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5000180
二、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新区兴业南路18号圣丰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B区7栋1层59号 | 450,000.00元 | 水果、蔬菜类(百分比):83% | 98.07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新区兴业南路18号圣丰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B区7栋1层59号 | 300,000.00元 | 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百分比):84% | 98.65 |
采购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绿品优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东坡区仁里路210号 | 270,000.00元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百分比):97% | 98.33 |
采购包4: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华阳路39号一层*号 | 850,000.00元 | 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百分比):96% | 97.8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水果、蔬菜类):
服务类(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100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水果、蔬菜类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包2(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服务类(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100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包3(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服务类(四川绿品优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100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包4(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服务类(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100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清秀、余文海、黄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利润,合计16000.00元(其中包1:3850元;包2:2567元;包3:2310元;包4:7273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25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2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72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地址:东坡区文定街90号
联系方式:13550518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华地恒通广场1号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1818009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180091030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N511402202500018020251124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绿品优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绿品优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眉山弘汇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表
项目编号:N5114022025000180
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包:1(水果、蔬菜类)
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响应报价报价类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价响应报价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
水果、蔬菜类项,{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
1,-,%
备注: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1页-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 | 报价类型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 1 | 水果、蔬菜类 | 项 | - | {供应商响应}% | 百分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
-第1页-
版本号:N511402202500018020251124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5000180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5年11月26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委托,拟对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5000180
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1.3.磋商项目简介
为保障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正常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1.9.供应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地址:东坡区文定街90号
邮编:62001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50518756
代理机构: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华地恒通广场1号写字楼7楼
邮编:62001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18009103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0,000.00元采购包2:300,000.00元采购包3:270,000.00元采购包4:8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
| 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4 | 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 |
| 5 | 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 | 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 |
| 6 | 投标(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 7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采购包3:不收取采购包4:不收取 |
| 8 | 响应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 9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本加利润,合计16000.00元(其中包1:3850元;包2:2567元;包3:2310元;包4:7273元。) |
| 10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 11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采购包4:否 |
| 12 | 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3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 |
| 14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 |
| 15 | 实质性要求 | 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 16 | 其他说明 |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由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和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
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
2.3.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5.1.2.解密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评审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
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
2.6.5.履行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6.6.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自行验收
采购包2:自行验收
采购包3:自行验收
采购包4: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采购包2:否
采购包3:否
采购包4: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采购包2:否
采购包3:否
采购包4: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采购包2:否
采购包3:否
采购包4: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采购包2:否
采购包3:否
采购包4: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
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
采购包3:一次性验收
采购包4: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2: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3: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采购包4: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包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采购包2: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采购包3: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采购包4: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2.6.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180091030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华地恒通广场1号写字楼7楼
邮编:62001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
八、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
采购包3:不需要样品评审
