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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合同公告

业主单位: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2026-04-28 22:47:48截止:2026-05-08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6SQCGX0841

二、合同名称: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

三、项目编号:BB2026SQCGX084

四、项目名称: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蚌埠市沿淮路256号

联系方式:18226683885

供应商(乙方):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任圩街道孟山中路西侧105号

联系方式:150056167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上汽大通跃进牌SH1043PFDCNS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186600万元

合同金额:8.186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蚌埠市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28 15:32:39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28 16:23:27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29分 45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0小时 50分 48秒

附件:

车辆采购合同.pdf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分包项目须填

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BB2026SQCGX084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成交供应商):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4月28日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

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

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

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

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

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

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公路分中心采购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B2026SQCGX084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1辆

品牌:上汽大通跃进牌规格型号:SH1043PFDCNS1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双排座轻型栏板货

关键部件:发动机品牌:全柴型号:Q23A-130E60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

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

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回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回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口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口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

回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

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回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口是回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

是口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

(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

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

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

型):

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

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

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

牌:规格型号:

回否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

回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

的具体包装要求:

口是口否回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1866.00

大写:捌万壹仟捌佰陆拾陆圆整

03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

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回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口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

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

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4月28日,完成日期:2026年4月28日。

(2)履约地点:蚌埠市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

织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回

02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5日内到货并

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

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

排)

(4)履约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前要按照合同编制验收程序

和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规定的条件逐项验收。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

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11

(6)履约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或行业标准:②符合响应文件中响应承诺中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

要求。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协助采购人进行车辆上牌(具体费用由采购

人自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

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年4月28日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蚌埠市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甲方(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乙方(供应商)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256号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任圩街道孟山中路西侧105号
联系人侯静文联系人陈景春
联系电话0552-7223307联系电话15005616736
通信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256号通信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任圩街道孟山中路西侧105号
邮政编码233000邮政编码235000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24225887@qq.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300485222604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3MA8PATJAOC
开户名称淮北市车之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
银行账号20010308779266600000011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

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

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

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

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

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

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

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

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

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

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

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

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

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

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

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

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

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

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

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

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

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

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

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

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

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

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

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

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

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

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

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

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

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

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

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

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

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

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

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

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

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

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

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

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

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

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

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

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

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

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

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

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

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

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

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

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

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

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

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

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02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

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

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

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

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

1

用法律、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

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

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

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

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

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5个工作日内
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以乙方实际受到的损失(如为参与投标产生的差旅费、印刷费等)为准o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
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7.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8.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完成项目内容后,甲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第二节包装特殊要求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1款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两年或五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0.5-1小时内响应,2-3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排除缺陷。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两年或五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照合同价款的5%的赔付。
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蚌埠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