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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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
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
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
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致各投标人:
因公司业务需要,我司拟对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钢模板、条片、机修等部分建设时间大约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老旧厂房开展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工作,为优选服务承包人及其合同费用,现按相关规定开展竞争性比选,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1.2项目地点:重庆綦江区三江街道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原重钢四钢厂)内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比选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5项目目标:为保障用房安全,排除潜在结构安全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对委托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含涉及房屋安全的附属构筑物)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明确安全等级,为后续维护、维修、加固或拆除等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获得有关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1.6其它情况
本次检测鉴定评估的厂房是经营性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084平方米,详见下表。
| 序号 | 厂房名称 | 产权证号 | 检测鉴定评估区域 | 用途类型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1 | 带钢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53514号 | 灯杆跨 | 厂房 | 4100 |
| 2 | 400窄带跨 | 厂房 | 1500 | ||
| 3 | 630轧机跨 | 厂房 | 2484 | ||
| 4 | 砌管跨 | 厂房 | 1932 | ||
| 5 | 电镀跨 | 厂房 | 1392 | ||
| 6 | 连镀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53438号 | 主跨 | 厂房 | 3348 |
| 7 | 副跨 | 厂房 | 1836 | ||
| 8 | 热轧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46935号 | 热轧厂房AB跨 | 厂房 | 7488 |
| 9 | 热轧厂房BC跨 | 厂房 | 8352 | ||
| 10 | 冷轧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72223号 | 冷轧主跨 | 厂房 | 2898 |
| 11 | 副跨 | 厂房 | 2484 | ||
| 12 | 钢模板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46566号 | 钢模板厂房 | 厂房 | 972 |
| 13 | 条片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71503号 | 条片厂房 | 厂房 | 500 |
| 14 | 机修厂房 | 渝(2024)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1153483号 | 机修厂房 | 辅助用房 | 798 |
| 合计 | 40084 | ||||
注:有关房屋位置详见附图C-交安园2026年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房屋平面示意图,具体检测鉴定评估范围以发包人现场确定为准。由于以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建设时间大约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其中绝大多数建构筑物发包人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厂房结构形式有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混合结构等多种形式,请投标人自行调查,以现场实地为准。提供相关房屋平面示意图、园区鸟瞰图(见附图A~I)和厂房及环境典型照片(见附照片A、B)。
第2条本合同工期和服务期
2.1提交合格的正式成果报告前的工期:自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基本资料之日起算,至提交成果报告的工期为70日历日(但如遇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则顺延)。因发包人资料提交延误或配合不当造成承包人工作延误的,则其提交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当此延误时间在30日内时本合同费用不因该延误而调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成果交付延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按每延迟1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作为日违约金计算,但该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其计算式为:
延迟交付违约金=本合同总金额/2000/日×延迟交付日数。
2.2提交合格的正式成果报告后的服务期:2年,从提交合格正式报告之日起算。
第3条本合同发包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3.1本合同发包的主要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发包人指定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及其构配件(包括吊车梁、基础,以及对房屋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边坡、排水等附属设施)开展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对有关可靠性、安全性、使用性、抗震能力等进行评定,并出具有关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报告,包含且不仅限于如下工作:
3.1.1建筑相关资料收集及核查:包括原始作业、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调查房屋荷载使用状况及荷载历史,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
3.1.2建筑物基础工作状况和周边场地查勘;
3.1.3上部结构及构件工作状态检测:包括建筑物的侧向位移量测,构件的裂缝、变形检测;
3.1.4上部结构及构件的作业质量及性能检测,包括:轴线尺寸、层高、构件截面尺寸量测,混凝土构件、砌体构件、钢结构构件、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筋配置、钢结构杆件涂层厚度、焊缝质量、结构变形和锈蚀情况等检测;
3.1.5建筑结构整体性和围护结构检测;
3.1.6根据检测结果并参考设计图纸结合现状调查、勘测结果,对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对结构抗震构造措施核查,并对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评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3.1.7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级、评估,指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并出具专业报告。
3.1.8对房屋的后期使用、维护、维修、改造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包括对结构安全缺陷加固改造意向性初步方案或措施建议。
3.2本合同工作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含且不仅含以下内容,并以更新的且适用的相关文件为准:
(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5021-2021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3)《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
(4)《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6)《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7)《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1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5)《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784-2013
(16)《钢结构工程作业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17)《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范》(JGJ/T23-2011)
(19)《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
(20)《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
(21)《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11345-2013)
(2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4)《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
(2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
(27)《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
(28)《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第4条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4.1单位要求:
4.1.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伍佰万元。
