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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2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5-10 17:55:17截止:2026-06-02
产品/服务:装修工程交通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47-01-000545
投资项目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范围: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涉及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给排水、导识系统、拆除工程等与本次装修所有相关专业内容。其中商铺内部为毛坯,预留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接驳条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9.15688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1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02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02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
开标时间2026-06-02 09:30:00 开标地点第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北塔27层
招标人联系人姚维锋 联系电话020-8150782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柳汉鑫 联系电话150139115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招标图纸.zip关于招标基础资料已完备的说明.pdf招标公告--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doc招标文件-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doc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13-440103-47-01-000545.pdf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资金来源证明.pdf招标文件确认表.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工程招标申请函.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招标控制价清单.PDF合同.doc工程量清单.COS4招标文件(盖章版).pdf招标公告(盖章).pdf

关于招标基础资料已完备的说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实施的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

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基础资料已完备,具备招标条

件。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盖章):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9日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5月9日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3-440103-47-01-0005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

2.2项目代码:2013-440103-47-01-000545。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

2.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291,568.86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范围: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涉及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给排水、导识系统、拆除工程等与本次装修所有相关专业内容。其中商铺内部为毛坯,预留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接驳条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安全生产措施费总价包干,未提及的其他任何费用均不计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工程实施施工: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归档、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协助报批报建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10313002.html。)

3.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称“交易平台”均指此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922105503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北塔27层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13)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北塔27层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
邮 编:510000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李工项目负责人:柳工、陈工
电 话:13924023721电 话:15013911511、1882648090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xfwyxgs@163.com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20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部门:

本公司就参加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5、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受聘于本单位,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委托的本项目被授权人也受聘于本单位。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招标公告第3.3.3点的规定或弄虚作假。)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5月9日

目录

第一卷6

第一章招标公告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17

1.总则17

1.1项目概况17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7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7

1.5费用承担17

1.6保密17

1.7语言文字17

1.8计量单位17

1.9踏勘现场18

1.10投标预备会18

1.11分包18

1.12偏离18

2.招标文件18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8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9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9

3.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0

3.1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20

3.2投标报价23

3.3投标有效期24

3.4投标保证金24

3.5资格审查资料25

3.6备选投标方案25

3.7投标文件的编制25

4.投标26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26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

5.开标27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7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27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27

5.3开标异议28

6.评标28

6.1评标委员会28

6.2评标原则29

6.3评标29

7.合同授予29

7.1定标方式29

7.2中标通知29

7.3履约担保29

7.4签订合同2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0

8.1重新招标30

8.2不再招标30

9.纪律和监督30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0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0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0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1

9.5投诉3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2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2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3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4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常规项目)35

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35

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8

1.评标方法38

2.评标评审标准38

2.1初步评审标准38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8

3.评标程序39

3.1初步评审39

3.2详细评审40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0

3.4评标结果41

4.定标程序41

4.1定标规则及程序41

4.2定标其他注意事项42

4.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42

4.4其他43

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44

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46

附表1《形式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48

附表2《资格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49

附表3《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1

附表4《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3

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4

附表6《算术复核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6

附表7《经济标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7

附表8《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定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58

附表9《投标报价偏差值计算表》(定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61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6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3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4

第二卷67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68

第三卷6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0

第四卷9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4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95

目录96

一、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97

二、资格审查文件98

三、项目管理团队103

四、拟分包情况105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106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11

七、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本项目不适用)114

七、投标保证金115

八、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116

九、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7

十、投标函118

十一、其他材料119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经济标)123

目录124

一、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125

二、投标报价表126

三、对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127

四、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示价的分析资料(适用于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示价)128

