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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业主单位: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临沂
发布:2026-05-04 15:45:47截止:2026-05-07
产品/服务:改扩建工程施工公路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605032030138214

报价截止日期:2026-05-07 09:55:36

  • 监督人员:刘经理
  • 监督电话:0531-68906113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人:

李明 18364375375

发起方: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6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铲土运输机械 工程自卸车

工作量

1台|

20000.0吨/公里|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国五及以上

工程自卸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发动机品牌:不限

前进档位:不限

驱动形式:不限

最大马力: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3.20元/吨/公里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5-09至2026-12-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1.持证上岗,听从现场指挥及安排,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其他要求:

1.起始运距桩号为:K212+772(路桥综合场站)-K194+400(综合场站),运输运距为19KM。此运距均为起止桩号的区间距离,实际结算时单价以实际发生桩号所在的区间为准。 2.上述单价是指包含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费、交通费、柴油费、过路过桥费、运输线内绕运费、维护费、劳务费、材料费、临时设施建设费、管理费、保险费、水电费、安全环保费、施工营业税及附加以外的其它税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是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项目部仅提供住宿,及宿舍电费。驾驶员吃饭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4.付款方式: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承兑收付功能。每月对账结算,当月结算货款在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尾款在合同履行完毕10个月后支付。 5.针对本次潍莱一标成品料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一旦成交,供应商的配置车辆必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若在运输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配置车辆,导致耽误生产任务与施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以上情况,罚款10万元,采购人有权从结算款项或发生款项中扣除该费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项条款。

铲土运输机械 工程自卸车

工作量

1台|

30000.0吨/公里|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国五及以上

工程自卸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发动机品牌:不限

前进档位:不限

驱动形式:不限

最大马力: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8.50元/吨/公里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5-09至2026-12-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1.持证上岗,听从现场指挥及安排,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其他要求:

1.起始运距桩号为:K185-K194+400(综合场站),运距为:10KM。此运距均为起止桩号的区间距离,实际结算时单价以实际发生桩号所在的区间为准。 2.上述单价是指包含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费、交通费、柴油费、过路过桥费、运输线内绕运费、维护费、劳务费、材料费、临时设施建设费、管理费、保险费、水电费、安全环保费、施工营业税及附加以外的其它税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是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项目部仅提供住宿及宿舍电费,餐费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4.付款方式: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承兑收付功能。每月对账结算,当月结算货款在甲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尾款在合同履行完毕10个月后支付。 5.针对本次潍莱一标成品料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一旦成交,供应商的配置车辆必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要求,若在运输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配置车辆,导致耽误生产任务与施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以上情况,罚款10万元,采购人有权从结算款项或发生款项中扣除该费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