证明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管理界面”打印缴款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缴款证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和缴纳步骤等在招标文件发售后如有新的操作指引和规定投标人应及时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并按新的操作指引和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2025年(投标前3年内)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3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年份要求按商务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3.5.5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2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3.5.6近两年安全、质量情况报表或证明材料的年份要求2024年–2025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
3.5.7近两年工程获奖的年份要求202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投标文件的正本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署并盖章的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封面页(或内封面);②投标函和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有要求的)。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应由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以是已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书”必须使用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填报和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内的项目或工程量不得更改或删除,不能出现缺项、缺页),所填报的报价等内容和编制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填报和编制。不接受投标人自己另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纸质版: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函及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1份(内含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投标函及报价书以Word或excel电子文档形式、最终填妥保存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档的所有内容);注:1、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光盘或U盘)应有工程(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外观标识。2、中标后中标单位按招标人所需投标文件份数,无偿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3.7.5装订要求1、投标函及报价书装订为一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成册;电子版文件由纸质封包成册。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5装订要求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版式,单册厚度如超过6cm,可分册装订,但须标明分册顺序),并编制目录。3、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与电子版文件一起封装为一个封包(若封包过大,也可分开封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必须密封、封口处要贴密封条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封套上写明的其他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开标室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公布的地点安排为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以下情况将退回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1.4.1项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凡资质不符合本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资质要求,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5)不符合本须知第1.4.1项第(8)目规定;(6)已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合格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此时如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被开启时,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4.2.4递交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递交以下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此授权委托书);(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的保证金缴款证明打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注: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投标文件须出示如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实,或如授权委托他人递交投标文件,被授权人须出示如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实,若信息不一致或未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实,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公布的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3日
7.2.2中标公告媒介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公告期限:3日
7.4.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额的10%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使用政府性融资采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时,该机构净资产须不低于3亿元,并在本地区域内具有较丰富的承保经验以及良好的承保记录。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时,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建设过程保证保险条款应当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或注册,并在本公司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技术文件标书中承诺具体实施细节。1)持续推进基建安风体系认证工作,严格执行“四步法”、“八步骤”、“7S”管理,规范PPE管理,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化。2)服从《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条款》的日常检查及处罚。3)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公司持证上岗相关要求。4)自愿参加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登记建档并服从承包商管理相关规定。5)规范PPE(人工防护用品)管理,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化。6)严格执行南网“八不准”。7)深化WHS、施工作业指导书和验评标准的现场应用。8)完善基建项目缺陷管理制度、表单,所有项目均严格实行缺陷填报。2、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内容。3、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志牌制作及安装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设计V2.1和《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10002-2004》执行。4、按照公司要求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南网基建移动应用,若违反使用要求,按照南网基建承包商处罚条款进行扣分。5、投标人需满足一般纳税人规定,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规定提供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单位采用简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在结算过程中调整相应结算金额。6、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7、违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纪律管理“六条铁律”》的的承包商人员(直接责任人和工作负责人),根据安监部门发布的处罚结果进行处罚。8、结算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转账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但禁止使用现金结算方式。9、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附表:施工力量及机具配置要求一、施工力量配置要求:1、项目管理人员序号岗位(工种)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11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拟派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要项目总工(技求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21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3质检员1项目内兼项拟派驻的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4安全员1项目内兼项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C证。同一地区可适51同一地区可适6材料员17资料员1
人员数量兼项与否备注说明
项目经理不可兼项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术负责人)不可兼项
机具管理员度兼项
度兼项、可项目内兼项
可兼项

第15页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班组及技术工人

类型班组数量本项目自有人员数量要求工种配置
电气设备安装、接火,中/低压架空线路立杆(塔)、架线、附件安装等510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钢、继电保护、电力电缆、电气试验、高处作业、焊接、机械操作及普工等
土建510测量、电工、焊接、架子工、机械操作、钢筋工、普工等
顶管24测量、机械操作、普工等

二、施工机具配置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电焊机1
2发电机1
3液压冲孔机1
4氩弧焊机1必要时
5链条葫芦1
6抱杆1必要时
7紧线器1
8拉力表1必要时
9压接钳及压接模1
10核相仪1必要时
11鉴别仪1必要时
12滑轮1
13电动液压泵1
14电动锯/环形电锯1
15放电装置1
16机动绞磨1
17液压压接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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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8导、地线卡线器1
19网套连接器、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各1必要时
20通信设备1放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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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建设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施工承包方式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施工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资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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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暂停或取消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同类工程限

制投标期内的;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5)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6)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款规定方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规定

方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

第19页

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

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

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

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1.11.2施工总承包的基建项目,电力工程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11.3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依法分包的专业工

