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WH09CG2026SG8960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340200099502886M-20260427-000639-3
项目概况
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9CG2026SG896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205号)
项目名称: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372.31元
最高限价:1051372.31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长约1110米,4.5m宽C35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200mm,基层采用厚度150mm级配碎石,涉及到的土方挖填、安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开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 76 号
联系方式:13865235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5345538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 15345538253
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
项目编号:WH09CG2026SG8960
项目名称: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
采购人:无为市开城镇人民政府(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026年4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危大工程清单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
第九章供应商须知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
程联网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09
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9CG2026SG896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
0205号)
项目名称: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372.31元
最高限价:1051372.31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长约1110米,4.5m宽C35混凝土路
面,路面厚度200mm,基层采用厚度150mm级配碎石,涉及到的土方挖填、
安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
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
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
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
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
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2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
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
行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开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76号
联系方式:13865235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5345538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1534553825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 1 | 项目性质 | 采购工程 | |
| 2 | 公告媒体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
| 3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 | |
| 4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 5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
| 6 | 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 |
| 7 | 项目经理要求 | 项目经理除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网页链接:http://dohurd.ah.gov.cn/zmhd/cjwt/jzscjg/56300461.html)相关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示例: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示意 | |
| 7 | 项目经理要求 | 注:(1)“②个人签名”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知情承诺的,该证书无效。(2)“②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①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证书无效。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2021年8月1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响应文件应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 | |
| 9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
| 10 | 响应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 |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 | |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 | |
| 13 | 建设地点 | 无为市开城镇境内 | |
| 14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 1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16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按月进度支付85%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价结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12个月,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以开具与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保函或者保证保险等置换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说明:①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预付款政策,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款的条件;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款。) | |
| 17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如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 | |
| 18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磋商小组通过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 | |
| 19 | 税金 | 本项目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 | |
| 20 | 人工费工日单价 | 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105.56元/工日 | |
| 21 | 危大工程 | □是,本项目涉及危大工程,详见本章:危大工程清单。■否,本项目不涉及危大工程。 | |
| 22 | 价格扣除(非专门面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
| 22 | 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 主要标的: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所属行业:建筑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 23 | 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
| 24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 ■1.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系统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系统的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 | |
| 24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 (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 | |
| 25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 | |
| 26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
| 27 | 绿色采购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 | |
| 商品包装 | 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 ||
|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 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 | ||
| 28 | 其他 | 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应当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 |
| 29 |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 |
| 30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 ||
| 备注 |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
附件:
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
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一)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服务指南
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63-8c89
-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
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
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
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
电子签章,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
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三、制作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
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
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响应
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
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响应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
应文件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一)开启时间、地点和人员。采购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
间)和地点公开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可
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二)开启程序
1.宣布开启纪律;
2.宣布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启;
开启结束。
(三)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响应。
1.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选择开启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响应
不成功;
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
其放弃响应。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启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评审
(一)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磋商工作,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
定的评审方法进行,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评审委员会可能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
(三)供应商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
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
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2.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供应商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交易系统;
2.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
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
项目程序继续进行。
2.终止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八、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
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启等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
应商承担。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2.履约管理条款
特别提醒:
1.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
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3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
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缩短政策采购项
目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6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
项目,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
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2.根据财政部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
4号)第三十条规定: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
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采购人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4.采购人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
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
第三章危大工程清单
本项目无危大工程
注:
(1)上述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供应商应
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2)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所有危大因素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编制相应
的专项方案。
(3)未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第四章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以下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
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
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
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
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
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
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
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
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
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
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
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
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
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
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
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
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
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
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
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
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
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主要建设
内容为新建长约1110米,4.5m宽C35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200mm,基层采用厚度
150mm级配碎石,涉及到的土方挖填、安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
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
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成交供应商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因供应
商原因出现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成交供应商要监督施
工人员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
的安全提示和标志。
四、其他要求:
*1、清单第100章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清单第100章总
则所有费用不得更改,第100章金额以EXCLE附件为准)。
2、本项目施工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
3、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整洁、有序,施工人员需佩戴必要安全
装备。
4、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合理编制施工工艺、重难点方案
及施工组织设计。
6、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安全制度:
1、成交供应商要提交周全的安全措施及实施计划,包括标识牌、警告牌、警戒
措施等,动火、动电等项目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要求整洁、有序,无违章施工。
3、成交供应商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工现
场发生一切与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涉及施工的有关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好与社会相关部门及人员关系,办理与本项目相关手
续。
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磋商及最后报价
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
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对属于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情形的,
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
继续进行。
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3.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
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
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 工期、质量标准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 分项报价表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 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 |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 |
| 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 |
| 实质性要求 | 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成交的情形 | |
3.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
提供)。
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响应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
应审查程序: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A%的,即响应报价 |
|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B%的,即响应报价 | |
|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C%的,即响应报价 | |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A=50;B=50;C=45;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上表第(1)目至第(4)目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
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
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
中,属于第(3)目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
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
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
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
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
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
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
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
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
询历史一并归档。
5.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
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1商务部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17分 | 本项评审步骤: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 |
|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5.2技术部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 总体概述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概述,至少包括施工总体的设想表述、实施思路及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总体的设想表述1)有详细完整的施工总体的设想表述,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有完整的施工总体的设想表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施工总体的设想表述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思路及实施方案1)实施思路及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强的,得5分;2)实施思路及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实施思路及实施方案内容基本适合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 |
