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小额监理项目(公路标段)招标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小额监理项目(公路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核准,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内容:
自2026年5月-2028年4月,2年内期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单项监理费在30万元以下的公路监理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部分特殊项目招标方需另行委托的除外。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保修期满止。
本次招标共入围三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知识的监理人员3名。
①所有班子人员均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②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09时00分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联系人:曹伟铖
联系电话:13858539713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公平性审查表.pdf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 招标文件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小额监理项目(公路标段)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标段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小额监理项目(公路标段) | ||
| 招标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伟铖、冯丹13858539713 |
| 序号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
| 1 | 排斤、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 是口否 | |
| 2 | 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优先采购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 是口否 | |
| 3 | 对市场准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通过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备案程序; | 是口否 | |
| 4 | 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 | 是口否回 | |
| 5 | 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 | 是口否回 | |
| 6 | 将经营者在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得的奖项荣誉、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因素或者根据商品、要素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口否 | |
| 7 | 根据经营者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评审标准; | 是口否 | |
| 8 | 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 | 是口否 | |
| 8 |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 | 是口否 | |
| 9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 是口否 | |
| 10 | 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要求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等; | 是口否 | |
| 11 | 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 | 是口否 | |
| 12 | 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 是口否 | |
| 13 | 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者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 是口否 | |
| 14 | 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 | 是口否 | |
| 15 | 将国家已经明合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在国家已经明合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口否 | |
| 16 | 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 | 是口否 | |
| 17 | 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 是口否 | |
| 18 | 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是口否 | |
| 19 | 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 | 是口否 | |
| 20 |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规收取保证金,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 | 是口否 | |
| 21 | 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 | 是口否 | |
| 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 | 否(可附相关报告) | ||
| 适用例外规定(在违反相关标准时填写) | 是口否 | ||
| 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 审查单位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时间::2026年4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