五、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29

六、其他材料130

第三部分定标文件131

目录132

一、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133

二、识别工程量清单中因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对项目履约构成风险情况133

三、识别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报价情况133

四、信用情况133

五、本项目施工方案133

六、参与编制定标文件人员名单133

七、其他材料133

第九章最高投标限价134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南方智媒大厦北塔27层联系人:李工电话:13924023721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7楼联系人:柳工、陈工电话:15013911511、18826480900
1.1.4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
1.1.5建设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2出资比例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第2.6条招标内容。
1.3.2计划工期总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1.3.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及项目成效目标):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项目所在地绿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建设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 消防工程 。) 分包金额要求: 557,069.59元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1.招标项目允许分包的,招标人应当明确允许分包的内容及对应金额,依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针对允许分包范围内最重要的某一项或几项专业工程(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名单。2.投标人应当对是否分包进行响应,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疑问提交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2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指定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如有)和招标答疑澄清(如有)的相关信息。
3.2.3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9,291,568.86 元。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258,931.28 元,暂列金额为 886,279.12 元,暂估价为 0.00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3.2.4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为 7,897,833.53 元。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18.50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注: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适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注:1.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七提供《信用承诺书》,且在投标截止时,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且投标过程中没有出现违约失信行为的记录(以上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或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的同时,应约定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3.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1)不满足采用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的条件,提供虚假承诺采用该模式的行为;(2)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投标人的违约失信行为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在“信用广东”网站记录该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常规项目:技术标、经济标及定标文件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指定开标室。(大中型项目: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开标。第一阶段定标评审结束并确定定标得分后开启经济标)1.技术标及定标文件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 ;2.经济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如有)和招标答疑澄清(如有)的相关信息。
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评标阶段的等分点值(适用于常规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1在开标时从[0,100] 的整数中随机抽取。当X1抽取结果为{0,1,2, 98,99,100}中的任一数值时:□X1按所抽取的数值。☑招标人补抽一次,X1取两次抽取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G值、D值(适用于常规项目)G值在开标时从{2.0,2.3,2.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D值在开标时从{1.0,1.3,1.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定标阶段的等分点值(适用于常规项目)计算报价偏差参考值的等分点值X2在定标时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F值(适用于大中型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经济标排名对应得分(适用于大中型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5.2.1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最新指引。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GZT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因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视为特殊情况:①网络、招标投标相关的软件或硬件故障而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的;②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电子交易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的;③电力系统故障供电中断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④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2)开标时发生特殊情况的补救方案: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因出现上述特殊情况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评标时发生特殊情况的补救方案若评标时发生以上特殊情况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4)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评标及定标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常规项目)□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0家
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详见施工合同要求。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且不超过中标价款的1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暗标”评审
(适用于大中型项目)施工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
10.2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
□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参考、复核人工智能辅助结果,确定自己的最终评分或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采纳人工智能辅助评审结果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纳入招标投标档案备查。
10.3资格审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10.8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要求
内容: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说明与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百千万工程”,无额外要求。
10.9在线签署合同及合同信息公开
1.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穗建筑〔2023〕699号)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签订合同。2.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规定办理合同信息公开。
10.10 招标效果总结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要及时总结招标效果,对招标全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后评价,分析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举措,作为后续招标工作的参考,并将相关总结及改进举措抄送行政监督部门。
10.11 承包人考核评价机制
招标人制定了承包人考核评价机制,具体详见:施工合同要求。
10.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不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由招标人填写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号)
10.13 其他
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递交的电子标书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人须知11.3列表明细包含的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份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工前中标人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该保险保障场所应包含中标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该项费用。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招标人可视严重程度拒绝该单位一定时期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在招标公告和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并在后续工程招标时随招标公告发布拒绝投标名单(注明拒绝理由)。
不平衡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合理、均衡报价,严禁恶意不平衡报价。2.投标人需对综合单价偏离招标控制价±20%及以上的清单项目,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价分析表并作出专项说明;未说明或说明不合理的,按不平衡报价处理。3.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规定足额计取,不得下浮,否则视为不平衡报价。4.若投标报价时工程量清单中有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则发包人视情况对该项目的超过合同工程量清单数量部分的综合单价保留合理平衡调整的权力。
其它费用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最终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该笔费用,且前往交易中心办妥出具发票的手续,否则无法出具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及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明确砂石土处置要求,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引导投标人采取科技手段降本增效;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明确重要材料、设备清单;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鼓励招标人设置符合“好房子”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平台“澄清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交易平台“澄清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3.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