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

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

1.11.4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分

包的劳务作业。

1.11.5专业分包商必须在公司进行资信档案登记,并且在资信档案记录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分包

工程。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办法;

(6)技术标准、要求;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

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投标最高限

价)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澄清问题(电子邮箱地址见投标人须知“投

标人提出问题”部分,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否则不予解答(澄清问题提出后建议电话通知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报名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为使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中予以明确。若澄清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

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条款约定的方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书面通知(通知方式与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方式一致)所有投

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

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中予以明确。若修改中没有明确延

第20页

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条款约定的方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

2.3.3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条款约定的方式发布的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投标函及报价书;

(4)投标文件电子版;

及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采清单计价模式或由发包人提供的格式)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

本须知第1.3款、第2.3款补充通知、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作为投标

人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

3.2.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

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

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5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规费及税金

等构成,结算时按合同规定调整。

3.2.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

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7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与招标图纸有出入,投标人应在本须知第2.2

款所定的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投标

人已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数量,并按招标图纸内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

3.2.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

3.2.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3.2.10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有关规定:

3.2.10.1本次招标设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

位、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投标最高限价详

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0.2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本须知2.2款所述的提出澄清要求

的限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调整后招标控制价将在本须知第2.3.1项所述时

间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告知投标人领取补充通知的方式、补充通知的领取时间和

第21页

地点、领取补充通知的要求详见本须知第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

3.2.10.3本须知第2.3.1项所述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材料价格等情况而调整本工

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最高限价,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最高限价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

有投标人。告知投标人领取补充通知的方式、补充通知的领取时间和地点、领取补充通知的要求详

见本须知第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

3.2.11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该费用不作为竞争性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必须等于本须知前附

表所列金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2投标人必须认真计算、填写投标报价,并核对所有数据。

3.2.13不平衡报价:

(1)通过现场考察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这种现场考察和所提供的图纸、

工程量清单将被视为投标人已对工程的全面了解。

(2)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的投标报价,必须依据最新的工程

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以及东莞市现行材料价格并结合企业(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编制。

(3)标段内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将是变更工程价格的依据。

(4)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进行均衡报价。对于变更增减工程中对应工程项目存在严重

不平衡报价时,变更增减工程应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具体调整办法为:投标人投标价分部分项清

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P0)与招标人发布的经审核的工程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1)偏差

超过一定幅度时,即当P0<P1×(1-L)×(1-15%)或P0>P1×(1+15%)时,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

P0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L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价)×100%(上式中

中标价、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价均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费)。

对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变更增减工程单价作如下处理: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向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将向投标人退还保函原件;采用纸质保证保险

递交保证金的,将向投标人退还纸质保单原件。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3)投标人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的。

3.5投标人基本信息资料

第22页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附表1要求提供。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

3.5.5“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安全情况”、“质量事故情况”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具

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近两年工程获奖情况”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要求提供,具体年份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

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

3.7.6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光盘或U盘)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建立目录并分级,

应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文件仅限于word、Excel、CAD等常用软件格式,且同时提供盖章后

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函及报价书)扫描件(仅限于PDF版),当电子版本与纸

质版存在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标段错放、混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23页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其他:/。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

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主管部门载入不

良诚信记录。

4.3.4其他:/。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5.1。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

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

数。

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承担具体的

评标工作、出具评标报告、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24页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工作。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1.4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2)根据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经济澄清;

(3)对投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评审打分。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各评委

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其所在单位。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公告。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合

同价50万元以下的,无需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与项目建设

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函、保

险,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7.5签订合同

7.5.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建设单

位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此情况下,招

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注:已放弃中标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此标段

第25页

重新招标的投标)。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背离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签订施工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

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针对重大项目要求

该招标项目在定标前,招标人经调查发现中标候选人发生下列情形的,有权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发生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情况;

(2)发生被责令停业、停产、关闭、重大并购的情况;

(3)发生资质证书或其他许可证被依法收缴、吊销的情况;

(4)发生突发安全事件、重大设备故障事件等重大变故,严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5)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法院裁定重整、破产清算,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将

严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6)因税务、环境违法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发生重大民事法律案件,或发生重大负面舆

情,将严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7)被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可能被作出退市处理(适用于上市公司)

(8)已与招标人发生重大法律争议或民事法律案件。

(9)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9.6廉洁

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同时签署“廉洁协议书”。

第26页

10.异议

10.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

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注意:项目澄清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拨打相

应电话。

10.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

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

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

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

天同时寄出。

10.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

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10.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

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

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

材料的异议。

10.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

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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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0769-22829928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招标项目类别见招标公告。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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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