(2)应具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4)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其总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4.1.3对投标人单位业绩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比选文件发布之日止,至少承担过3个工业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和鉴定项目业绩,其每单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经验收的正式检测鉴定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4.2人员要求:
4.2.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2.2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2.3其他检测人员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不少于2人。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检测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岗位证书、注册证)
4.2.4投标人对本工作拟委任的以上4.2.1~4.2.3条中的所有人员,必须是现已聘用在本投标单位至少12个月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背双面)、资格及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在本投标单位近12个月来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社保局出具或在社保网络平台打印一人一份社保证明,能显示身份证号码、社保号码、单位名称、查询编码、查询网址等信息)。
以上单位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包人认可的成果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章。
4.3其它资格要求
4.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或比选项目的投标。
4.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B,须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并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5)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且处于被执行期内;
(9)已被重庆高速公路招投标管理平台取消投标资格。
4.3.3投标人以分公司、分所或分院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公司、本所或本院的授权书,且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分所、或分院参与投标,这种情况下本公司、本所或本院不能再同时参与投标。
4.3.4对本项目,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能够按照渝建[2022]16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由检测鉴定承包人牵头联合工程设计单位共同开展鉴定活动,设计单位应具有与所鉴定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第5条其它要求
5.1成果内容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的报告,纸质版叁套,电子版壹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和PDF文档)。根据本合同发包内容,除应按规定出具报告外,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5.1.1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报告。
5.1.2对房屋的后期使用、维护、维修、改造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包括结构缺陷加固改造意向性初步方案或措施建议。
5.2成果质量要求:承包人须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和要求,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3廉洁从业要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杜绝商业贿赂现象,承包人不得接收利益相关方宴请、招待、礼金、礼品、礼券等违法违规利益,不得故意刁难,造成显失公平状况。按规定与发包签订廉洁从业协议。
5.4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本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有关数据及成果。
5.5承包人(投标人)不得以挂靠方式承揽该合同业务,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若违约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投标人)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并比选人将以此提请对其按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6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一旦发现中选单位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所述不符,或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或因服务过错给本竞争性比选人或相应合同发包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发包人保留中途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的权利,且发包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5.7安全及环保相关要求
5.7.1承发包各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职责,严格按有关的规范和要求组织作业。
5.7.2承包人负责本合同所有实施、作业的安全、环保工作。按有关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合同。
5.7.3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不因该项目的实施而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证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属于承包人及本项目实施或作业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等可能发生的费用。若因承包人人员的安全、环保事故纠纷而导致发包人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成立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全额追偿,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5.7.4承包人必须对所属实施、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实施、作业安全,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7.5承包人在作业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5.7.6承包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发包人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口头通知或下达整改书后,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因整改不及时或延误,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7.7事故处置
(1)承包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进行救治,并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将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项目代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处置。
(2)承包人发生安全事故,若事故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雇主责任险理赔金额,超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认定执行。5.7.8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有关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
5.7.9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承包人雇员、承包人作业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发包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由第三者造成承包人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发包人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8保险管理
5.8.1本合同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并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含工伤保险)及其他商业险种,并自行承担相应的保费。
5.8.2若发生保险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有关事宜。
5.8.3如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主张违约责任,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第6条投标文件
6.1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比选投标书及其比选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比选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8)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9)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10)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比选投标文件要求逐页或骑缝盖章)
6.2本比选投标文件份数及编制、封装等要求:
6.2.1本比选投标文件应提供一式二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比选人应在比选投标文件右上角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2.2投标文件应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并编制目录。
6.2.3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应封装于一个封套或档案袋内,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由投标人自制)或自行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在封套或档案袋外表上写明: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
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
在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7条比选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详见本项目报价清单(附后)
投标报价的总价或单价金额超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金额的,均为废标,投标人只能在最高限价规定以下报价。
本合同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零柒佰玖拾捌元整(小写:¥380798元),其中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人民币玖元伍角整(小写:¥9.50元/㎡)。
7.7报价有关其它事项
7.7.1报价原则:投标人应结合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和对现场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后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为完成合同工作的暂定总费用,按工作量清单计价,检测鉴定评估工作包含发包人指定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及其构配件(包括吊车梁、基础,以及对房屋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边坡、挡墙、排水等附属设施),有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结算按工作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按合同约定实际实施检测鉴定评估的房屋建筑面积计价。
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比选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物价变动、政策、规范、标准、要求的变动,均不因此增减合同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款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工具、设备(含检测、试验等)、通讯、交通、协调、设施、办公家具器具、差旅、现场勘察、技术服务、咨询及成果评审、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管理、保险、税费、利润及等为完成委托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有关清单报价均为含税综合价。
7.7.2现场条件
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现场情况,采用相应的工作方法及措施,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7.3延期费用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合同服务期应相应延期,延期的报酬计算方式:无。
7.7.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要求承包人支付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率投标时按6%统一计入报价,实际合同结算税率按相关文件及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实缴情况确定税费增减额(税率不变时税费增减额为零),并应为此调整结算价。
7.7.5投标报价算数误差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1%,否则按重大偏差将其投标作为废标。
7.7.6结算原则:采用工作量清单方式结算,详见附件《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结算金额=合同工作量清单结算费+结算时增值税税率按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缴纳情况确定的差异费用(增加时其数值为正数,减少时其数值为负数)-Σ违约金。
7.7.7投标有效期:比选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递交后90日内。
7.7.8合同付款方式:
7.7.8.1本合同签订后,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已有资料(但绝大多数因房屋修建年代久远无法提供竣工资料),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开始检测鉴定评估工作,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保函,其担保银行必须在重庆市内有营业机构且现信用评级为AAA级),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支付要件且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7.7.8.2有关检测鉴定评估工作完成,出具经评审合格的报告,办理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并在承包人提供支付要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结算费用的95%,同时抵扣合同预付款。
7.7.8.3提交合格的正式报告后的服务期届满,若未发现有报告成果有明显质量问题,并且承包人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的,并在承包人提供支付要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尾款,不计利息。
7.7.9履约保证金(无)
7.7.10比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比选投标有关考察、调研、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不承担这些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8条比选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密封、递送截止时间及开标
8.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5月日起(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和其招投标平台(http://cqgsbid.cegc.com.cn:7899/#/home?edit=null)中发布。
8.2竞争性比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在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8.3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银杉路66号重庆高速集团1605室(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8.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8.5各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比选投标文件。
8.6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9条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2若为首次开标,如果截止投标时间投标(响应)人不满3个的,不得开标,比选投标(响应)文件应当当场退还;若为重新比选,比选投标人仍然不满3个的,可以开标。
首次开标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若为重新比选的,经评审有效比选投标人的,应当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比选投标人的,按流标处理。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9.3评审其它事项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备注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1)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组成、内容编制,字迹清晰可辨,份数、密封符合要求; (2)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前述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提供了有关资格、业绩材料。 | 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 ||||
| 2 | 资格业绩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单位和主要人员资质要求(3)单位和主要人员业绩要求(4)其它资格要求根据以上第4.3条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第4.3.1条的(A)或第4.3.2条的(B)情形。按4.3.3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以分公司或分所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书,且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这种情况下本公司或本所不能再同时参与投标。按4.3.4对本项目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能够按照渝建[2022]16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由检测鉴定承包人牵头联合工程设计单位共同开展鉴定活动,设计单位应具有与所鉴定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5)比选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 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内容(2)工期或服务期(3)投标有效期(4)在比选投标书和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上填写了投标费率和报价,投标费率和报价不高于竞争性比选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唯一;(5)总报价计算偏差率(不得超过1%)(6)对主要合同条件(含合同模板)(7)其它实质性要求 | 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 ||||
