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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2

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河南 · 驻马店
发布:2026-05-01 15:03:31截止:2026-05-11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KGC-2026-0430-0270交易分类:其他工程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建局监督部门联系人:建管科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94-8273726监督部门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平原宾馆南侧约100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2.2建设规模: 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 总 投 资:约8725.6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 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 日08 时00 分至2026年5月11日17 时00 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9日9 时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8590111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394-8273726

2026年5月1日

rukou.jpg1745846994851.jpg

附件:

招标公告.pdf

交通干渠招标文件.doc

2026年5月1日

监督电话:03948273726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联系人:郑女士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948590111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

招标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8.联系方式

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

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7.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件资料。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1.招标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通知。

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2.2建设规模: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

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

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

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2.3总投资:约8725.6万元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4.2办理CA数字证书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将全部2.7对本外次公招示标,实接行受资社格会后监审督。

扫描件2.8至本诚次信招库标,实不行需电携子带招原标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

3.投标凡人有资意参格加要本求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4.1企业诚信库注册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3信誉要求:

3.6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

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截图)。

3.5.1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

3.5其他要求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2.2建设规模: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

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

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

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

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总投资:约8725.6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2026年5月1日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督电话:03948273726

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联系电话:13193611355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

联系人:郑女士

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截图)。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

成电立以话来:0的39财4务85报90表11。1

联系3人.5其:他张要先求生

地址3.5:.1投周标口人市在川全汇国区和人河和南街省道建八筑一市大场道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

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招标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8.联系方式

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3.67.2本次项招目标评标不结接果受公联示合时体,投接标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

信库的3.7相投关标内人容必进须行申补请充注、册加更入新周,口过市期公更共改资的源诚交信易库中信心息会不员作诚为信本库项后目,评才审能依参据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心标诚文信件库中的已获登取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中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7.其他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

扫描件本至次诚招信标库公,告不同需时携在带《原河件南到省周电口子市招公标共投资标源公交共易服中务心平进台行》审《核中。国投招标人投应标对公所共上服传务材平料台的》真、实《性周、口合市法公性共、资有源效交性易负中责心,》其网上站传发的布信。息

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4.2办理CA数字证书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件资料。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

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

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

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通知。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2.2建设规模: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

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

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

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

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总投资:约8725.6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

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

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

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

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

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

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

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

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

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026年5月1日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电话:03948273726

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联系电话:13193611355,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

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人:周口市城管理局,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948590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2.2建设规模: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

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

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

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

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总投资:约8725.6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

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

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

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

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

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

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

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

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

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

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

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48590111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8273726

2026年5月1日

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1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局_(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期:2026年4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4

1.总则24

2.招标文件26

3.投标文件27

4.投标29

5.开标30

6.评标31

7.合同授予3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2

9.纪律和监督3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4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5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6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7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8

附表六:确认通知39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4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2

评标办法前附表42

1.评标方法55

附件A:57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62

否决投标条件6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6

说明68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68

(一)合同协议书68

(二)通用合同条款68

(三)专用合同条款68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69

5.2.1发包人的质量管理90

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91

7.8暂停施工99

12.4.1付款周期113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14

13.2.4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117

1.1词语定义133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4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34

1.7联络134

1.10交通运输134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34

1.10.3场内交通135

1.11知识产权135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135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35

2.2发包人代表135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35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36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37

5.1质量要求138

5.3隐蔽工程检查138

7.9提前竣工的奖励140

8.6样品140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40

9.4现场工艺试验141

10.4变更估价141

10.7暂估价141

13.6竣工退场144

14.2竣工结算审核145

15.3质量保证金145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45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145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46

16.1发包人违约146

16.2承包人违约146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47

18.3其他保险147

20.3争议评审147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147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148

20.4仲裁或诉讼148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52

二、质量保修期152

三、缺陷责任期152

四、质量保修责任152

五、保修费用153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60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60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160

四、代偿的安排160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60

六、免责条款161

七、争议解决161

八、保函的生效161

11-1:材料暂估价表162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66

1、工程量清单说明166

2、投标报价说明166

3、其他说明169

第六章图纸173

1.图纸目录174

2.图纸17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78

第一节一般要求178

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99

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201

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20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04

目录20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0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08

三、授权委托书209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0

五、投标保证金211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12

七、施工组织设计213

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221

八、项目管理机构222

九、拟分包计划表226

十、资格审查资料227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38

第一卷

1.1.第一章招标公告

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周发改审批城市【2025】22号、周发改审批投资【2025】31号,项目代码2412-411600-04-05-7030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沙颍河以南,黄河路以北,龙源路以东,通达路以西),总面积约14.54平方公里。