采购包4: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水果、蔬菜类 | 1.00(项) | 450,000.00 | 批发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 1.00(项) | 300,000.00 | 批发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0,000.00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1.00(项) | 270,000.00 | 批发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50,000.00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 1.00(项) | 850,000.00 | 批发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水果、蔬菜类 | 项 | % | 不设定 | 百分比 | 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各品类单价的结算的依据为采购人在市场询价基准价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例如: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采购人市场询价的基础上下浮比例为10%,则供应商响应报价填写结果为90%,以此类推。 |
采购包2: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 项 | % | 不设定 | 百分比 | 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各品类单价的结算的依据为采购人在市场询价基准价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例如: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采购人市场询价的基础上下浮比例为10%,则供应商响应报价填写结果为90%,以此类推。 |
采购包3: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项 | % | 不设定 | 百分比 | 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各品类单价的结算的依据为采购人在市场询价基准价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例如: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采购人市场询价的基础上下浮比例为10%,则供应商响应报价填写结果为90%,以此类推。 |
采购包4: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 项 | % | 不设定 | 百分比 | 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各品类单价的结算的依据为采购人在市场询价基准价的基础上乘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例如: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采购人市场询价的基础上下浮比例为10%,则供应商响应报价填写结果为90%,以此类推。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3: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4: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3: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4: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3: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4: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3: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4: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3: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采购包4: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水果、蔬菜类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配送食材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一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采购人单位周边综合市场(新区大市场、眉东大市场、宝华寺大市场等)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下浮比例),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10%及以内不作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统一填报下浮比例,供货期内(每周),结算价格=实际数量×货物单价×(1-下浮比例)。定标原则: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参加采购,可以参加多个包采购。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时,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二个包,并且由供应商选择。剩余采购包由采购人按候选供应商排序顺延成交供应商。(一)质量要求 水果、蔬菜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备注 |
| 水果类 |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应季水果;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水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国家相关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 | |
| 蔬菜类 |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水生菜类: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水果类:西瓜、苹果、梨、香蕉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肉鲜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
(二)包装、标识要求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 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示。(三)运输要求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四)货物溯源要求1、蔬菜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蔬菜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2、保质期:必须是当日新鲜蔬菜、水果。每月提供1次书面溯源材料。2★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供应商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 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并送货至采购人食堂指定的仓库,配送物资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4、送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包含早中晚餐,以食堂加工需要为准),将采购人当日所需配送的品种足量送到食堂,不得无故更改和延误。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而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5、供应商保证配送的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制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6、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供应商故意不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达二次,供应商除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3★三、商务要求1、配送地点: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食堂。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3、成交供应商每日提供食材应提供当日的票据,每月按约定进行食材货款结算。4、商品货物应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符合采购人的税务专用发票。4★四、售后服务要求1、采购人出现紧急供货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及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并解决货品需求。2、采购人对于临时性的散货或少量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件的及时供货。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货物验收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2次考核未达标采取自动退出机制,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货物质量标准进行供货,若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实因原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运转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解决民辅警、职工等人员就餐问题。5★五、验收要求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 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 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6★六、考核要求及退出机制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 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 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配送食材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一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采购人单位周边综合市场(新区大市场、眉东大市场、宝华寺大市场等)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下浮比例),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10%及以内不作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统一填报下浮比例,供货期内(每周),结算价格=实际数量×货物单价×(1-下浮比例)定标原则: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参加采购,可以参加多个包采购。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时,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二个包,并且由供应商选择。剩余采购包由采购人按候选供应商排序顺延成交供应商。(一)质量要求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备注 |
| 禽类、兔肉、及其他肉类 | ① 禽类 :鸡(母鸡、土鸡、跑山鸡、三黄鸡)、鹅(老鹅、仔鹅)、鸭(老鸭、仔鸭)必须把毛和内脏去干净,保证新鲜,按照市场调查对比图送货。鸡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针对采购人不同的烹饪具体要求提供不同类型(凉拌、红烧、干煸等)鸡肉品种。鸭肉、鹅肉:眼球饱满或平坦,表皮光滑,新鲜肥嫩,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鸭、鹅的正常气味。②禽蛋类:颜色正常,外形协调;干净无残留土、泥、草等污物;新鲜,清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外壳完整,无破损,如有包装,应整洁够分量。③兔肉及其他肉类:肉类切面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气味正常。 |
