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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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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2026-05-01 12:14:33截止:2026-05-11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014-441800-48-01-802138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
招标项目名称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
标段名称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英德市望埠镇连英高速公路管理处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包括:K436+945~K437+605段右侧一级路堑边坡、K375+611~K375+774右侧三级路堑边坡等13处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边坡。
招标内容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招标。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45.8424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2个月。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之一: ①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里程不少于5km)。 ②类似工程路基或边坡养护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标段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约定。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邮箱(lyjhb123456789@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0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11 23:59:59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1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开标时间2026-05-21 09:30:00 开标地点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连英管理处)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招标人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5992095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电话020-2900665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约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pdf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公告.pdf

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

DZ2标施工

招标文件

M

广东交通集团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技术方案通用图

第七章技术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014-441800-48-01-802138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
招标项目名称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
标段(包)名称DZ2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英德市、翁源县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构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包括:K436+945~K437+605段右侧一级路堑边坡、K375+611~K375+774右侧三级路堑边坡等13处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边坡。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邮箱(lyjhb123456789@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5月1日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92095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电话020-2900665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招标项目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④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5、《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下同。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9、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开展后续工作。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方式:15992095110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附件1: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标段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备注
DZ2本次招标范围为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包括:1、K436+945~K437+605段右侧一级路堑边坡2、K375+611~K375+774右侧三级路堑边坡3、K439+997~K440+435段左侧侧一级路堤边坡4、K390+853~K391+093段右侧五级路堑边坡5、K356+016~K356+315段右侧三级路堑边坡6、K385+693~K385+793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7、K375+777~K375+871段右侧三级路堑边坡8、九龙互通D匝道DK0+080~DK0+240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9、K409+362~K409+542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10、K379+893~K380+108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11、K471+809~K472+129段右侧五级路堑边坡12、K414+964~K414+984段左侧三级路堑边坡13、仙桥互通广乐高速K163+840涵洞出口等13处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边坡。参照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联系人:蔡工电话:15992095110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招标项目名称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
1.1.5标段建设地点广东省英德市、翁源县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附件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1.3.3质量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不召开
形式:无
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满足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4.3.2项的相关要求;(2)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满足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4.3.3项的相关要求。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5年版)、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
形式:电子邮件(盖投标人公章)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澄清文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电子邮件(盖投标人公章)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电子邮件(盖投标人公章)或从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不含安全生产费)。
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
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
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7458424元(其中安全生产费107065元),下浮率范围2%-5%(含界值)。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汇票、信用证、保证保险(含电
子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银行本票或其他合法形式。
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支票、汇票,否则视为无效,并备注:连英DZ2标段投标保证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602085719205864674缴纳分两个步骤进行:1.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汇款到账情况。2.款项到账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开标前1天,可登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账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对于基本户保证金,投标人可上网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可持银行汇款凭证到交易中心核对。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及附件。投标人须按照指引及附件的要求及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0-28866000。若投标保证金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投标人须上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过的缴款证明(投标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管理界面”打印缴款证明)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交缴款证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和缴纳步骤等在招标文件发售后如有新的操作指引和规定投标人应及时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并按新的操作指引和规定执行。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若采用信用证、保险形式,格式不限,但需包含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保证内容。银行保函、信用证、保险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利息退还方式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办理。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串通投标;或(5)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2024年(近三个年度)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五年),以“
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4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1份电子文件(拷贝到投标人自备的U盘中,与第二个信封正本包在同一个封套里)。其他要求: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商务及技术文件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相关内容以封面或扉页为准,若投标文件过薄,则书脊上可不标注上述内容),且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2026年5月21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封套(如有):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名称: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但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标段,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不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退回其第二个信封。□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5.2.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5)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5)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原则上3名(评标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按实际数量推荐)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公示期限应当延长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公示的其他内容:/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期限:3日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
)、或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10%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或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8.5.1监督部门项目管理单位: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电话:020-29006655传真:020-29006655邮编:51062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其他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4第1.4.4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第1.4.4(6)目内容细化如下: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2.2.3删除原2.2.3款内容,修改如下: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2删除原2.3.2款内容,修改如下: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2.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款内容修改如下: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或发放补遗书的同时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公布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投标人自备的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1(3)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3.2.5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3.2.5项修改如下:3.2.5招标人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无需包含该项费用,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人明确的安全生产费用金额另行加入。
3.2.7删除原3.2.7款内容,本次招标不适用。
3.5.2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2(a)款正文内容。
3.5.3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3(a)款正文内容。
3.5.5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5(a)款正文内容。
3.5.6删除原3.5.6款内容,修改如下: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按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名单。
3.5.7删除原3.5.7款内容,修改如下: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如有)按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3.7.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3款内容修改如下: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
3.7.3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4款内容修改如下: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增加第3.7.5款内容如下: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删除原4.1款内容,修改如下: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1项修改如下: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2项修改如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3项修改如下: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5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5项修改如下: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用电子邮件以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2.6投标人须知正文第4.2款后增加第4.2.6款内容:4.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同时招标人负责接收投标文
4.2.6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3.1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3.1项修改如下: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3.2项修改如下: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2.1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5.2.1项修改如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5.2.2项修改如下: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5.2.3项修改如下: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5.2.3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5.3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5.3项修改如下:5.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5.4删除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5.4款内容
6.3.3删除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6.3.3款内容
7.2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7.2款修改如下:7.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5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5款的内容增加项号7.5.1,另增加7.5.2项内容:7.5.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具体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7.8.6增加7.8.6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7.8.6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115%,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115%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
10.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1款后增加如下条款:10.2款、10.3款、10.4款、10.5款。10.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
10.1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0.3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1)至(7)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0.4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营运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包含大修、中修,不包含营运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或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0.5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期间,出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出现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