3.1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文件、经济标文件、定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3.1.1技术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广州交易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动编制生成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8)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9)拟派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10)专职安全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类别以招标公告第3.1.4条为准)

11)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自定);

13)列明主办方的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3-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核查。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施工项目管理团队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5)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根据招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选用对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牌、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厂商名称、品牌及档次,如招标文件有设置推荐品牌的,投标须采用同等档次品牌(或厂家)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或以上)的产品,拟选用品牌数量不超过3个。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7)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

(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0)《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1)其他材料。

3.1.2经济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广州交易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动编制生成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投标报价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注:若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措施项目的,可在措施项目中补充列项及报价,并对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自动生成)。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对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6)其他材料。

3.1.3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结合定标评审因素提交定标文件(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定标文件”中明确为准):

(1)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必选条款)

(2)识别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报价情况;

(3)识别工程量清单中因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对项目履约构成风险情况;

(2)拟采用的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块化建筑等相关技术的情况,新技术应用、施工能力及经验、产能保障措施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情况等。(如有)(必选条款)

(3)拟投入的产业工人情况,如配备“羊城建筑工匠”或其他产业工人等;(选择性条款)

(4)信用情况(包括不限于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等);(选择性条款)

(5)在招标人以往工程项目中因招投标或履约方面被处罚情况,参与买标卖标或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贿、落实实名制管理不力、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选择性条款)

(6)过往参与各类帮扶工程(如“百千万工程”等)的相关情况;(选择性条款)

(7)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等,篇幅不宜超过15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本条为大中型项目必选条款)

(8)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本章第3.1.2条提交的经济标文件视为定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办法进行评审。在定标文件中提交经济标相关内容的文件,不纳入定标委员会评审范围)。

(9)拟分包情况,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大中型项目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未评审此项时,定标评审必选条款)

(10)参与编制定标文件人员名单。

(11)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中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成本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低于该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非中标人导致因素除外)。

3.4.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第(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章第3.1.1条第(2)款)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总工期、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要把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文件、经济标文件等内容,分别上传至投标系统内对应的文件夹中,不要上传到定标文件夹中。定标文件夹中只上传定标文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单位提交的定标文件在评标阶段不对评标委员会公开,由交易中心系统对定标文件进行加密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对定标文件进行评审,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的资料,而未能通过形式审查(或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或影响评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4.2.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4.2.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3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销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则视其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常规项目)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

5.2.2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1)公开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1;(2)公开抽取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的G值、D值。

5.2.3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报价;c、投标保证金;d、项目负责人姓名;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5.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5开标结束。

5.2.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开标程序(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大中型项目先开启技术标及定标文件(不含经济标文件)。第一阶段定标评审结束并确定定标得分后,再开启经济标,公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的规定执行。

5.2.2技术标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c、投标保证金;d、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2.3在经济标开标时,招标人进行第二次解密,投标人无需再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1)公开抽取评标阶段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2)公开抽取评标阶段计算参考价的F;(3)公开抽取经济标排名对应的经济标得分。抽取完成后按以下内容进行唱标:a、投标人名称;b、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5.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5开标结束。

5.2.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异议

5.3.1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投标人不足N+2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投标人不足N+2家)或者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某标段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说明:以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招标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说明:中标通知书采用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的格式)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常规项目)