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

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

相等,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表(符合性审查)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署并盖章的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封面页(或内封面);②投标函和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有要求的)。
报价唯一且有效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符合: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符合: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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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符合: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符合不存在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暂停或取消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期内的;(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5)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16)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注:①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1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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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的情形;(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2)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的规定。
其他1、符合:(1)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2)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2、不得存在:(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严格执行“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承诺函、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等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名称实质性不响应。6、投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名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名称实质性不响应。
结论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说明:

(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2)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否决投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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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

(6)经评议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2.2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项目及标准表(满分20分)

序号评分项目满分值备注
1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考核1近两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无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及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得1分,否则0分。
2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曾经担任过相同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主要经历的证明,有得1分、无的不得分。(未提供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的不得分)
3施工单位业绩5施工单位相同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业绩(5分):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每项1分。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不得分,业绩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4档案管理0.5企业档案规范化,具有档案持证上岗人员1名以上,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5资信评价6资信评价满分值6分依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南方电网输配电最新年度印发的承包商评价结果,按附表(最新年度110kV基建电网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选取承包商评价分数;施工承包商评价:1、承包商评价分≥90分的,得6分;2、承包商评价分70分≤评价分<90的,得3分;3、承包商评价分60分≤评价分<70的,得1分;4、其它的不得分。备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自行将相关发文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企业资信文件资料当中,并标识投标人单位所在位置,如资信资料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提供的资信资料为准。
6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5获得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0.5分,满分1.5分。
7人员配置情况5人员配置情况5分1、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50人以上,得5分;2、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41-50人,得3分;3、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31-40人,得1分;4、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30人及以下,
7人员配置情况5得0.5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附每个人员的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否则不得分。
7合计20人员配置情况5分1、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50人以上,得5分;2、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41-50人,得3分;3、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31-40人,得1分;4、持有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人数在30人及以下,

注:1、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2、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应符合时间逻辑,否则不得分。

3、相同电压等级的同类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电压等级的同类型工程。举例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同类工程项目
110kV电力迁改工程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工程、电缆线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4、承包商评价打分以招标单位提供的资信评价资料为依据,评标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资信评价分

值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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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评分标准

2.3.1评分项目及标准

技术评分项目及标准表(满分30分)

