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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2

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4-16 21:06:41截止:2026-04-22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

预算金额:56175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汪丽莎

项目负责人:范华平

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17,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61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5,617,5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至 2026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020-83629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话:020-83629157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招标文件(2026041502).zip

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

采购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1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

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

采购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17,5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61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5,617,500.00

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

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
不涉及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第2页-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

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020-83629157

-第3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话:020-83629157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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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是2026年至2029年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招标,用于教职工通勤、临时用车,以

及配合跨校区藏书与随车物件的转运工作。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车辆相关保险、年审、轮胎、维修保养、路桥费、年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

利及餐费、燃油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和司机留宿等一切费用。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特别说明:本章中主要商务要求中的“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

证金”内容均为实质性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
标的提供的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年度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服务费用按照每月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每天每辆车的租赁价格以合同附件(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报价表)所列的单价为准。其中,已结算的累计服务费用达到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后,如预付款不够抵扣的,按实际结算。3.采购人按月支付租赁服务费用。采购人每月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服务期前四个月的费用从预付款中扣减,扣减完后再以转账方式支付余下金额)。具体支付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1期:1.验收时间: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月度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双重验收周期。月度考核每月开展一次,对当月租赁服务质量进行及时评估;学期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对阶段性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定。2.验收方式:依据《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考核办法》执行,采用等级评估制,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不同等级,其中"差"等级为关键风险触发点。3.验收流程:实行阶梯式递进管理:第一阶段——警告整改:当月度考核评估结果为"差"等级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正式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落实改进措施。第二阶段——经济处罚:若次月评估结果仍为"差"等级,采购人将扣除当月租赁服务费的5%作为罚金,以示惩戒。第三阶段——合同解除:如全年累计出现三个月评估结果为"差"等级,则触发合同终止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同时停止划拨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3602008109000386071户名:华南师范大学开户行: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支票提交方式:中标人应以银行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应以银行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且需为不可撤销、见票即付的即期支票,收款人注明为华南师范大学。汇票、本票提交方式:中标人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提交,且需为不可撤销、无条件付款的即期票据,收款人注明为华南师范大学。说明:1、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30日内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本年度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2、合同期满(包括终止合同)后采购人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2)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全年累计有三个月的评估结果为“差”等级。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
1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005,617,500.005,617,500.00交通运输业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一、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
21、服务车辆类型及最高限价:1.1南海校园-石牌校园:(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4次,不能高于16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中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2次,不能高于12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3)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4台,需每天各发车2次,不能高于130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其中105天只需求2台50座客运车,525天需求4台50座客运车)。1.2南海校园-南海桂城:南海校园往南海桂城车辆[35座(含35座)以上大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4次,不能高于12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1.3以上投标报价是完成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
12、投标人报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与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并根据提供的相应数量计算得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表中所列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最终结算将根据实际用车天数进行,具体结算方式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投标明细报价表(元/天/台车1、南海校园-石牌校园校园车辆[每天发1台630天27座(含27车4次座)以上中校园车辆[每天发1台630天27座(含27车2次座)以上中巴车]每天发2台105天车2次校园车辆[350座(含50每天发4台525天座)以上大车2次巴车]合计:序号1+序号2+序号32、南海校园-南海桂城南海校园
序号标的名称车辆数量发车次数三年合计天数分项投标单价)分项小计(元)备注