| 注:本表第1、2、3栏均为强制性要求,比选投标人如不满足,按否决投标(废标)处理。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废标处理:(1)不满足以上形式评审标准、资格业绩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2)不同比选投标人的比选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比选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比选投标人的比选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比选投标人的比选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比选投标人的比选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内部协同除外)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劳动关系证明;(1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
| 4 | 澄清 |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
第10条本比选文件附件如下(作为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供投标用):
1、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格式
含《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
2、合同书(样式并载明有主要合同条件)
3、《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合同》
4、《环保管理合同》
5、《廉洁从业合同》
6、《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清单》
第11条比选人联系方式
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银杉路66号重庆高速集团1604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23-88981027
比选文件附件1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格式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
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
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2026年5月
目录
1、比选投标书…………………………………………………………(页码)
2、标价的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页码)
四、比选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页码)
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页码)
六、单位业绩证明材料…………………………………………………(页码)
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页码)
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页码)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质证明材料…………………………………(页码)
十、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页码)
十一、承诺函……………………………………………………………(页码)
十二、联合体协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必须有)…………………(页码)
一、比选投标书
致: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为按要求实施完成其全部工作内容,作出投标报价和承诺如下:
(1)按比选文件给出的条件、规则和暂估计费基数计算,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其中检测鉴定评估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小写:¥元/㎡)。详见附后的本项目比选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检测鉴定评估费结算按实际委托鉴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和投标综合单价,按合同条件结算。
(2)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发包人基于工作目的提出的合法合规要求。
(3)参与本项目实施、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由我方全权负责。
(4)工期和服务期:其中提交合格的正式报告前的工期为70日历日,提交合格的正式报告后的服务期为2年,详细要求与比选文件一致。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也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为中标单位: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将按照本比选投标文件派驻本标段的主要承包人员且不自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主要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投标书连同你方的竞争比选文件及结果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备注:若投标人是联合体,应由其牵头人签字盖公章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字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联合体,则由投标人自行签字盖章)
比选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2026年月日
二、标价的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竞争性比选
投标报价工作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或内容 | 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计) | 综合单价(元/平方米) | 暂定工程量(㎡) | 金额(元) |
| 1 | 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合同暂定总价(含税,增值税税率6%) | ㎡ | 40084 |
本合同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费投标报价暂定总额:人民币元
备注:检测鉴定评估工作包含发包人指定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及其构配件(包括吊车梁、基础,以及对房屋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边坡、挡墙、排水等附属设施),有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结算按工作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按合同约定实际实施检测鉴定评估的房屋建筑面积计价。
竞争性比选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2026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比选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六、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姓姓名 | 年性别、年龄 | 拟在本项目检测鉴定评估工作中担任的职务 | 术职业资格 | 作专业及职称 | 有关工作年限 |
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 姓名 | 年龄 | 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
| 技术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工作中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房建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 ||||||||
| 主要经历 |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 备注 | |||||||||
注:
1.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系指注册师等,技术职称系指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
2.本表后应附所有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等复印件,且投标人需在所有复印件上盖鲜章;
3.一人一表;
4.本表投标人需盖鲜章。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十、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十一、承诺函
致: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在你司开展的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项目中,我方承诺:
1、严格按比选人要求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员,切实满足工作需要。
2、本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我方能够按照渝建[2022]16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由检测鉴定承包人牵头联合工程设计单位共同开展鉴定活动,设计单位应具有与所鉴定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委任人员均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和业绩。
4、在本次投标中我方(若是联合体的包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并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5)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且处于被执行期内;
9)已被重庆高速公路招投标管理平台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资料均保证真实、合法性。
比选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2026年月日