序号评分项目满分值得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分配评分标准
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20-2工程概述(工程规模、路径(如有)、布置形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工期要求等)(0.5分)工程规模、工期、安全质量要求描述正确,工程涉及的主要单位、投标范围及承包方式等齐全无错漏且描述完整得0.5分。否则得0分。
工程设计特点、工程量(0.5分)工程设计特点、工程量描述正确,说明详实得0.5分。否则得0分。
施工实施条件、自然环境分析及现场调查情况说明(1分)结合工程施工实施条件、现场自然环境分析和影响施工的环节分析到位得1分。否则得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0-2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布置(1分)平面布置应满足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平面布置布局合理、占地经济,符合现场条件。提供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有描述的得1分;仅提供平面布置图或对总体平面布置有描述之一的得0.5分;无描述得0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总体布置(0.5分)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满足施工要求,水、电管线敷设安全、合理得0.5分。否则得0分。
施工现场消防总体布置(0.5分)消防器材应布置合理,不留死角,重点部位有特殊消防措施。提供消防总体布置图,得0.5分。否则得0分。
3施工现场组织机构20-2施工现场组织机构(1分)根据工程特点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机构职责齐全,附组织机构图及机构职责说明的得1分。否则得0分。
施工现场组织原则(1分)施工项目组织机构内部分工合理,利于施工得1分。否则得0分。
4施工方案90-1.5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分)针对本工程特点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得1.5分。仅对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无建议或建议不合理得1分。重点难点无针对性,或无分析得0分。
0-7.5施工机具准备(2分)施工主要机具选择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按广电建〔2020〕35号文要求配置):优良:施工机具配置达到施工机具配置表数量的1.5倍的,得2分;合格:满足配置要求的,得1分;不合格: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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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配置要求的,得0分。
施工力量配置(4分)施工力量配置满足广电建〔2020〕35号文要求。合格:人员配置达到施工力量配置要求的,得4分;不合格:不满足配置要求的,得0分。(1)未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未持证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每人扣0.2分,本项最低得0分。(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见人员配置表。
施工工序总体安排(0.3分)施工工序安排结合工期及工程实际、科学合理得0.3分。否则得0分。
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0.6分)主要工序及特殊工序施工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高,作业指导书应用合理、措施满足要求得0.6分。选用作业指导书有错漏,得0.3分。否则得0分。
工程成本的控制措施(0.3分)成本控制措施得力,符合工程实际,有具体的措施得0.3分。否则得0分。
开展现场标准建设措施(0.3分)有标准建设、符合工程实际,满足工艺要求对应的措施得0.3分。否则得0分。
5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20-2工期规划、工期目标及分解(网络计划)(1分)(1)工期规划、工期目标(0.5分):满足工期、安排合理得0.5分。规划与计划工期有出入得0.3分。无工期规划0分。(2)工期分解(网络计划)(0.5分):有横道图及网络图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
主要施工设备及材料供应计划(0.5分)结合所制定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及材料并充分考虑各种外部原因供应得0.5分。否则得0分。
工程综合进度保证措施,进度计划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0.5分)工程综合进度针对工程特点及施工周期,考虑内外部原因制定有特殊保障措施,得0.2分;针对工程特点及施工周期,考虑内部原因及天气、假日等外部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得0.3分。否则得0分。
6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30-3质量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0.3分)质量目标符合工程实际,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健全,附管理组织机构图得0.3分。未附附管理组织机构图得0分。
质量管理主要职责、质量管理制度(0.5分)主要职责无遗漏,职责界面清晰,质量管理制度完备得0.5分。无职责界面说明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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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及检验的标准(0.3分)质量管理覆盖全面,检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得0.3分。否则得0分。
质量管理、技术及工艺控制措施(1分)质量保证管理、技术及工艺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有针对性,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得1分。否则得0分。
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序的质量过程控制(0.5分)针对工程特殊部位、薄弱环节、重大方案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得0.5分。无重要施工方案或特殊施工工序控制的得0分。
深化WHS、施工作业指导书和验评标准的现场应用(0.4分)有深化WHS、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现场应用措施,并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得0.4分。无应用措施得0分。
7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30-3安全目标承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0.5分)安全目标承诺符合规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得0.5分。否则得0分。
安全管理主要职责、安全管理制度(0.5分)主要职责无遗漏,职责界面清晰,安全管理制度完备得0.5分。否则得0分。
安全组织技术措施(0.5分)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全面,实施方案可行得0.5分。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一般得0.3分。较差得0分。
危险点、薄弱环节分析预测及措施(0.5分)对工程危险点、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有针对性措施得0.5分。无危险点分析得0分。
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过程控制(0.5分)针对重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工序编制专项安全过程控制措施得0.5分。否则得0分。
严格执行南方电网管理规定的指引或动作(0.5分)保证体系中体现及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安全四步法工作指引》、《安全生产现场作业十个规定动作》等管理规定的指引或动作得0.5分。未体现得0分。
8分包工程的管理20-2分包项目及特点(1分)在招标文件允许的分包项目范围内,明确拟进行分包的工程内容并描述其特点及分包原因等得1分。如无分包情况,应在方案中承诺项目实施进程中如实际有分包情况,同意建设单位处罚,无承诺得0分。
工程分包管理(1分)针对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内容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管控措施管理制度完善,得1分。无分包安全、质量、进度等任一项管理制度,得0分。(如无分包情况,应在方案中详细描述不分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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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项目实施进度需要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得0分)
9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20-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目标及组织机构(0.5分)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得0.5分。否则得0分。
环境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0.5分)针对工程特点开展环境因素分析,制定有效控制措施得0.5分。否则得0分。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0.5分)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得0.5分。否则得0分。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管理方法(0.5分)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管理方法,得0.5分。否则得0分。
10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20-2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递交(1分)制定了计划、统计报表制度,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得1分。未制定得0分。
信息管理、电子档案移交方案(1分)设置专门人员负责电网公司基建信息化系统填报、录入工作,得1分。未设置专人得0分。
11技术文件的总体评价10-1编制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结构、内容的严密性,叙述的严谨性,文字的精炼、准确性(0.5分)投标文件编制科学,结构、内容的严密,叙述严谨,文字的精炼、准确,横向比较较好的0.5分,一般0.3分,较差0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0.5分)投标文件响应齐全,投标文件响应程度高,编制认真、详尽、无漏项,横向比较较好的0.5分,一般0.3分,较差0分。
合计300-30

2.3.2实施办法:

(1)必须每项打分。

(2)最后得分直接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计取。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打分。

2.4价格评分标准

报价分:满分50分

基准价=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报价得分=满分-满分×n×|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基准价时,

n=1,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基准价时,n=2。

注:基准价、报价得分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报价得分为负分时,则按零分计算。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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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如投标函与报价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2)如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报价书总价与分项报价合计数不一致时,以报价书总价为准,但在签订合同时由中标单位修