实施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含备选人,

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

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

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

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

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

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

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

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

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

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登记的投标人。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

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方式一: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招标人发放补遗书的同时将工程量固

化清单电子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公布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

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

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

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

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

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

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①。工程量清单

不需要附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

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方式二:

(1)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

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

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合价和总价保留位数应与工程量清单的合价和总价保留位数一致。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

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

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

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

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

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

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

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附在投标文件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提

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附在投标文件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

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

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

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

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

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

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

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

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

扫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

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

页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

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

键页在内。

3.5.2(a)“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

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

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

的数据一致。

3.5.2(b)“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规定年份

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近年财务状况

表”所填数据应与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一致。

3.5.3(a)“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

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要求投标人具备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则按本条款3.5.3(a)上述规定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要

求执行;如投标人的业绩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则“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

证书扫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

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3(b)“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

务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新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

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

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3(c)“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项目已交(竣)工证明文件

(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

书等)扫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5.3(d)“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

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申请人满足

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如有),还应补充

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①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5(a)“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

(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

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

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提供);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或省级交通运输工程

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

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提供);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

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

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5.5(b)“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①项目经理(以

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的身

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

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提供);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

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或省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

有)、安全总监(如有)提供);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

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

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

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⑤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

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

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

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

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5.5(c)“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项目经理(以及

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的身份

证、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类似工程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

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

为有效。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

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

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

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主要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

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

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

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4)投标文件中需签名(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如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未办

理个人电子签名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名的相关页面,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相

应位置中。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

文件。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

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4.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以补遗书的

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

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

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

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

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或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

间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1招标人将按照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

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开标顺序:按各标段投标文件到达系统的先后顺序。

(5)检查各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到达的情况。若某标段递交到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

该标段不予开标。

(6)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应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始时间,

投标人应在系统通知解密开始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时长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对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7)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一个信封进行解密。

(8)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开标会议结束。

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

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宣布开标纪律。

(3)摇取下浮率(如需)、评标价E值(如需),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

法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投标人未通过第一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5)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宣布开标顺序:方法同第一个信封的开标顺序。

(7)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长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8)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二个信封进行解密。

(9)根据解密后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若开标记录

表与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为准)、解密情况及

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光盘或U盘(如有)退还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招标人

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光盘或U盘(如有)退还投标人。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进行

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如开标过程中出现需更正开标记录表的情

况,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代表知晓,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

等有关人员均应在更正后开标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更正结果。

(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2)开标会议结束。

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

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

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标记错误。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

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

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

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

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

当场作出答复(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现场如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

议。

5.4开标补救措施

5.4.1开标过程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

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同时,做好后续开标的前期工作。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2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派)代表(简

称“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

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评标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

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中止

评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如

有)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

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

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

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

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

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

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

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

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

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原有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仍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视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的数据计算得出。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之一:①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里程不少于5km)。②类似工程路基或边坡养护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标段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独立”指非联合体形式完成,即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

业绩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合同价或结算价为准。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标段里程应为标段实际主线

里程。

2.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2个月。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

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计划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道路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地质工程师1工程地质或岩土或路桥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资料员1资料员,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注: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增加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合同费用不另外增加,由此

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7资格预审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数量
1挖掘机≥1.0m³2
2炮机200以上1
3拖车15t以上1
4载重汽车15t以上4
5洒水车10m³以上1
6吊车30t以上1
7混凝土搅拌运输车8m³以上2
8潜孔钻机4
9履带式潜孔钻机2
10注浆设备1
11空压机1
12灰浆搅拌机1
13发电机1
14防撞缓冲车2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施工设备,合同费用不另外