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表1《形式评审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表2《资格审查表》。
2.1.3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2.1.4经济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表4《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业绩: 60 分(A)项目管理团队: 40 分(B)投标报价: 100 分(C)技术标评审得分=业绩得分(A)+项目管理团队得分(B);经济标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C)技术标权重: 20 % 经济标权重: 80 % 诚信分权重: 0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技术标权重+经济标评审得分×经济标权重)×(1-诚信分权重)+诚信分×诚信分权重。注:技术标和经济标总权重为1,技术标权重≤20%,经济标权重≥80%。
2.2.2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1+Q低其中:Q低为成本警示价;Q高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高值;X1为评标阶段的等分点值,开标时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注: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有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位于[成本警示价,最高投标限价]区间投标报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业绩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2.2.4(2)项目管理团队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经济标得分为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减G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减D分。其中:G值在开标时从{2.0,2.3,2.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D值在开标时从{1.0,1.3,1.5}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按上述规则计算得出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
2.2.4(4)诚信评分标准诚信分本项目的诚信分,以 排名为准。注:诚信分即投标截止当日发布的企业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3.4.1入围定标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N)总得分排名前 30 名注:1.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在[20,30]区间内自行确定。2.投标人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以 技术标评审得分高的排前。技术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以 投标报价低者 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3.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不到招标人规定的入围数量且超过3家的,全部进入定标环节,不再进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中第3.2条的评审工作。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失败。
条款号编列内容
4定标办法第一阶段定标方法:☑方法一:评分法;□方法二:票决法;
4.1.4履约风险评审详见本章附表8《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
4.1.5定标阶段投标报价偏差值计算采用区间抽取法计算入围定标第二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偏差值:1.报价偏差参考值R=(Q高-Q低)/100*X2+Q低。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其中:Q低为入围第二阶段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最低值;Q高为入围第二阶段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最高值;X2为定标阶段的等分点值,第二阶段经济标定标评审时从[0,100]的整数中随机抽取。2.入围定标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偏差值Pi=|Qi-R|其中:Qi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评标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1.3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1.4经济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业绩: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团队: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4)诚信: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参考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团队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4)诚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的,可按下列规定修正,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后的总价应与《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填报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小写金额。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

(3)投标总价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不一致的,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修正其报价。

(4)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如相应清单项目的合价除以其工程数量得到的综合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相同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符,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

(5)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或总价计价清单项目价格与其构成明细分析表中的清单项目价格不一致的,应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或)清单项目价格为准,修正其分析表的报价。

(6)增值税应依据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算术总价乘以税率修正其报价。

(7)按本条第2款~第6款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

3.1.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团队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详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总得分排序前30名(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3,30]名的,以投标人数量为准;超过30名的,则只推荐30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投标人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评审得分高的排前。技术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进入定标环节时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4.定标程序

本招标项目定标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定标工作原则上均应当在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场所进行。

第一阶段定标评审,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规则对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履约风险进行评审。定标采用评分法或票决法,评分最高或票数最高的5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第二阶段。如合格中标候选人在[3,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定标评审。

第二阶段定标评审,对进入定标第二阶段的中标候选人,采用区间抽取法计算其投标报价偏差值,偏差值最小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1定标规则及程序

4.1.1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定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包括评标流程的合规性、评标标准与方法的执行准确性,以及评标结果的正确性等。有错误的,依法纠正;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依法重新招标。

4.1.2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工作完成后撰写监督报告。

4.1.3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等开展评标工作。

4.1.4第一阶段定标评审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中标候选人履约风险进行评审,具体详见附表8《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招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或专业机构辅助定标委员会定标。

采用评分法的,定标委员会按定标规则对各中标候选人打分(详见附表8),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得分最高的5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评审第二阶段。采用票决法的,定标委员会按定标规则规定对各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并自主投票(详见附表8),确定票数最高的5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评审第二阶段。(如合格中标候选人在[3,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定标评审,无需进行第一阶段定标评审。)

定标委员会识别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为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或工程量清单中因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对项目履约构成风险的,应当要求该中标候选人进行澄清,中标候选人未澄清或定标委员会不接受其澄清的,定标委员会应当如实记录。

4.1.5第二阶段定标评审

定标委员会对进入定标第二阶段的中标候选人,采用区间抽取法计算其投标报价偏差值,具体详见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第4.1.5项规则。定标委员会确定偏差值最小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偏差值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则比较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偏差值相同,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定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1.6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4.2定标其他注意事项

4.2.1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4.2.2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

4.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4.3.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评标结果公示包括评标时间,评标参考价,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名称、评标得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包括定标时间,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得分(采用票决法的,公布定标票数及评语)、投标报价偏差值,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时,应同步公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