正分项的价格使之等于总价。

3.2详细评审

3.2.1对有效投标,根据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评分,不得使用“评审标准”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2.2商务评分与报价质量两项内容采用评委集中评审方式。由评委主任组织专家集体讨论评

议。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分值。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对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

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投标人综合分数相同时以报价

低者为优先),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其中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

中标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候选人中标,第二、三候选人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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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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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承包人:

鉴于发包人为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

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具备对应等

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经验的工程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上述工程施工工作,并通过年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投标。

1工程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京港澳高速公路(G4)及沈海高速

公路(G15)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路基宽52.5m,全长71.131km。

本项目东莞段沿线涉及110kV龙万、万鱼线及110kV景厚甲线、彭湖线电力线路(具体以施工

图设计为准),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存在相互影响,需实施迁改工作。

2承包范围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

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DGDL1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

项目建设涉及的110千伏龙万、万鱼线#14-#17段迁改工程及110kV景厚甲线、彭湖线#11-#13段迁

改工程,包括采购、架设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及OPGW-80-48-1-4光缆;新建杆塔6基、

配套基础及附属设施等;协调电力线路跨越河涌、高速公路、市政公路以及占地青赔等相关工作。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注:承包人需到工程所属管辖范围的供电公司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

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

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

工程保修,经确认具备条件时需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目标

全过程项目质量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

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

指南要求。承包人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日历天数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

相应调整。

4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5合同文件构成

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含《廉洁协议书》《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工程施工质量保

修责任书》等);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第40页

(6)投标函及投标文件(含澄清);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报价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11)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本合同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发现歧义和矛盾,应按照本协议书第5条所列文件先后次序,

以所列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当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发生冲突,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6合同价格及支付条件

6.1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

含税金额¥,税额¥。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6.2支付条款及程序在合同条款和附件中另有规定。

7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8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9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10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11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和其他事故导致承包人及其参与人

员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导致发包人或第三方遭受人身

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发包人和第三方的相关损失。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违法转

包及违法分包和挂靠,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

包人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债务、法律与经济纠纷、争议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若基于法律法

规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发包人须先行承担责任的,发包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已仔细阅读合同中列明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各项管理规

定,在项目执行期间自愿服从并严格遵守合同中各项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执行期间如若违反相

关管理规定,承包人自愿接受发包人相关的处罚(如通报批评、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扣分、停止投

标资格以及依照合同额相关比例进行扣罚)。

12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3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人

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1页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

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第DGDL1合同段)《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电话:电话:

第42页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定义

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

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

1.1.1合同

1.1.1.1“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

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6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

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中标通知书”一词就指合同协议

书,颁发或接收中标通知书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1.1.1.4“投标函”指名称为投标函的文件,由承包人填写,包括已签字的对发包人的工程报价。

1.1.1.5“规范”指合同中名称为规范的文件,及根据合同规定对规范的增加和修改。此文件具

体描述了工程。

1.1.1.6“图纸”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图纸,及由发包人(或代表)根据合同颁发的对图纸的增加

和修改。

1.1.1.7“资料表”指合同中名称为资料表的文件,由承包人填写并随投标函提交。此文件可能

包括工程量表、数据、列表、及费率和/或单价表。

1.1.1.8“投标文件”指投标函和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应随投标函提交的其它所有文件。

1.1.1.9“投标函附录”指名称为投标函附录并已填写完毕的文件,附于投标函之后并构成投标

函的一部分。

1.1.1.10“工程量表”和“计日工计划”指资料表中如此命名的文件(如有时)。

1.1.2当事各方和当事人

1.1.2.1“一方”指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上下文而定)。

1.1.2.2“发包人”指在投标函附录中指定为发包人的当事人或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

1.1.2.3“承包人”指在发包人收到的投标函中指明为承包人的当事人(一个或多个)及其合法继

承人。

1.1.2.4“工程师”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及相关服务的一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

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2.5“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或由承包人按照第4.3款【承包人项目经

理】随时指定的代表承包人的人员。

1.1.2.6“发包人的人员”指工程师,第3.2款【工程师的授权】中所指的工程师助理以及所有

其他职员、劳工和工程师或发包人的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由发包人或工程师作为发包人的人员

通知给承包人的人员。

1.1.2.7“承包人的人员”指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所有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人员,包括职员、劳工

和承包人及各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及其他所有帮助承包人实施工程的人员。

1.1.2.8“分包商”指合同中指明为分包商的所有人员,或为部分工程指定为分包商的人员;及

所有上述人员的合法继承人。

1.1.2.9“争端裁决委员会”指合同中如此命名的一个或三个当事人,或按照第20.2款【争端

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或按照第20.3款【未能同意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指定的其他人员(一个或