注:以上禽肉、兔肉、以及其他肉类品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二)包装、标识要求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 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示。(三)运输要求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四)货物溯源要求1、肉类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2、保质期:禽肉、兔肉及水产品类必须是鲜货,不得使用冷冻肉类。每月提供1次书面溯源材料。2★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供应商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并送货至采购人食堂指定的仓库,配送物资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4、送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包含早中晚餐,以食堂加工需要为准),将采购人当日所需配送的品种足量送到食堂,不得无故更改和延误。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而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5、供应商保证配送的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制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6、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供应商故意不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达二次,供应商除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3★三、商务要求1、配送地点: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食堂。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 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 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 3、成交供应商每日提供食材应提供当日的票据,每月按约定进行食材货款结算。4、商品货物应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符合采购人的税务专用发票。4★四、售后服务要求1、采购人出现紧急供货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及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并解决货品需求。2、采购人对于临时性的散货或少量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件的及时供货。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货物验收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2次考核未达标采取自动退出机制,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货物质量标准进行供货,若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实因原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运转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解决民辅警、职工等人员就餐问题。 5★五、验收要求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6★六、考核要求及退出机制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采购包3:
标的名称: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配送食材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一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采购人单位周边综合市场(新区大市场、眉东大市场、宝华寺大市场等)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下浮比例),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10%及以内不作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统一填报下浮比例,供货期内(每周),结算价格=实际数量×货物单价×(1-下浮比例)。定标原则: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参加采购,可以参加多个包采购。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时,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二个包,并且由供应商选择。剩余采购包由采购人按候选供应商排序顺延成交供应商。(一)质量要求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备注 |
| 大米类 | ①规格:非转基因东北大米,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异味、无虫、无碎米等。每一批次应有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②符合国家大米国家最新标准。③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④每批货提供给采购人时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 |
| 面粉类 | ①非转基因产品。普通小麦粉,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特一粉及以上等级要求。②包装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最新标准要求。包装袋应当 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③每批货提供给采购人时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 |
| 菜籽油类 | ①菜籽油等级为四级压榨非转基因及以上,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②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产品品质好,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均匀,不含异物;③每批货提供给采购人时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④包装要求:包装标识清楚,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 | |
| 干杂调味品类(散装、预包装均可)。 | 包括但不限于豆瓣、味精、盐、花椒、干海椒、胡椒、香料等干杂调料等食堂所需的其他调味品;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豆瓣: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①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②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粮食类:米粒饱满,豆粒完整,洁净有光泽,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注:①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②每批货提供给采购人时质保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含)以上。 |
(二)包装、标识要求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商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示。(三)运输要求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四)货物溯源要求 1、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2、保质期:保质期在2个月以上,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2/3或以上。每月提供1次书面溯源材料。2★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供应商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 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并送货至采购人食堂指定的仓库,配送物资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4、送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包含早中晚餐,以食堂加工需要为准),将采购人当日所需配送的品种足量送到食堂,不得无故更改和延误。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而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5、供应商保证配送的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制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6、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供应商故意不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达二次,供应商除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3★三、商务要求1、配送地点: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食堂。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 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 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3、成交供应商每日提供食材应提供当日的票据,每月按约定进行食材货款结算。4、商品货物应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符合采购人的税务专用发票。4★四、售后服务要求1、采购人出现紧急供货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及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并解决货品需求。2、采购人对于临时性的散货或少量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件的及时供货。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货物验收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2次考核未达标采取自动退出机制,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货物质量标准进行供货,若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实因原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运转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解决民辅警、职工等人员就餐问题。5★五、验收要求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6★六、考核要求及退出机制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 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 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采购包4:
标的名称: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配送食材标准及要求采购人每月对市场零售价作一次市场询价,以此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格的询价以采购人单位周边综合市场(新区大市场、眉东大市场、宝华寺大市场等)平均价格为准,供货价格=基准价×(1-下浮比例),当月询价后市场价格升降超过基准价10%重新询价定价,价格波动在10%及以内不作调整。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统一填报下浮比例,供货期内(每周),结算价格=实际数量×货物单价×(1-下浮比例)定标原则: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参加采购,可以参加多个包采购。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时,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二个包,并且由供应商选择。剩余采购包由采购人按候选供应商排序顺延成交供应商。(一)质量要求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备注 |