4.3.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先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直接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3.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评标存在错误的,招标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评标评审错误(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有效性评审及评分排序)造成中标人不应入围定标环节的,由招标人根据本章第4.4.2条的规定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原评审未入围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也不再递补入围定标环节。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等违法行为,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4.4其他

4.4.1因异议或投诉生效,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项目管理团队等)、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

4.4.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以及因纠正评标评审错误导致中标人不应入围定标环节,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原定标评审第二阶段中报价偏差值次小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1《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本人就参与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附件2《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本人就参与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的定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定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定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定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定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定标期间及3年内(定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定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定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定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定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注: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进行修改。)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定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定标,不透露本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情况、在定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定标过程中,本人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定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定)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附表1《形式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形式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具体指“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四、格式五、格式六、格式八、格式九、格式十)的要求;
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4电脑机器特征码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5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7投标被授权人投标人未出现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被授权人一致的(被授权人包括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被授权人和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
8结论

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形式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2《资格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资格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须审查的资料审查结果
1依法经营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2资质等级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1.3条要求;1.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扫描提交。)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5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公告第3.1.4条要求;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6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1.5条要求;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7投标人声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第3.1.6条要求;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1.投标人声明;2.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8其他要求1(参加投标意思表达及授权)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9其他要求2(信用档案)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本项评审;
10其他要求3(与其他投标人关系)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声明;
11其他要求4(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适用于所有项目)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2其他要求5(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3.3.5有要求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除政府投资项目外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选择该条由招标人自定。)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结论

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4.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3《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总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4(选择项)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5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根据“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四评审;
6主要材料、设备选用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要求,根据“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五评审;
7投标人之间禁止情形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
8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具有《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9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承诺具有《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结论

注:1.本表使用GZZB2026-1招标文件填写指导,与填写指导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4《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报价1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投标报价2未出现以下情形: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3投标人之间禁止情形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4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具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承诺具有《对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6结论

注:1.本表使用GZZB2026-1招标文件填写指导,与填写指导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的,结论均为无效,否则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业绩(A)60分
1企业业绩近 3 年(按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个得15 分,最多得30分。30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得15分。15分
3技术负责人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得15分。15分
项目管理团队(B)40分
1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15分
2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15分
3造价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10 分。10分
合计(技术标评审得分=业绩得分(A)+项目管理团队得分(B))100分

备注:

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企业、人员业绩:

①类似工程业绩指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等。业绩由多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的(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2)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同时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③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费合同金额为(不含补充合同);

④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内容以招标公告或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规模”或“招标内容”为准;

⑤人员业绩还需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该人员名字及职务,如无法体现的,则投标人需另提供其他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无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

3.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即2026年3月或2026年4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②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重复计算得分;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

③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正式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下属子公司也不含其集团公司的人员;

④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另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不计分;

4.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审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不符合评审标准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6《算术复核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算术复核表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表内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投标综合单价合价修正后合价差额(代数值)备注
Ⅲ=Ⅱ-Ⅰ
1
2
合计(代数值A)A
偏差率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
注:本表适用于投标综合单价乘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等于合价,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表7《经济标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经济标评分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Qi(元)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1
评标参考价T(元)
偏差((Qi-T)/T)(%)
减分(A)
得分(I=100-A)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8《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定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

(评分法-个人评审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得分
……
1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情况,与投标人过往合作经历30投标人结合项目特点,拟采用的劳务队伍(木工班组、水电安装班组、通风空调班组、消防班组、瓦工班组、油漆班组、精装修班组等)专业齐全、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与投标人有过往合作经历。优:劳务队伍专业齐全、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高,且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与投标人有3年(含)以上的合作经验的,得21-30分;中:劳务队伍专业齐全、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较高,且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与投标人有1年(含)以上的合作经验的,得11-20分;差:劳务队伍专业不全,材料设备供应链可靠性差,且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链与投标人1年以下或无合作经验的,得0-10分。注:提供劳务队伍、主要材料设备供应链相关证明资料,合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2识别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报价20识别投标人存在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报价: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85%(含)以上的,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但能提供合理成本构成的,得20分;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且无法提供合理成本构成的,得0分。
3识别工程量清单中因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对项目履约构成风险20优:工程量清单不存在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等情况,对项目履约无影响的,得20分;中: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数量较少(少于或等于3个),对项目履约无明显影响的,得11-19分;差: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或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数量多(大于3个),对项目履约有明显影响的,得0-10分。
4方案评审30对项目重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进行评审:优: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性、对重难点措施实施节点清晰性、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21-30分;中: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性、对重难点措施实施节点清晰性、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11-20分;差: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切性、对重难点措施实施节点清晰性、制定的相应对策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的,得0-10分;未提供不得分。
5得分合计