多个)。

1.1.2.10“FIDIC”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第43页

1.1.2.11“农民工”指为承包人及分包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1.1.2.12“工程款支付担保”指为保证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

向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1.1.3日期、检验、期限和完成

1.1.3.1“基准日期”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8天的当日。

1.1.3.2“开工日期”指按照第8.1款【工程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1.1.3.3“竣工时间”指在投标函附录中说明的,按照第8.2款【竣工时间】的规定,由开工日

期算起到工程或某一区段(视情况而定)完工的日期(包括按照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决定的任

何延期)。

1.1.3.4“竣工检验”指在发包人接收工程或某区段(视情况而定)前按照第9款【竣工检验】进

行的检验,此检验可在合同中说明、或由双方协商决定、或以变更的形式被指示进行。

1.1.3.5“接收证书”指按照第10条【发包人的接收】颁发的证书。

1.1.3.6“竣工后的检验”指合同中规定的,在发包人接收了工程或某区段(视情况而定)后,按

照特殊应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的检验(如有时)。

1.1.3.7“缺陷责任期”指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规定,从工程或区段按照第10.1款【工程或区

段的接收】被证明完工的日期算起,到按照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通知工程或该区

段(视情况而定)中的缺陷的期限(包括按照第11.3款【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决定的任何延期)。

1.1.3.8“履约证书”指按照第11.9款【履约证书】颁发的证书。

1.1.3.9“日”指一个公历日,而“年”指365天。

1.1.4款项与支付

1.1.4.1“接受的合同款额”指发包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对实施、完成和修补工程所接受的金额。

1.1.4.2“合同价格”指第14.1款【合同价格】中定义的价格,包括根据合同所做的调整。

1.1.4.3“费用”指承包人在现场内或现场外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

类似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4.4“最终支付证书”指按照第14.13款【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颁发的支付证书。

1.1.4.5“最终报表”指第14.11款【最终支付证书的申请】中定义的报表。

1.1.4.6“外币”指可用来支付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格的某种货币,但不指当地货币。

1.1.4.7“期中支付证书”指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颁发的付款证书,但不包括最终

支付证书。

1.1.4.8“当地币”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

1.1.4.9“支付证书”指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颁发的支付证书。

1.1.4.10“暂定金额”指合同中指明为暂定金额的一笔金额(如有时),用于按照第13.5款【暂

定金额】实施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提供永久设备、材料和服务的一笔金额(如有时)。

1.1.4.11“质量保证金”指发包人按照第14.3款【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扣留并按第14.9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支付的累计的质量保证金。

1.1.4.12“报表”指承包人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申请支付证书时作为申请一部分

而提交的报表。

1.1.5工程和货物

1.1.5.1“承包人的设备”指用于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车辆

和其它设备。其中不包括临时工程、发包人的设备(如有时)、永久设备、材料和所有其它将构成或

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任何物品。

1.1.5.2“货物”指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永久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之一。

1.1.5.3“材料”指将构成或构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永久设备除外),包括由承包人按照

合同仅负责供应的材料(如有时)。

第44页

1.1.5.4“永久工程”指将由承包人按照合同实施的永久工程。

1.1.5.5“永久设备”指将构成或构成部分永久工程的机械、仪器和车辆。

1.1.5.6“区段”指投标函附录中指明为区段的部分工程(如有时)。

1.1.5.7“临时工程”指为了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上所需的各种类型的

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1.5.8“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之一。

1.1.5.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

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6其它定义

1.1.6.1“承包人的文件”指由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提交的计算书、计算机程序及其它软件、图

纸、手册、模型、和其它技术性文件(如有时)。

1.1.6.2“工程所在国”指现场(或大部分现场)所在的国家,永久工程将在此实施。

1.1.6.3“发包人的设备”指规范中说明的,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

机械、仪器和车辆(如有时);但不包括尚未被发包人接收的永久设备。

1.1.6.4“不可抗力”如第19条【不可抗力】中所定义。

1.1.6.5“法律”指所有国家(或州)的立法、法令、法规和其它法律、任何合法设立的政府机构

的规章和章程。

1.1.6.6“履约保证”指第4.2款【履约保证】中的保证(可能有多份)。

1.1.6.7“现场”指永久工程将要实施且永久设备和材料将运达的地点,及其它合同中规定为现

场一部分的地点。

1.1.6.8“不可预见”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提交投标文件那天还不能合理预见的。

1.1.6.9“变更”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被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工程的任何变动。

1.2解释

在合同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否则:

(a)表示阳性、阴性或中性的词包括所有的性别;

