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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2

介休市交通运输局公路除雪设备合同公告

业主单位:介休市交通运输局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山西 · 晋中
发布:2026-05-11 19:49:13截止: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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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01276549X2026201

二、合同名称:介休市交通运输局公路除雪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812026AGK00040

四、项目名称:介休市交通运输局公路除雪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介休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新建东路93号

联系方式:7291007

供应商(乙方):山西大翔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开发区迎宾西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139345321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除雪滚刷
数量:3.00
单价(元):11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茂恒牌
规格型号:GS300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5m3融雪剂撒布机
数量:1.00
单价(元):59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恒森绿美
规格型号:HYSBJ-5Z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10m3融雪剂撒布机
数量:1.00
单价(元):8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恒森绿美
规格型号:HYSBJ-10Z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重型推雪铲
数量:1.00
单价(元):45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恒森绿美
规格型号:HYSBJ-3000G

2.合同金额(元):52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介休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签订45日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购销合同

甲方:介休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山西大翔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

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订购货

物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条款

金额单位:元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除雪滚刷茂恒牌GS30003套112000336000
5m³融雪剂撒布机恒森绿美HYSBJ-5Z1套5950059500
10m³融雪剂撒布机恒森绿美HYSBJ-10Z1套8700087000
重型推雪铲恒森绿美HYSBJ-3000G1套4550045500
合计528000
合同总价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528000元

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表中所列产品及负责安装调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

(小写):¥528000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包含设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

金等直至交付使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本次采购项目的结算方式:采购项目供货完毕,验收合格,款项

到位后,予以付清。以下账户作为双方合作的结算唯一指定账户且在

《中标采购合同》未履行完毕前不得变更。

单位名称:山西大翔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鸣李支行

银行账号:35410413000000917

四、售后服务:质保期:1年,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问题

导致的故障,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五、交货: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45日内。

2、交货地点:介休市交通运输局。

六、交验:

1、货物配送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成立验

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对货物的数

量、规格、质量、性能、安装调试效果及乙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全面

验收。

2、验收合格的,双方在验收书上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书需列明

各项验收标准的达标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

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支付货

款。

2、为乙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合理工作场地及必要协助,

及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对接事宜。

3、对本合同条款、货物价格及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商业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按规范操作使用设备,若因甲方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故障,需

自行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八、乙方责任:

1、所提供的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

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负责为甲方提供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确保甲方工作人

员掌握基本操作及保养技能。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02%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后续服务,直至甲方

付清货款及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

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

金。

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0.02%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6、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

担。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

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

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

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U

7

乙方(章):山西大翔环卫设备

甲方(章):介休市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

地址:,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迎

宾西街翔龙商务大厦1008室

电话:7291007,电话:13934532169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开户银行:

司晋中鸣李支行

账号:,账号:35410413000000917

日期:2026年5月11日日期: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