十二、联合体协议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用作投标文件时本括号及其内文字可删除)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竞争性比选投标,现就该联合体投标、履行合同等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比选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签署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其职责为:。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普通成员。其职责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比选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普通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6年月日
注:投标人若是联合体则必须有,如果不是联合体则不需要。
比选文件附件2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
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
检测鉴定评估合同书
(样式并载明有主要合同条件)
甲方(发包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发包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承包人就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项目名称
为项目。
二、工程概况
(按比选文件有关条件)
三、服务时间
(按比选文件有关条件)
四、合同组成文件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书
2.比选文件
3.投标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如有矛盾,以排名在前的为准。
五、委托工作包含的类型和目的
(按比选文件有关要求)。
六、合同发包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比选文件有关要求)
七、甲方责任、权利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付费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2、当甲方认为乙方有关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了解掌握乙方工作有关情况,并可对有争议的事项及异常情况发表意见;
4、尽可能提供所需的乙方工作所需有关资料。
八、乙方责任、权利
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且不限于以下要求的相关人员:(按中标的投标文件)。
1、在合同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及时进驻现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作,在合同生效后(按比选文件有关要求期限)完成合同要求工作;
2、合同工作依据的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含且不仅含以下内容,并以适用更新的为准:(按比选文件有关要求)。
乙方应独立、专业、公正地进行检测鉴定评估,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出具真实、合法的成果文件,并对成果文件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乙方应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程及商业秘密、信息和资料等严加保密,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如有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本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无效等失效。
4、乙方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应当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九、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费用
本合同检测鉴定评估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元,税率为6%;税额为元。详见合同工作量清单。
合同结算原则:(按比选文件有关条件)。
2、付款方式
(按比选文件有关条件)。
十、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检测鉴定评估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报告,一方可提出变更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由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解决。
11、违约责任
(按比选文件有关条件)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方发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按有关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合同》、《环保管理合同》、《廉洁从业合同》,附后。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十四、通知与送达
甲乙各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之需要,一方向对方发送有关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如果受送达一方拒绝签收,或者送达一方认为必要时,送达一方可以按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以邮政、快递等方式送达,并且自发出之次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如果一方需变更地址或者相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变更通知到达对方之前,视为没有变更。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本条关于送达的约定适用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的送达。
甲方(发包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628515137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银杉路66号
电话:023-88981027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2026年月日
附件3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合同
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合同
为了确保实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合同作为主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合同具有与主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主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且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移交合同生效后之日终止。
二、责任目标
(一)承包人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发包人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
(二)承包人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
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7.不发生对作业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
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9.不发生其它同级的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三)承包人承诺在作业中控制以下安全事故的发生:
1.人员轻伤事故。
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
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
三、安全责任
1.承包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承包人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或受委托的代理人对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
3.承包人项目经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4.承包人保证执行“谁作业、谁负责”的作业安全原则。
5.承包人保证服从发包人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6.承包人保证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
7.承包人保证建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
8.承包人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承包人和/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9.承包人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承包人保证其工作、生活设施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1.承包人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2.承包人保证制订作业现场的文明作业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作业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
13.承包人负责在作业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其他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承包人遇到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时,应负责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14.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等安全教育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四、对接及协调