增加,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A):7分主要人员(B):0分其他因素(D)技术能力:0分财务能力:0分业绩:3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C):8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费)×(1-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款。(3)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第一章招标公告

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014-441800-48-01-802138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
招标项目名称连英高速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DZ2标施工招标
标段(包)名称DZ2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英德市、翁源县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构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包括:K436+945~K437+605段右侧一级路堑边坡、K375+611~K375+774右侧三级路堑边坡等13处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边坡。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邮箱(lyjhb123456789@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5月1日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92095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电话020-2900665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招标项目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④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5、《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下同。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9、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开展后续工作。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方式:15992095110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附件1: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标段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备注
DZ2本次招标范围为连英高速公路2026年地质灾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包括:1、K436+945~K437+605段右侧一级路堑边坡2、K375+611~K375+774右侧三级路堑边坡3、K439+997~K440+435段左侧侧一级路堤边坡4、K390+853~K391+093段右侧五级路堑边坡5、K356+016~K356+315段右侧三级路堑边坡6、K385+693~K385+793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7、K375+777~K375+871段右侧三级路堑边坡8、九龙互通D匝道DK0+080~DK0+240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9、K409+362~K409+542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10、K379+893~K380+108段右侧二级路堑边坡11、K471+809~K472+129段右侧五级路堑边坡12、K414+964~K414+984段左侧三级路堑边坡13、仙桥互通广乐高速K163+840涵洞出口等13处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边坡。参照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原有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仍处于有效期内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视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的数据计算得出。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之一:①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里程不少于5km)。②类似工程路基或边坡养护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标段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独立”指非联合体形式完成,即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

业绩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合同价或结算价为准。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标段里程应为标段实际主线

里程。

2.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2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2个月。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

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计划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道路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地质工程师1工程地质或岩土或路桥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资料员1资料员,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注: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增加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合同费用不另外增加,由此

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7资格预审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数量
1挖掘机≥1.0m³2
2炮机200以上1
3拖车15t以上1
4载重汽车15t以上4
5洒水车10m³以上1
6吊车30t以上1
7混凝土搅拌运输车8m³以上2
8潜孔钻机4
9履带式潜孔钻机2
10注浆设备1
11空压机1
12灰浆搅拌机1
13发电机1
14防撞缓冲车2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施工设备,合同费用不另外

增加,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优先;(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A):7分主要人员(B):0分其他因素(D)技术能力:0分财务能力:0分业绩:3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C):8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费)×(1-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款。(3)有效评标价范围: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2.4(1)施工组织设计7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分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6~2分;(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1.2~1.6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6~2分;(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1.2~1.6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交通组织1分(1)交通组织方案科学可行,交通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管理措施得力,能有效保证施工安全和高速公路营运畅通,并有相应的应急方案,能满足本项目交通组织的要求,得0.8~1分;(2)交通组织方案基本可行,有建立交通组织机构健全,能保证施工安全和高速公路营运畅通,并有相应的应急方案,基本能满足本项目交通组织的要求,得0.6~0.8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0.6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分(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6~2分;(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1.2~1.6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2.2.4(2)主要人员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0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0分/
2.2.4(3)评标价8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注: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E值确定方式E2值摇珠的方式确定,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在0.3~0.5范围以0.01为一个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21个球,多个标段同时招标的,不分标段一次性摇取1个球,摇出的球对应的数值即为本次招标的E2值。E1值为:E2×3=E1。
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财务能力0分/
业绩3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以下类似工程:(1)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每增加1个标段(标段里程不少于5km),加0.4分,最高加分1.2分。或(2)类似工程路基或边坡养护工程合同额累计每增加800万元,加0.4分,最高加分1.2分。备注:业绩最高加分1.2分,可使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业绩或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业绩。
履约信誉10分履约情况(10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事故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2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1分/次。注:1.处罚信息公示期,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的期限;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是否位于处罚信息公示期,来判定是否影响相关投标人的履约情况得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应予以扣分、否则不予扣分。2.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3.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3.2.33.2.3项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明确为:办法一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

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

信用等级进行核实。投标截止当天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

会。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

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

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

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

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

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

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

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

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

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

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办法一、办法二任选一个。]

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大差

值(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大差值

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大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6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

分)、4.55(最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2.1、次大差值为6.65-4.90=1.75。

办法二: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

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如果特殊原因评标委员会人数由7人变为5人的情形,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

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

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

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

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

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

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

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评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

四舍五入”)。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

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

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