| 总体概述 | ( | 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制度 | 5分 | 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内部各项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接管移交管理等,磋商小组对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项目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项目管理制度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项目管理制度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项目管理制度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磋商小组对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质量控制与保障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5分 | 应急预案内容至少包括应急事项的种类及原因分析、临时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法等,磋商小组对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应急预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应急预案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1、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1、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保障方案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服务人员在岗安全保障等: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安全保障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安全保障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 |
| 安全保障方案 | 5分 | 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安全保障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得1分;4、安全保障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重难点和解决方案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1、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重难点和解决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至少包括现场施工工作的安全目标、文明目标、安全文明的实施方案以及对应的保障方法。1、安全文明措施内容、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安全文明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安全文明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安全文明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 | 5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关键施工技术、工艺,至少包括施工准备、操作步骤、技术要求等。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适合项目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强的,得5分;2、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基本贴合项目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关键施工技术、工艺简单,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不可行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磋商小组对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评分,至少包括人员档案管理、管理制度档案、材料管理档案、施工过程记录档案等。1、档案管理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档案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档案管理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档案资料管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协调方案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协调方案,包括与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内部工作交流等协调工作。1、协调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
| 协调方案 | 5分 | 分;2、协调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协调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协调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 临时设施布置 | 5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至少包括机械设备停放区域、人员休息工棚、现场材料堆放区域等。1、临时设施布置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临时设施布置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临时设施布置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临时设施布置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
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
式改变评审结果。
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
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
商业绩(如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2018
年版)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本次招标不提供。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
(上册)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本次招标不提供。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
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
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
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
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
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
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
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
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
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1 | 1.1.2.2 | 发包人:无为市开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76号邮政编码: |
| 2 | 1.1.2.6 | 监理人:地址:邮政编码: |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3天 |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 |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 |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或增加收益的/%给予奖励 |
| 14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① |
| 16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② |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 |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签约合同价或/万元③ |
①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②指主要材料,一般应为70%~75%,最低不少于60%。
③国际上一般按月平均支付额的0.30.5倍计算,我国可按0.20.3倍计,以利承包人资金周转。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天① |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3%合同价格②,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③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21 | 17.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 |
| 22 | 17.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 |
| 23 | 18.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5份 |
| 24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 26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④ |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按现行规定办理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按现行规定办理 |
| 29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
①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
②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3%。
③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可在质量
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奖励,例如发包人可给予承包人2%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发
包人自行确定。
④保修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
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
容。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7.1计量
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
体约定如下:
22.2发包人违约
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
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标段名称),
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
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速度
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
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________)。
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
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
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标段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
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
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标段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
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
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
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
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
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
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
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
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
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
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标段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
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标段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
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
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
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
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
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
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
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
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
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
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
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
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
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
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
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发包人: | (盖单位章) | 承包人:(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①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
业工程师等)。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
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
取消其中标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
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①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提供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招标人将在
合同谈判阶段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
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如招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数量和规格指标等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
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
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
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
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
年月日
抄送:(监理人)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通则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
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
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
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响应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
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2.响应报价说明通则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必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成交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材料费、其他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
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不完全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组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对施
工期间除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采购人分期付款带
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响
应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2.5人工费工资标准应严格执行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2.6措施费:措施费计算按现行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费用标准执行以及采购文
件报价格式文件要求计算。
2.7税金: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计算。
2.8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成交供应商以最后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进
行组价交由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3.2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第八章图纸
1.图纸目录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张数 | 备注 |
| 1 | ***容量 | 电子版 | ||||
第九章供应商须知
1.定义
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
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
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
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
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磋商文件共十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危大工程清单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
第九章供应商须知
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
款(参数)偏离。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一般要求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
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
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
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
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
9.4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
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
为无效响应。
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
1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1.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3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
1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
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
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
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3.响应文件审查
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
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
14.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竞争性磋商终止
1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
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4〕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保密要求
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
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7.成交通知
17.1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8.质疑与投诉
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芜
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向芜湖市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
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
1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
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20.其他
20.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以下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
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
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
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
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
“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
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
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
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
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
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
示)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明行业★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
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
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
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
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
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
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
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
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
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
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
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无为市开城镇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主要
建设内容为新建长约1110米,4.5m宽C35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200mm,基层
采用厚度150mm级配碎石,涉及到的土方挖填、安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及图纸。
*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
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成交供应商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因供
应商原因出现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成交供应商要监
督施工人员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
置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标志。
四、其他要求:
*1、清单第100章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注:清单第100章
总则所有费用不得更改,第100章金额以EXCLE附件为准)。
2、本项目施工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
3、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整洁、有序,施工人员需佩戴必要
安全装备。
4、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合理编制施工工艺、重难点
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6、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安全制度:
1、成交供应商要提交周全的安全措施及实施计划,包括标识牌、警告牌、
警戒措施等,动火、动电等项目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要求整洁、有序,无违章施工。
3、成交供应商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
工现场发生一切与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涉及施工的有
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行处理好与社会相关部门及人员关系,办理与本项
目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