1.发包人可以安排人员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承包人必须给予配合和支持。
2.承包人人员、车辆的出入,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具、材料,在现场使用的或直接管理的办公、生活、生产性设施的安全管理须满足发包人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
3.承包人应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现场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协调和管理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各方面。
4.对于不能胜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换人。
5.开工后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发包人报送安全月报和专项事故报告等。
7.在检测、鉴定、评估期间,承包人应对其作业范围内的安全事项负责。
五、安全资质审查(按行业规定,如果需要)
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审查和存档: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人员基本素质
承包人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
2.无刑事案件牵连。
3.无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及违法行为。
4.从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素质和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法律法规所规定其它要求。
七、劳动保护
1.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任何用工形式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并培训其正确使用。
2.承包人负责向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否则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3.承包人在特殊风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
4.承包人应根据作业情况配备临时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等防护用品。
八、作业机具与材料
1.承包人对带入现场的作业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负责。
2.对于承包人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3.对于不属于法定检测的工器具,承包人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此类工器具包括登高工具、脚手架材料、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具等。
九、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
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资金投入、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安全培训、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培训的有效性、人员控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等内容。
十、安全监督
1.承包人应配备有满足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2.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3.承包人应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作业期间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监督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4.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履行安全管理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章行为实行停工和处罚,处罚情况将通知承包人,涉及经济处罚的款项将直接从承包人合同结算款中扣除。
5.承包人负责项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负责实施。
十一、安全培训与授权
1.承包人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抽查。承包人要建立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检查计划,这些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焊工、起重工、电工等。
2.承包人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承包人应组织安全考试/考核,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查看这些记录。
十二、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
1.承包人应有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2.承包人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
3.应建立卫生防疫措施计划,做好生活区和作业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执行保证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措施;有灭蚊、灭鼠和消毒的专项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SARS、禽流感、疟疾、霍乱、肠道传染病、肝炎、H1N1流感等疾病的措施。
十三、文明作业要求
承包人需制订作业现场的文明作业措施,保持良好的作业现场秩序。作业现场的物料堆放要摆放整齐,安全标志和宣传标志要清楚醒目,废料、废物要分类收集,安全通道要畅通。
十四、作业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
(一)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在作业安全组织设计中提供危险源及重要危险源清单、作业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1)高风险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类别和数量、主要事故风险。
(2)作业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
(3)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
(4)主要工艺过程(或作业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
(5)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
(6)主要自然灾害(洪水、大风、雷暴、暴雨、地质灾害等)。
(7)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
(8)其他。
2.承包人应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并确保在作业中得到有效落实。
3.承包人应建立日常作业活动的动态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交底制度。
(二)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承包人应规定并确保满足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包括对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边坡、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的基本安全条件做出规定并确保满足上述条件。
十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1.承包人应制定对于未遂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
2.承包人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记录、未遂事故统计记录、违章统计记录,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承包人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
4.承包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
5.承包人应建立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火灾响应预案、“四防”预案(防风、防冻、防雷、防暴雨)、重大疫病防护预案、环境污染防护预案、地质灾害防护预案等。
6.承包人应对应急预案进行适当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7.在工地的其他作业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无条件立即配合、支持事故抢险。
8.承包人必须为事故处置支付各项费用,包括受伤者的抚恤、补偿等费用,并按合同要求赔偿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9.由于发包人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发包人应负责按事故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予承包人经济赔偿。
10.涉及承包人员工的伤害事故,承包人除要报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外,还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上级公司的要求,上报事故。
十六、安全业绩考核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和处罚外,发包人还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若发生作业安全事故,承包人还应按以下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 事件类型 | 违约金标准 |
| 较大事故 | 合同工程费用结算总额的1% |
| 重大事故 | 合同工程费用结算总额的2% |
| 特别重大事故 | 合同工程费用结算总额的4% |
(1)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十七、合同条款的修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也可做出相应的修改。