(b)单数形式的词亦包括复数含义,复数形式的词亦包括单数含义;

(c)包括“同意”、“批准”或“协议”这些字眼的规定,要求将涉及的协议书面记录下来,

(d)“书面的”或“书面地”指手写、打字、印刷或运用电子技术制做,并形成了永久性的记

录。

解释本合同条件时,不应考虑旁注和其它标题。

1.3通讯联络

在合同条件中,无论何处述及发出或颁发批准、证书、同意、决定、通知和要求,这些通讯联

络均应:

(a)为书面的,且应派人面交并取得收据,或者邮寄,或由信使送达,或按投标函附录中所列

通过经同意的电子传输系统传输;且

(b)递交、邮寄或传输到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收件人地址。但是:

(i)如果收件人发出了更改地址的通知,其后的信件应投送到相应的地址;且

(ii)如果收件人在要求批准或同意时没有另做说明,此批准或同意可送达发出要求的地址。

批准、证书、同意及决定不得被无理扣压或拖延。向一方颁发证书时,颁发者应向另一方送交

一份复印件。当另一方或工程师向一方发出通知时,应向工程师或另一方送交一份复印件(视情况而

定)。

1.4法律和语言

合同应受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国家(或其它管辖区域)的法律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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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的任何部分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从而构成了不同的版本,则以投标函附录中规定

的主导语言编写的版本优先。

往来信函应使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语言。如果投标函附录中没有规定,则往来信函应使用编

写合同(或大部分合同)的语言。

1.5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作互为说明的。为解释之目的,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4)本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6)投标函及投标文件(含澄清);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报价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11)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如果在合同文件中发现任何含混或矛盾之处,工程师应颁发任何必要的澄清或指示。

1.6合同协议书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双方应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协

议书应以专用条件后所附的格式为基础。法律规定的与签订合同协议书有关的印花税和其它类似费

用(如有时)应由发包人承担。

1.7转让

任一方都不得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或转让根据合同应得的利益或权益。但一方:

(a)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可以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决定权完全在于另一方,及

(b)可将其按照合同对任何到期或将到期的金额所享有的权利,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作为受益人,

作为抵押转让出去。

1.8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规范和图纸应由发包人保护和保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合同及每

份后续图纸的两份复印件,承包人可自行复制或要求发包人为其提供更多的复印件,但费用自理。

在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每份承包人的文件都应由承包人来保护和保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

则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6份承包人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

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的复印件、规范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的文件(如有时)、图

纸和变更以及其它按照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的人员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看和使用所有

上述文件。

如果一方在用于施工的文件中发现了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向另一方通知此类错误或缺陷。

1.9拖延的图纸或指示

当因必要的图纸或指示不能在一合理的特定时间内颁发给承包人,从而可能引起工程延误或中

断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包括所必需的图纸或指示的详细内容、应颁发的详细理由和

时间,以及如果因图纸或指示迟发可能造成的延误或中断的具体性质和程度。

如果因工程师未能在一合理的、且已在(附有详细证据的)通知中说明的时间内颁发承包人在通

知中要求的图纸或指示,而导致承包人延误和(/或)招致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进一步

的通知,且按照第20.1款【承包人的索赔】有权获得:

(a)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对任何此类延误的一段延期,如果竣工被拖延或将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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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及

(b)对此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的支付,此支付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收到上述进一步的通知后,工程师应按照第3.5款【决定】对这些事项表示批准或作出决定。

但是,如果工程师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或指示是由承包人的错误或延误(包括递交承包人的文件时

的错误和延误)引起的,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上述延期、费用或利润。

1.10发包人使用承包人的文件

在合同双方之间,承包人应对承包人的文件和其它由承包人(或承包人授权的人员)编制的设计

文件保留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

应认为承包人通过签订合同给予了发包人复印、使用及传输(包括修改和使用对其的修改)承包

人的文件的免费使用的许可证,此许可证是无限期的、可转让且非专用的。此许可证应:

(a)在工程各有关部分的实际或预期工作期(取较长者)内有效,

(b)使任何合法拥有工程有关部分的当事人为完成、操作、维护、改变、调整、修理和拆除工

程之目的,复印、使用、传输承包人的文件,且

(c)在承包人的文件采用计算机程序和其它软件形式的情况下,允许其在置于现场及其它合同

中许可的地点的计算机(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代用计算机)上使用。

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因本款规定外的任何目的为第三方复印、使用或传输承包人的文

件及其它任何由承包人(或承包人授权的人员)编制的设计文件。

1.11承包人使用发包人的文件

在合同双方之间,发包人应对规范、图纸和其它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的人员)编制的设计文