| 猪肉类 | ①猪肉必须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无泥污,无毒无害、新鲜、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猪、死猪或种猪猪肉(老母猪或公猪),品质要求应符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②猪肉:排骨(精排去头尾与背骨,整排去里脊,排骨中排长度不得低于35cm)、猪头(去毛、去骨后半个不得低于2斤(1000克)、不得送冻货、冷鲜货)、猪蹄(去毛后不得低于3斤单根)、五花(必须保证三线以上肉质,厚度不得低于4cm)、瘦肉(按市场调查对比图验收)、猪内脏(猪肝、猪心、猪舌、猪肠、猪腰确保无油、无水、无脏东西)。③所配送猪肉有“两证两章 ”(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对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并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④规格要求:产品出厂应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割包装或不包装,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产品进行二次分装,但应标明相关供应商信息及产品信息。 | |
| 牛肉类 |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刚干膜,无泥泞、血污、病变、异味、渗水;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分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具有新鲜肉类正常气味;肉体上盖有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印章,不接受冻制品。配送时需要出具“ 肉品品质合格证”、“禽类动物检验合格证”和运输车辆的“消毒证”。 | |
| 羊肉类 | 呈现红润的色泽,颜色均匀且有光泽,纹理细腻且清晰,脂肪均匀分布,呈现出大理石花纹状,具有自然的膻味,不接受冻制品。配送时需要出具“ 肉品品质合格证”、“禽类动物检验合格证”和运输车辆的“消毒证” | |
| 水产类 | 包含但不限于鲤鱼、鲫鱼、鲢鱼等水产品(当日定点宰杀新鲜产品)①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鳞片鳍条完好,鱼体饱满结实、肉精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肛门凹陷、腹无胀气、肛门无异物流出。针对采购人不同的烹饪具体要求提供不同大小及种类的品种活鱼,针对采购人不同的烹饪具体要求提供不同大小及种类的品种活鱼,采购人验收完成后做好宰杀、除鳞、去鳃、去内脏、切片等基本工作。 | |
| 早餐类 | ①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鲜奶、纯牛奶或酸奶等,不含有添加剂、防腐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②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豆浆、面条、包子、馒头、米糕、油条、黑米浆、花生浆类等早餐,不含有添加剂,防腐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③应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无沉淀、无凝块、无杂质。 |
(二)包装、标识要求经确认的品牌和包装,内外包装应完整卫生,无受潮,无破漏,真空包装无漏气/膨胀情况,内包装物应无破损,货品形状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容器(框、箱、袋)要 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预包装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有质量等级也需标示。(三)运输要求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四)货物溯源要求1、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早餐类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2、保质期:猪肉、牛肉、羊肉、水产品类必须是鲜货,不得使用冷冻肉类。每月提供1次书面溯源材料。2★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供应商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并送货至采购人食堂指定的仓库,配送物资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4、送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包含早中晚餐,以食堂加工需要为准),将采购人当日所需配送的品种足量送到食堂,不得无故更改和延误。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而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5、供应商保证配送的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制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6、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供应商故意不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达二次,供应商除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3★三、商务要求1、配送地点: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食堂。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3、成交供应商每日提供食材应提供当日的票据,每月按约定进行食材货款结算。4、商品货物应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有效、符合采购人的税务专用发票。4★四、售后服务要求1、采购人出现紧急供货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及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并解决货品需求。2、采购人对于临时性的散货或少量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件的及时供货。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货物验收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2次考核未达标采取自动退出机制,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供货安排,因供应商质量、服务、考核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同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货物质量标准进行供货,若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实因原材料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运转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解决民辅警、职工等人员就餐问题。5★五、验收要求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6★六、考核要求及退出机制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1、违约追责: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价格欺诈、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卫生事件、被采购人书面告知整改但拒不改正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合同,并另行赔偿采购人损失,追究供货商相关法律责任。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或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等)导致合同相关主体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本合同立即自动终止。3、考核要求: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对配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附考核细则)4、退出机制:在合同期内,发生下述任一条件,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在实际配送中无法满足采购人对于食品原材料的安全要求,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独自承担。①因配送产品问题引发了任意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市场监管局抽检不合格两次及以上的);②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累计2次的;③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90分。附:食堂供应商配送考核表年 月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 配送服务80分 | 质量要求 | 30分 |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 |
| 健康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 ||
| 形象整洁 | 10分 |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 ||
| 配送及时 | 20分 | 出现迟到(漏送)现象一次扣5分。 | ||
| 服务态度 | 5分 |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2.5分 | ||
| 文件资料报送 | 5分 | 文件资料和检测报告不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 | ||
| 售后服务20分 | 服务电话 | 5分 |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无服务电话扣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2.5分。 | |
| 存货盘点 | 10分 | 供应商每月定期巡检、盘点已送达采购人食材的库存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调换临期食材,得5分。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材,否则扣5分。 | ||
| 征求意见表 | 5分 |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未征求意见不得分 | ||
| 合计 |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
采购包2: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
采购包3: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
采购包4: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服务期限 | 365 |
| 2 | ★ | 服务地点 |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按月据实支付,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且所需资料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此处受系统字数限制,以此项目采购文件其他要求3.4的表述为准。 |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另行约定 |
采购包2: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服务期限 | 365 |
| 2 | ★ | 服务地点 |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且所需资料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此处受系统字数限制,以此项目采购文件其他要求3.4的表述为准。 |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另行约定 |