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份数要求同主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发包人(甲方)全称:(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承包人(乙方)全称:(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签约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附件4环保管理合同
环保管理合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及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保证(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搞好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工作,本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环保要求。
(2)负责对项目作业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3)甲方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乙方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作业合同中的有关环境保护条款,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环保要求。
(2)建立健全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加强工程有关生态环境、水环境、水土保持、防污防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以及污水处理、防噪设施、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等环保设施的建设。接受甲方对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按照“安全、环保、文明、适用”的原则进行作业驻地和场地建设,随时保持作业驻地和场地整洁、卫生、有序。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各种废弃物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其余固体废物应进行集中处理。
(5)作业过程中保护空气环境,减少粉尘、扬尘、机械废气的排放量,确保作业中各项空气指标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保护沿线水环境,确保全线作业污水达标排放,尽最大可能保护作业沿线的地表植被、土地和沿线生态环境。
(6)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作业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7)负责作业环境保护资料的整理、归档。
3.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全部作业工作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份数要求同主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发包人(甲方)全称:(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承包人(乙方)全称:(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
签约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附件5廉洁从业合同
廉洁从业合同
(参考格式)
甲方:(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洁从业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洁从业建设的规定,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承发包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促进,健全廉洁从业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就项目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合同,合同各当事方均应落实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的任务要求,促进参与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采取法制讲座、案例剖析、挂图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项目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本着诚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要求,规范开展合同工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在业务活动中发现任一方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对在业务进行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配合查处,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帮助对方挽回经济损失。
五、合同当事方共同约定的其它事项及对相关人员的要求
(一)发包人应采取教育和有效的约束措施,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禁以下行为发生: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单位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业务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作业队伍。
(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守相关规定。
1、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合同业务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参建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承包人不得向被检测鉴定方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费用等。
7、以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廉洁规定,同样适用于承包人与被检测鉴定利益相关人之间。
(三)承包人应公开廉洁从业责任内容、责任人和廉洁从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共同研究建立廉洁从业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系协调机制,并开展相关活动。
(五)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廉洁从业建设和预防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协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包括举报线索的移送、案件的协查等;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和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双优”活动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管辖业务市场的处罚。
七、本合同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后止。
八、本合同由合同当事方共同签订,并由上级纪检部门监督执行。
(说明:根据合同当事人组成情况可按实调整)
甲方(发包人):重庆高速路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2026年月日
| 附件6 《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清单》 | ||||||
| 重庆高速交通安全产业园带钢、连镀、热轧、冷轧等部分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清单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按房屋建筑面积计) | 暂定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元/平方米)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总价(元) | 备注 |
| 1 | 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合同暂定总价(含税,开增值税专票,税率6%) | 平方米 | 40084 | 9.5 | 380798 | |
| 本合同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费投标报价暂定总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捌万零柒佰玖拾捌元整 | ||||||
| 备注:检测鉴定评估工作包含发包人指定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及其构配件(包括吊车梁、基础,以及对房屋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边坡、排水等附属设施),有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结算按工作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按合同约定实际实施检测鉴定评估的房屋建筑面积计价。 | ||||||
空石板
石溪口湾
菜现
石老拉
因三江派出所
新城大道
钢铁公司第四厂
职工医院
山四钢影剧院石家岩
D重钢社区居委会
三江贝贝幼儿园
200米
500英尺
新大兴超市四钢店
2
用公
三图例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主厂房
连镀厂
【
1板坯房
【4】
新金工房
交安园2026年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评估
金工房
房屋总平面示意图
【1】钢模板厂房、条片厂房、机修厂房
【4
【2热轧厂房
B区
】连镀厂房
【4】护栏板生产区:带钢厂房B区+冷扎厂房
【5】带钢厂房A区
轧主厂房
连排厂
力
R业国
003001I#板坯房
(003001)
板
新金工房
带
旧金工房
1712m
办公
2
| D8A889①2)3(4567984600 | A15000A2⑩98④③2106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现四五钢公司已租货厂原械品库108×15×7m,约1620年222①8酸0②6休后8少米·③A息76mm风室88室焊④8板管展E8要段机出82-7维组主电12新Y米E办②86公X轧机⑧2-9闲5室2X米:产⑨8线⑩8通风室8R8650m配250@正在使用ZWCAD2026试信请登录横切闲三剪机wwwZWSOOECN建波组®用X筑建纵护大件铁锌三房筑剪栏®720mm/屋房机机腔生产线轧屋组组制主电两8机星情波护8®地下栏四油库机②L组②8S原三沅申公司镀锌厂房192×21×9m,约4032平方米9300210001800040001510067400DR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192000242282带钢厂房(四五钢)平96401767013580142405530熊朝阳 | |||||||||||||||||||||||||||||||||||||||||||||||