注: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并随招标文件同步公开。定标委员会应对照评审标准评分,实现定标过程可追溯。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

(评分法-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定标委员1评分定标委员2评分定标委员3评分定标委员4评分定标委员5评分平均得分
……

注:平均得分为定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平均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投标报价也相同且不能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则由定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附表9《投标报价偏差值计算表》(定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投标报价偏差值计算表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Qi(元)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2
报价偏差参考值R(元)
投标报价偏差值Pi(元)
最终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

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适用于大中型项目)

本办法不适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执行,另册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招标人应准确编制市场化招标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详细明确项目需求,科学确定项目使用功能、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及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功能等信息。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完整描述项目特征,依照招标图纸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计算招标工程量,避免清单缺漏项或工程量计算错误,保障招投标定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清单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及编制范围

(1)工程概况:中山八路交通枢纽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总用地面积约为32655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6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241.6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三层,建筑面积29883.09平方米,建筑地上6层,建筑面积41358.58平方米。本工程范围包括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工程。

(2)编制范围:中山八路交通枢纽综合开发项目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工程,包括拆除、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给排水、导识系统等专业,其中商铺内部为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仅预留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接驳条件,具体以发包人提供图纸文件为准。

2、编制依据

(1)工程量依据:

①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负一、负二层商业空间二次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图纸日期:2026年3月);

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

(2)综合单价依据

①《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②《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③《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

④《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

3、填表须知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招标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明确砂石土处置要求,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引导投标人采取科技手段降本增效。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明确重要材料、设备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选用对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牌、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厂商名称、品牌及档次,拟选用品牌数量不超过3个;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供投标人响应。鼓励招标人设置符合“好房子”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章内容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遵照发包人相关规定要求;

2.采用图纸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和验收标准;

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山八路交通枢纽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总用地面积约为32655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6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241.6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三层,建筑面积29883.09平方米,建筑地上6层,建筑面积41358.58平方米。

本次装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负二、负一层商业空间、下沉广场、商场出入口等商业经营范围内约11876平方米二次装修工程,涉及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给排水、导识系统等,其中商铺内部为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仅预留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接驳条件,具体以发包人提供图纸文件为准。

二、项目管理目标

(一)工期进度目标

本项目的总工期目标暂定:总工期90日历天(含消防等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应在90日历天内合理组织施工及验收时间。

(二)质量目标

本项目施工、验收、结算全过程,必须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或行业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且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都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相应要求。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四)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环境管理的相关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

(五)投资控制(结算)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结算金额控制在合同价以内。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专业工程实施能力要求

本项目包含建筑装饰、机电、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等专业工程,中标人及允许分包部分的分包人须具备完成上述专相应工程的能力。

(二)深化设计管理要求

(1)深化设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监理人要求为准。

(2)深化设计能力要求。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能力及深化设计业绩,如承包人不具备,则应经发包人同意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实施。

(3)深化设计工作要点

①深化设计是在不改变原施工图设计功能、结构体系和设计意图的前提下,以提高施工图的可操作性和便于施工为目的,对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和完善、力求节约投资的技术工作。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②承包人进行深化设计时,应以设计院出的设计图纸为依据,如没有合理的原因,不能进行改动;深化设计图纸报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批准后,报经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没有以上设计单位盖章,所出深化设计图纸不能作为施工图纸。如承包人的深化设计图纸达不到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深化设计人员进行调整更换或另委托深化设计单位。