2.2建设规模:对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内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建设。其中,改造交通干渠排水分区合流管3162米,新建DN5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管道6024米,周口大道积水内涝区增设一体化泵闸一座,泵闸规格3立方米/秒,配套建设199座检查井、262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附属工程;改造长青路、芙蓉路、七一路等24条道路混错接点位409处,管网维修点520处,整段混错接改造排水管网6106米,整段管道修复3301米;对原合流制荷花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现状合流制荷花泵站改造为雨水泵站,在现状荷花泵站院内新建污水提排泵房,配套建设泵房设备、电力电气、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总投资:约8725.6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4-8590111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8273726

2026年5月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招 标 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人和街道八一大道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8590111
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财富中心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1.1.4项目名称交通干渠排水分区混错接、合流制及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
1.1.5建设地点详见公告
1.1.6建设规模详见公告
1.2.1资金来源详见公告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 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 9 时30 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
3.3.1投标有效期90天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1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小写) 壹万元整(大写) 保证金账号户  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88810017006644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铁路支行(1717020438000792560)][中原银行周口中心支行(411602010170003001115076)] 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办理电子保函业务。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竞买)保证金交退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此项不作为无效标判定条款)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年 4 月 30 日止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年 4 月 30 日止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CA印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
3.7.4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 份,U盘投标文件 1 份(wps版电子文档)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5 人,共 7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10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
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0.1.2本招标项目参与各方信息(如代建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
10.1.3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行政处罚期内。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公布的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配套的清单与计价表。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0.5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0.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 30 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10.21. 本招标标段根据《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另行通知,因中标候选人联系方式不正确或者无人接听导致未能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评定分离特别规定1)定标办法:(1)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2)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3)3-10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2)定标前定标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 一)投标报价;(二)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等级;(三)企业资质;(四)类似工程业绩;(五)企业荣誉;(六)招标人对企业及项目班组(团队)的认可;(七)有关标后服务;(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九)有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规行为。还应包括中标候选人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财务状况、社保信息、信誉要求、信用信息、履约能力、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本次核查不需要进行考察或质询。3)定标会中标候选人答辩要求:无需答辩3.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并全程录音录像,定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一名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4.1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曾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5.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6.定标程序6.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及时告知各投标人延迟原因及新的定标时间。定标会议地点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与会人员情况;(二)行政监督部门宣读定标纪律要求;(三)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四)评标委员会组长或代表介绍评审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五)定标委员会成员提问,相关人员解答;(六)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监督人员);(七)定标委员会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八)形成定标报告。6.2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 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8.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9.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11.关于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及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的解释: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 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 号)废止后有关通知,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组织机构管理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新聘用人员,自聘用当月起计算)。13.投标人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提供虚假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14.因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均需登陆系统提出,在开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文字提问给主持人提问,主持人回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承认开标记录。15.投标文件内应附投标清单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应附委托协议书、编制单位营业执照及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本项目中标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须对本项目提供两年无偿保修。1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将确保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甲方有权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更换名单内任何人员。如若实际情况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8.(1)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填写含税投标总报价。本项目投标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如果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周发改公管办【2025】260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9.投标文件编制需要结合评分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0.补充前附表10.4项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需本公司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章)、劳务合同及公司缴纳社保(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和缴费凭证需网上能查到)原件递交,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21.强化合同约束,对不按合同履约的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督促招标人在竣工验收10日内对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撰写履约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明确“好、中、差”等级。评价结果为“中” 以下的,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差”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履约评价报告同步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2.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内容需含有以下内容:如违反本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3.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24.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一 、正常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合同在线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在线签订交易合同,中标人合同在线签章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合同线下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已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招标人将纸质合同上传至交易系统,由中标人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二 、特殊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未进入开标程序、未进入评标程序或进入评标程序但未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2.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因故废标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4.投标人交错投标保证金账号的,其款项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5.因投标人的名称、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会导致系统无法完成自动退款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变更材料,申请人工退款。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周口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保证金退还流程参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执行。(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4.1.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4.1.3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3.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5.2.3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工期……备注
招标控制价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电子交易系统推送或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方法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方法二: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建造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担任以上职务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联合体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总价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单项工程费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单位工程费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一致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项目费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暂列金额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
暂估价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一致(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 )
总承包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规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税金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采用□采用,在招标控制价 %(含 %)- %之外的,视为不响应
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投标报价:45分
综合标:35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1.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2.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材料费基准价计算方法均采用如下:详见附件。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施工组织设计(总分20分)评分因素参考评分标准
主要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施3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0-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0-1.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1.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2. 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3. 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5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 )的规定。(0-1.5)
工期保证措施1.5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1.5)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1.5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1)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1)
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每一项(0-0.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2.5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每一项(0-0.5)。
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0.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5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0-1.5)
风险管理措施1.5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1.5)
……
1.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2.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0。
2.2.4(2)投标报价(总分45分)(1)投标报价(满分30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 30 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满分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 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0;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的得分。
(3)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满分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 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材料的得分。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
(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满分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2.2.4(3)综合标(总分35分)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
企业业绩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依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标准评审0≤得分≤2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项目经理实名 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4分
80%>平均考勤率≥30%8×(平均考勤率-30%)
平均考勤率<30%0
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4分
80%>平均考勤率≥30%8×(平均考勤率-30%)
平均考勤率<30%0
企业信用□采用☑不采用方法一: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其中最高值为LMAX,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15×Ln/LMAX0-15
☑采用□不采用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6+(Ln-80)/10
□采用☑不采用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 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0,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Lm=100×Ln/L0Lm≥150%,Li=15分120%≤Lm<150%,Li=12分90%≤Lm<120%,Li=9分60%≤Lm<90%,Li=6分Lm<60%,Li=3分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市场个人信用评价分值为W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W1、W2……Wn),其中最高值为WMAX,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得分:Wi=5×Wn/WMAX0-5
优惠承诺(满分3分)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得0-3分。缺项为0分0-3
履职尽责承诺(满分2分)1)承诺不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保证措施可行的,得0-1分; (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承诺如若中标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并且措施可行的,得0-1分;缺项为0分0-2