采购包3: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服务期限 | 365 |
| 2 | ★ | 服务地点 |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按月据实支付,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且所需资料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此处受系统字数限制,以此项目采购文件其他要求3.4的表述为准。 |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中另行约定 |
采购包4: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服务期限 | 365 |
| 2 | ★ | 服务地点 |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保鲜、无污染、无发霉、无变质、无不适宜民辅警职工食用的食品,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检疫、检测等相关报告,若不能提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视为本次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可要求供应商在一个小时内重新配送有报告的物资。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给,食堂采购人员有权自行到市场采购所需货物,若价格高于询价,差价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配送货物除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证书外,还应以职工食堂验收人员、验收监督小组和厨师长等的综合意见为准,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退换。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供应商应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货渠道、种类、数量和时间。4、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生产厂家或受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5、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所送产品随机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配送质量不合格处理。 |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按月据实支付,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且所需资料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此处受系统字数限制,以此项目采购文件其他要求3.4的表述为准。 |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中另行约定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一.本项目中所涉及的采购人名称有: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和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均指: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均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二.本项目所涉及的4个包的付款进度安排均为(若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要求为准):1、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三.1.本包将对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食材配送方案、车辆配置、保障方案、食品安全责任险、食材配送距离、履约能力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2、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实施为准。
采购包2:
★一.本项目中所涉及的采购人名称有: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和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均指: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均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二.本项目所涉及的4个包的付款进度安排均为(若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要求为准):1、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三.1.本包将对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食材配送方案、车辆配置、保障方案、食品安全责任险、食材配送距离、履约能力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2、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实施为准。
采购包3:
★一.本项目中所涉及的采购人名称有: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和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均指: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均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二.本项目所涉及的4个包的付款进度安排均为(若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要求为准):1、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三.1.本包将对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食材配送方案、车辆配置、保障方案、食品安全责任险、食材配送距离、履约能力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2、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实施为准。三.1.本包将对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食材配送方案、车辆配置、保障方案、食品安全责任险、食材配送距离、履约能力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2、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实施为准。
采购包4:
★一.本项目中所涉及的采购人名称有: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和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均指: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均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二.本项目所涉及的4个包的付款进度安排均为(若采购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此条要求为准):1、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90分的支付考核当月全部费用,80≤考核得分<9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90%结算支付,70≤考核得分<8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80%结算支付,60≤考核得分<70分的按考核当月费用的70%结算支付,低于60分的考核当月服务费全部扣除,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货款按月支付,当月货款要待到月末财务结算后通知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支付票据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三.1.本包将对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食材配送方案、车辆配置、保障方案、食品安全责任险、食材配送距离、履约能力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2、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标准实施为准。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无
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无
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五章磋商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磋商小组
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止评审的情形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2:
|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3:
|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4:
| 序号 |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响应)函 |
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2:
| 序号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3:
| 序号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4:
| 序号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2:
| 序号 |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3:
| 序号 |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4:
| 序号 |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备注:根据第十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取得许可,应当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 投标(响应)函 |
5.3.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2: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3: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采购包4: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1 | 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5.磋商
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5.3.6.最后报价
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采购包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采购包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采购包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5.3.8.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