件保留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承包人可为合同之目的,自费复印、使用、及传输上述文件。除非因

履行合同而必需,否则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第三方复印、使用、或传输上述文件。

1.12保密事项

为证实承包人是否遵守合同,他应按照工程师的合理要求透露其要求的保密事项和其它情况。

1.13遵守法律

除非在专用条件中另有说明,履行合同时,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法律的规定:

(a)发包人应已经(或将要)获得永久工程的规划、分区和其它类似许可,及规范中说明已经(或

将要)由发包人取得的其它许可;发包人应保障承包人不受其未得到上述许可的后果的侵害;且

(b)对于法律中要求的与实施、完成工程和修补缺陷有关的各项事宜,应由承包人发出通知、

支付税款、关税和费用,并获得所有的许可、许可证和批准;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遭其未做到上

述要求的后果的损失。

1.14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组成的联营体、联合集团或其它联合团体时:

(a)应认为上述当事人应向发包人对合同的履行负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

(b)上述当事人应向发包人通知他们的负责人,此负责人有权管理承包人及其中每位成员;且

没有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改变其组成或法律地位。

2.发包人

2.1进入现场的权利

发包人应在投标函附录中注明的时间(或各时间段)内给予承包人进入和占用现场所有部分的

权利。此类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人独享。如果合同要求发包人赋予(承包人)对基础、结构、永

久设备或通行手段的占用权,则发包人应在规范注明的时间内按照规范中规定的方式履行该职责。

但是在收到履约保证之前,发包人可以不给予任何此类权利或占用。

如果投标函附录中未注明时间,则发包人应在一合理的时间内给予承包人进入现场和占用现场

的权利,此时间应能使承包人可以按照第8.3款【进度计划】提交的进度计划顺利开始施工。

如果由于发包人一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承包人进入现场和占用现场的权利,致使承包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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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依据第20.1款【承包人的索赔】有权:

(a)如果竣工已经或将被延误,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对所有此类延误

获得延长的工期;以及

(b)获得任何有关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的支付,并将之加入合同价格。

在收到此通知后,工程师应按照第3.5款【决定】对此事作出商定或决定。

然而,如果发包人的过失(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承包人的某些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包括

承包人的文件中的错误或提交的延误,则承包人无权要求获得此类延长的工期、费用或利润。

2.2许可、执照和批准

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的请求,为以下事宜向承包人提供合理的协助(如果他的地位能够做到),

以帮助承包人:

(a)获得与合同有关的但不易取得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的副本;

(b)申请法律所要求的许可、执照或批准,包括:

(i)依据第1.13款【遵守法律】要求承包人必须获得的,

(ii)为了货物的运送,包括清关所需的,以及

(iii)当承包人的设备运离现场而出口时所需的。

2.3发包人的人员

发包人有责任保证现场的发包人的人员和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

(a)依照第4.6款【合作】为承包人的工作提供合作,以及

(b)采取类似于承包人按照第4.8款【安全措施】(a)、(b)和(c)段和第4.18款【环

境保护】的要求而应采取的措施。

2.4发包人的资金安排

在接到承包人的请求后,发包人应在28天内提供合理的证据,表明他已作出了资金安排,并将

一直坚持实施这种安排,此安排能够使发包人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

(按照当时的估算值)的款额。如果发包人欲对其资金安排做出任何实质性变更,发包人应向承包

人发出通知并提供详细资料。

2.5发包人的索赔

如果发包人认为按照任何合同条件或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条款规定他有权获得支付和(或)缺陷

责任期的延长,则发包人或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说明细节。但对于按照第4.19款【电、水、

气】、第4.20款【发包人的设备及免费提供的材料】的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款额或其它因承包人

要求某些服务而应支付的款额,则无须发出通知。

当发包人意识到某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索赔时应尽快地发出通知。涉及任何延期的通知应在相

关缺陷责任期期满前发出。

在细节中应详细说明索赔条款或其它依据,包括发包人按照合同认为他自己有权获得的费用和

(或)延期的证明,工程师应依据第3.5款【决定】作出商定或决定:(i)发包人有权获得的由承

包人支付的款额(如有时),以及/或(ii)依据第11.3款【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给予缺陷责任期的

延长(如有时)。

此笔款额应在合同价格及支付证书中扣除。发包人仅有权从支付证书中确定的款额中抵消或扣

除,或依据本款向承包人另外提出索赔。

3.工程师

3.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发包人应任命工程师,该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工程师的人员包括有恰当资格的

工程师以及其他有能力履行上述职责的专业人员。

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力。如果要求工程师在行使其规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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