附件

(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有关定义:

有效投标报价Xi, i为1到N的整数值
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N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µ
求和
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差σ
变异系数Z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MAX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小值(下限)MIN
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调整系数K
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去掉最高最低值的数量M
投标报价基准价J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基准价Jf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准价Js
材料单价的基准价Jc

2.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数据(X1,X2,X3……Xn),其平均值为µ,

1N

u=Ci

i=1

;其标准差为σ,

1N

N(ri-u)²

0-

=1

;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数,记为Z,Z=(σ/µ)×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确定为:MAX=µ+3×K×σ,最小值(下限)为:MIN=µ-2×K×σ;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K值的取值为:

序号Z范围K值序号Z范围K值
1Z>10%0.146%≥Z>4%0.25
210%≥Z>8%0.1554%≥Z>2%0.3
38%≥Z>6%0.262%≥Z>0%0.35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规则见下表。

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方法
个数<3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
3≤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

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材料单价基准价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算术平均值。

基准价分类基准价计算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材料单价基准价Jc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评审计分

1.有关定义:

商务标总得分F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A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FB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得分FC
材料单价评审得分FD
偏差率αFA
最低价偏差率βFA

2.商务标得分等于下列4项得分之和。

序号项目分值评审得分
1投标报价评审3030≥FA≥0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55≥FB≥0
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55≥FC≥0
4材料单价评审55≥FD≥0
合计45F=FA+FB+FC+FD

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

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

计分规则见下表。

序号偏差率满足条件计分FA
综合评估法
1αFA=0FA=满分FA=30
2αFA<0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1
3αFA>0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2

注:表中的|αFA|为取绝对值函数。FA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分
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
综合评估法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FB1=5×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0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FB2=5×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
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FB3=0
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的最高分为5分

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偏差率αFC=(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100%

序号偏差率αFC满足条件计分FC
综合评估法
1αFC=OFC=基础分FC=3
2αFC<0偏差率αFC每减少1 %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FC=3+|αFC|×100×0.1
3αFC>0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 减扣0.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C=3-|αFC|×100×0.1
FC最高分为5分

注:表中的|αFC|用为取绝对值函数。FC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6.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投标报价材料单价计分FD
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
综合评估法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Nd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
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FD3=0
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最高分为5分

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

3.2.3投标人得分=A+B+C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不可竞争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

A3.3.3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本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充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

A4.3综合标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评审和评分,综合标的得分记录为B。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偏差率”。

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6汇总评分结果

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签章)。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办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

A6.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无。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的情形

序号评审项目否决投标项
1.1投标总价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2单项工程费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1.3单位工程费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2.1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7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8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
33.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3.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44.1其他项目费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4.2暂列金额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
4.3暂估价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4.4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
4.5总承包服务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规费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6税金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7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同或一致的
88.1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8.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的
8.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
8.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5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的
8.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7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的。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8.8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的
8.9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
8.10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8.1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12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
8.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14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8.15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8.1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8.17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8.18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8.19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8.20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1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3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8.24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2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投标人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
8.26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有瑕疵的
8.27对投标项目工期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的
8.28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8.29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8.30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影响评标的
8.31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B2.否决投标说明

B2.1评标委员会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

1.1.1

1.1.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1.2.1.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1.1.2.2.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1.2.3.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1.2.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1.1.2.5.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1.1.2.6.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1.2.7.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