5.3.9.磋商小组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2: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3: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4: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无,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3.12.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食材质量保障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包括:①食材采买环节、②食材包装环节、③食材配送环节、④食材放置存储环节、⑤食材卫生安全控制实施方案、⑥兽药或农药残留检测机制、⑦食材溯源方案、⑧食材新鲜度保障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3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3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包含:①配送服务人员配置②配送时间响应机制③应急响应配送制度④退换货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6.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车辆配置 | 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专用冷藏运输车辆的得5分。注:如车辆为自有的需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保障方案 | 保障方案包含: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内容有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 供应商已购买且在保险期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保额不低于3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或者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且保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得5分。(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签订合同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发票核验)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距离 | 为保证食材新鲜和食品安全,以及食材配送的及时性,根据供应商配送站点离采购人单位的距离或承诺函进行评审:1、已有配送站点且最短驾车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10公里以上的得4分(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2、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内设立配送站点(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在眉山市非中心城区(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上)设立配送站点得4分,配送站点需具备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注:1、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腾讯或百度或高德等地图软件截图,以最短驾车路线距离为准),距离以配送站点地址为起点。2、已有配送站点且配送站点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和场地照片,租赁场地还需提供租赁合同;3、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配送站点的需提供承诺函;4、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照片。 | 8.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履约能力 | 近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价格分 | 水果、蔬菜类 | 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采购包2: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食材质量保障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包括:①食材采买环节、②食材包装环节、③食材配送环节、④食材放置存储环节、⑤食材卫生安全控制实施方案、⑥兽药或农药残留检测机制、⑦食材溯源方案、⑧食材新鲜度保障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3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3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包含:①配送服务人员配置②配送时间响应机制③应急响应配送制度④退换货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6.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车辆配置 | 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专用冷藏运输车辆的得5分。注:如车辆为自有的需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保障方案 | 保障方案包含: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内容有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 供应商已购买且在保险期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保额不低于5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或者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且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得5分。(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签订合同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发票核验)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距离 | 为保证食材新鲜和食品安全,以及食材配送的及时性,根据供应商配送站点离采购人单位的距离或承诺函进行评审:1、已有配送站点且最短驾车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10公里以上的得4分(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2、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内设立配送站点(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在眉山市非中心城区(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上)设立配送站点得4分,配送站点需具备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注:1、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腾讯或百度或高德等地图软件截图,以最短驾车路线距离为准),距离以配送站点地址为起点。2、已有配送站点且配送站点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和场地照片,租赁场地还需提供租赁合同;3、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配送站点的需提供承诺函;4、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照片。 | 8.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履约能力 | 近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价格分 | 禽类、兔肉、以及其它肉类 | 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采购包3: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 详细评审 | 食材质量保障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包括:①食材采买环节、②食材包装环节、③食材配送环节、④食材放置存储环节、⑤食材卫生安全控制实施方案、⑥兽药或农药残留检测机制、⑦食材溯源方案、⑧食材新鲜度保障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3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32.0000 | 主观 | 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包含:①配送服务人员配置②配送时间响应机制③应急响应配送制度④退换货机制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内容无缺失的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有缺陷2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16.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车辆配置 | 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专用冷藏运输车辆的得5分。注:如车辆为自有的需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保障方案 | 保障方案包含: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内容有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②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直到扣完为止。 | 2.0000 | 主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 供应商已购买且在保险期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保额不低于2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或者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且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得5分。(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签订合同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发票核验) | 5.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食材配送距离 | 为保证食材新鲜和食品安全,以及食材配送的及时性,根据供应商配送站点离采购人单位的距离或承诺函进行评审:1、已有配送站点且最短驾车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10公里以上的得4分(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2、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内设立配送站点(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下)的得8分;在眉山市非中心城区(配送距离10公里以上)设立配送站点得4分,配送站点需具备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注:1、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腾讯或百度或高德等地图软件截图,以最短驾车路线距离为准),距离以配送站点地址为起点。2、已有配送站点且配送站点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和场地照片,租赁场地还需提供租赁合同;3、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配送站点的需提供承诺函;4、已有配送站点需提供冷藏保鲜和冷冻设施照片。 | 8.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履约能力 | 近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0000 | 客观 |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价格分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 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 1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采购包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