| 60 | 6000 | 6000 | 6000 | 中开 | 6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 | 6000 | |||||||||||||||||||||||||||||||||||||
| 2②② | ||||||||||||||||||||||||||||||||||||||||||||||||
| ② | ||||||||||||||||||||||||||||||||||||||||||||||||
| 设备法兰机组磨床间C2 | ||||||||||||||||||||||||||||||||||||||||||||||||
| 400mm | ||||||||||||||||||||||||||||||||||||||||||||||||
| 原三沅申公司辅助设备轧机国84×18×7m约1512平方米 | ||||||||||||||||||||||||||||||||||||||||||||||||
| ⑧2 | ||||||||||||||||||||||||||||||||||||||||||||||||
| 0006000 | 600060006000 | 60006000 | ||||||||||||||||||||||||||||||||||||||||||||||
| 6000 | 6000 | |||||||||||||||||||||||||||||||||||||||||||||||
| ① | ||||||||||||||||||||||||||||||||||||||||||||||||
| 2#板坯房重庆安全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机修铸造房 | |||||||||||||||||||||||||||||||||||||||||||||||||||||||||||||||||||||||||||||||||||||||||||||||||||||||||||||||||||||||
| 机修 | 坯料库 | ||||||||||||||||||||||||||||||||||||||||||||||||||||||||||||||||||||||||||||||||||||||||||||||||||||||||||||||||||||||
| 带钢⼚房 | |||||||||||||||||||||||||||||||||||||||||||||||||||||||||||||||||||||||||||||||||||||||||||||||||||||||||||||||||||||||
| 综合⼤楼 | 旧⾦⼯房 | ||||||||||||||||||||||||||||||||||||||||||||||||||||||||||||||||||||||||||||||||||||||||||||||||||||||||||||||||||||||
| 17122㎡ | 带钢厕綦江县庆市主城 | ||||||||||||||||||||||||||||||||||||||||||||||||||||||||||||||||||||||||||||||||||||||||||||||||||||||||||||||||||||||
| 楼 | 重庆川所东南地 | ||||||||||||||||||||||||||||||||||||||||||||||||||||||||||||||||||||||||||||||||||||||||||||||||||||||||||||||||||||||
| 技术科⼤楼 | -2-76-Ⅱ-Ⅰ-Ⅰ重办公室1:500 | ||||||||||||||||||||||||||||||||||||||||||||||||||||||||||||||||||||||||||||||||||||||||||||||||||||||||||||||||||||||
| 技控⼤ | |||||||||||||||||||||||||||||||||||||||||||||||||||||||||||||||||||||||||||||||||||||||||||||||||||||||||||||||||||||||
| 电修房 | |||||||||||||||||||||||||||||||||||||||||||||||||||||||||||||||||||||||||||||||||||||||||||||||||||||||||||||||||||||||
| 质 | |||||||||||||||||||||||||||||||||||||||||||||||||||||||||||||||||||||||||||||||||||||||||||||||||||||||||||||||||||||||
| ⼯具 | ⼯ | ||||||||||||||||||||||||||||||||||||||||||||||||||||||||||||||||||||||||||||||||||||||||||||||||||||||||||||||||||||||
| 带钢 | 程 | ||||||||||||||||||||||||||||||||||||||||||||||||||||||||||||||||||||||||||||||||||||||||||||||||||||||||||||||||||||||
| 机修 | 室 | ||||||||||||||||||||||||||||||||||||||||||||||||||||||||||||||||||||||||||||||||||||||||||||||||||||||||||||||||||||||
| 机 | |||||||||||||||||||||||||||||||||||||||||||||||||||||||||||||||||||||||||||||||||||||||||||||||||||||||||||||||||||||||
| 修旧办公室 | 区地籍图秘密 | ||||||||||||||||||||||||||||||||||||||||||||||||||||||||||||||||||||||||||||||||||||||||||||||||||||||||||||||||||||||
| 勘 | |||||||||||||||||||||||||||||||||||||||||||||||||||||||||||||||||||||||||||||||||||||||||||||||||||||||||||||||||||||||
| ⽼ | 汽配 | 库原 | 察院 | ||||||||||||||||||||||||||||||||||||||||||||||||||||||||||||||||||||||||||||||||||||||||||||||||||||||||||||||||||||
| ⼲活动室 | 带钢办 | ||||||||||||||||||||||||||||||||||||||||||||||||||||||||||||||||||||||||||||||||||||||||||||||||||||||||||||||||||||||
| 鑫源⻝堂 | |||||||||||||||||||||||||||||||||||||||||||||||||||||||||||||||||||||||||||||||||||||||||||||||||||||||||||||||||||||||
| ZWCAD2026试⽤版 | 条 | 详细信息请登录 | |||||||||||||||||||||||||||||||||||||||||||||||||||||||||||||||||||||||||||||||||||||||||||||||||||||||||||||||||||||
| 您正在使⽤运输综合楼 | T.CN | ||||||||||||||||||||||||||||||||||||||||||||||||||||||||||||||||||||||||||||||||||||||||||||||||||||||||||||||||||||||
| WWW.ZWS | ⽚⼚房OF钢模板⼚房 | ||||||||||||||||||||||||||||||||||||||||||||||||||||||||||||||||||||||||||||||||||||||||||||||||||||||||||||||||||||||
| 机修⼚ | 房 | ||||||||||||||||||||||||||||||||||||||||||||||||||||||||||||||||||||||||||||||||||||||||||||||||||||||||||||||||||||||
| 园林⻔⼤亭 | |||||||||||||||||||||||||||||||||||||||||||||||||||||||||||||||||||||||||||||||||||||||||||||||||||||||||||||||||||||||
| 劳保库 | |||||||||||||||||||||||||||||||||||||||||||||||||||||||||||||||||||||||||||||||||||||||||||||||||||||||||||||||||||||||
| 重庆安全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 | |||||||||||||||||||||||||||||||||||||||||||||||||||||||||||||||||||||||||||||||||||||||||||||||||||||||||||||||||||||||
| D8AB④889①2③445679⑩00您正在使用ZWCAD284600 | A15000A2⑩984③2108b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现四五钢公司已租赁厂原城品库108×15×7m,约1620年)220①8酸②86休③洗米息风室76mm④8+室焊8机机管层果8段出F82-7组主电办120m上②81公2-98室轧机⑧⑨8线⑩:文:88通风室8R8650面配2室2026试信息请登录闲横切三剪机wwwzWSOT案建波+组筑建纵护大件锌国S房筑剪栏®720mm/2屋房机机T控生产线:轧屋组组制主电两8机室®波护地下栏油库机②组②88④原三沅申公司镀锌厂房15100192×21×9m,约4032平方米93002100018000400067400ADR护栏板生产区域平面布E熊朝阳 | |||||||||||||||||||||||||||||||||||||||||||
| 60 | 6000 | 开开6000 | 600 | 600 | 60 | 6000 | 6000 | 6000 | 60 | 6000 | ||||||||||||||||||||||||||||||||||
| 2② | ||||||||||||||||||||||||||||||||||||||||||||
| ⑧ | ||||||||||||||||||||||||||||||||||||||||||||
| 设备法兰机组磨床间② | ||||||||||||||||||||||||||||||||||||||||||||
| 400mm | ||||||||||||||||||||||||||||||||||||||||||||
| 原三沅申公司辅助设备轧机图 | ||||||||||||||||||||||||||||||||||||||||||||
| 84×18×7m约1512平方米 | ||||||||||||||||||||||||||||||||||||||||||||
| ④ | ||||||||||||||||||||||||||||||||||||||||||||
| 6000 | 60006000 | 60006000 | 600060006000 | |||||||||||||||||||||||
| 60006000192000 | 6000 | 6000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60006000 | |||||||||||||||||
| ①22 | 24262717670 | 2829 | ||||||||||||||||||||||||
| 9640 | 135805530 | 142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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