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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业主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新疆
发布:2026-05-10 22:07:30截止: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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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1S10T[2026]37号

**二、项目名称:**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1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科技楼报价:637029(元)-88.25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符合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桂林(采购人代表),金军,夏斌(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供应商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29.99%收取;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8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

联系人:赵伟

联系方式:17399974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拉尔市天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11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4楼

联系方式:1819686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岳超、夏婷

电 话:18196861999 13565116248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联系人: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997-4617103

1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十团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0日 17:17
评审专家名单任桂林(第1包采购人代表),夏斌,金军
总中标金额¥63.702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超、夏婷
项目联系电话18196861999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99974969
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尔市天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11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686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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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函可放于此处,否

则,应后置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一师十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单位名称)的十团城镇污水泵站

及路灯、交通灯管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书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城镇污水泵站及路灯、交通灯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

未列明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

企业为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

人,营业收入为317.55万元,资产总额为24838.36万元,属于微型企

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5月8日

说明: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函附件1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

求及提交要求,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