③深化设计选用的材料厂家及品牌应是承包人参考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推荐表》列明的材料厂家及品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经发包人考察,投标人选用的材料不满足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在《主要设备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推荐表》中选择满足规定的材料厂家及品牌,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④深化设计须结合施工工艺要求,与各相关专业工程充分沟通,不得影响其他专业或系统的结构体系和使用功能等。

⑤除节点设计和装配损耗之外,任何影响主要材料用量的设计变更或深化设计,承包人只有建议权,承包人有责任提出包括安全性、稳定性、合理性的设计调整方案,报设计单位审核,最后报发包人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优化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增加造价由承包人承担。为方便施工的节点设计和装配损耗等导致的材料用量增加等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⑥深化设计的计量计价原则: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引起的材质、参数(含规格、型号等)的调整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

⑦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承包人需对深化设计进度、质量作出明确承诺,如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或质量完成深化设计,影响到工程质量或工期时将承担合同相应的违约责任。

(4)深化设计工作流程

①深化设计工作方案报审:中标后,深化设计工作开展前,承包人须报深化设计工作方案给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人员(含驻场设计人员)、深化设计的工作计划及具体的深化设计管理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②深化设计工作开展:深化设计须由承包人深化设计负责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并随时接受监理单位、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

③深化设计文件审核:深化设计图纸(含造价文件)完成后,报主体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根据修改意见相应调整深化设计图纸。

④深化设计图纸审批:施工图审查合格并经发包人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作为施工图实施。深化设计图纸份数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0份。

⑤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深化设计图纸和文件经过审核确认后,应进行相应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三)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目标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人应当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GB/T19000-2008)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为此,承包人必须做到(不限于):

①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完善各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及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等;

②承包人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必须附有完备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③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三级技术交底,组织学习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程及工艺进行操作,并邀请监理人参加。承包人应将交底过程资料报监理人备案。

④承包人须承担对招标人独立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的总承包协调管理责任、工作面移交和协调管理责任、成品保护责任,质量、安全、进度、技术资料管理的管理责任,并按规定安排总承包管理费用,承包人应提供水电、施工机具及临建等相关设备机具的配合。

(3)质量通病防治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的规定。承包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4)材料、设备质量保证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与规定。承包人须确保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合格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凡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须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人员持证上岗

承包人投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如特种人员,还须具备特种人员作业证书,以确保施工质量。所有人员必须带证上岗,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检查,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按图施工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

(7)检验与检查

承包人必须加强质量自检,做好施工过程数据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监理人、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相关规范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监理人、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检验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8)现场保护

承包人应加强工程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的现场保护工作,项目移交之前造成的遗失或损坏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承包人应保证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记录中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有权抽查承包人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或发现原始记录数据不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经监理单位确认,发包人有权拒绝相应部分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由承包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特殊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补偿。

(四)工人工资及预付款支付管理要求

(1)中标后,承包人必须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并按月将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报发包人备案,作为次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之一。承包人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本工程资金部分为广州市财政资金,涉及财政资金支付部分的金额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工程预付款后,应及时向作业班组、分包单位、供应商支付备料款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如挪用预付款,或未及时向作业班组、分包单位、供应商支付备料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一经查实,将对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处严重违约责任。

(五)进度管理要求

(1)进场前核实现场条件

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对开工条件进行全面摸查、分析,作出全面开工、或局部开工、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判断,并书面向监理人、发包人报告。如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承包人应就全面开工或局部开工的实际条件,合理安排相匹配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对于大型机械设备还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进场方案后方能进场;如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进场的要求并说明理由,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延期进场,否则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2)进度计划编制和资源投入

承包人进场后须根据项目实施总控计划、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进度计划,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甲方的要求随时修订和调整,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承包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作,统筹各专业单位的工作界面,不得影响施工进度。承包人应根据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工程进度要求,合理调配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承包人如不根据工作面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人员、施工机械设备,造成的人员、设备窝工费用发包人不予支付。

(3)工期计划

①根据节点工期要求编制各节点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并进行考核,对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不足等情况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

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为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检查、检测预留足够的时间,其时间相应计入总工期中,不作为工期调整的依据。

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给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