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巴车
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
南海校园往返石牌
4(二)对服往南海桂务车辆的要
51城车辆[35座(含35座)以上大巴车]1台每天发车4次630天1、车辆要求:车龄必须在5年内,行驶里程8万公里以下,且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车辆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不是投标时承诺的车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否
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首次服务车辆的有关资料备存合计:序号1
62、车辆保险要求:所服务车辆必须已购置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交投标总价(元)、意外险50万/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台、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南海校园-石牌校园的合计数加上南海校园-南海位),应提交保险单桂城的合计数)(须提供以上保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强险80万/
783、车辆保养:所有供给车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保证供给车辆车况优良,满足说明:1、上表中的分项小计为分项投标单价乘以车辆数量再乘以三年合计天数。2、用车需求。若车辆在使用期间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采购人认投标总价和分项投标单价(元/天/台车)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调整使用。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机械故障,需要处理事故或维修的,供应商必须及时并免费调度其他车辆完成采购人工作安排。4、若因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1台往返南海校园与桂城的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合同执行价格将结合实际市场合理定价与项目预算综合确定,且不得因车型调整额外增加采购人成本(此车辆适用于乘车需求峰值或临时增员时调度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报出投标单价(元/天/台车)。
95、若因实际工作需求,供应商需配置5座或7座乘用车,合同执行价格将根据实际用车情况按市场定价结算。
10(三)对供应商与服务司机的要求1、供应商如获中标资格,须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与学校明确租赁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责任;
112、服务司机要求:必须是责任心强、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A1证)的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并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供应商的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须提交正规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须无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病史,如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等;
123、劳务合同要求: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若属于劳务派遣合同的,应提供能清楚证明投标企业与该劳务公司构成劳务派遣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与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4、供应商人员管理要求:由供应商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145、车辆运行管理要求。供应商车辆必须遵守交规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准时到达起点站,若因故未能及时到达起点站,应立即做好应对措施,且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其间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时超过20分钟的,应马上采用其他交通工具送乘客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供应商负责;
156、更换司机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司机应当相对固定,并在采购人处备案,若更换司机,需采购人同意。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服务司机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167、交通事故责任: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供应商应先行垫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178、卫生管理预防要求。应当确保车辆符合卫生规范,定时消毒;落实传染病预防要求,配备小药箱,并加强司机的健康管理;
189、后勤保障要求: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自行解决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停车及司机夜班车留宿等问题。
1910、车辆及驾驶人各项安全信息化设施情况齐全要求涵盖了装有车载GPS、安全带提醒装置、车载对讲麦、驾驶员状态监管系统及视频监控等内容。
2021(四)服务考核标准1、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评定,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服务;每日须保证服务车辆车内卫生简洁、外表明净、符合卫生管理预防要求;打开空调或通风设施;
223、供应商车辆必须在规定发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发车位置,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不擅自更改行车路线;
234、供应商要保障乘坐舒适,车内空调良好,座椅、扶手完整、牢固;
245、司机要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严禁行驶时接打电话,严禁超速、疲劳驾驶;
256、司机精神状态良好,服务态度和蔼,责任心强,语言文明,热情有礼,安全准点。
26(五)退出机制1、误点误时、未及时保养导致车辆故障、负主责交通事故等情形视为供应商未能提供交通租赁服务情形,因供应商过错未能提供交通租赁服务的,视为违约一次,当月违约情形累计不得超过3次,当月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应予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单次出车费用50%;
27282、在服务过程中,如供应方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并非投标时承诺的车辆,或将其应履行合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中标供应商。当考核有不达标情形,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针对不达标情况进行整改,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累计3次未及时改善至达标(未达标指考核分数一直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委托租车业务。考核项目及内容如下表:
车辆租赁服务考核评分表
序号考核内容满分评分备注
1派车、出车是否准点201.出现派车、出车不准点,每次扣5分。2.以上情况出现3次或以上的,扣20分。
2安全文明驾驶301.出现不安全、不文明驾驶行为,每次扣5分。2.以上情况出现3次或以上的,扣30分。3.因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驾驶员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3车容及车况301.因车况不良,在用车途中出现故障或因车辆卫生差而被投诉,每次扣5分。2.因车况不良,在用车途中出现故障出现2次或以上,或因车辆卫生差而被投诉3次或以上的,扣30分。
4驾驶员服务101.因驾驶员服务态度不佳而被投诉,每次扣3分。2.以上情况出现3次或以上的扣10分。
5驾驶员仪容仪表101.驾驶员仪容仪表不佳而被投诉,每次扣3分2.以上情况出现3次或以上的扣10分。
合计100/
29(六)其他要求1、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日的用车时间及班次进行调整。采购人将随车递送文件、物资,以及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运输石牌校园图书馆与南海校园图书馆往返委托物件的跨校区藏书转运工作,统一纳入服务事项内容;相关工作均须严格落实交接手续,同时确保各类文件、物资及藏书在转运过程中的完整与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302、如采购人有临时增加或者减少用车需要,结算标准和方式按该租赁车辆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313、如采购人需要在车辆上安置乘车收费刷卡机,供应商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324、如中标供应商使用电车或油气混合车,充电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335、由投标人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的均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46、投标人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投标人与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投标人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提供专门的司机休息房间,不免费提供司机餐饮等。
357、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用车时间及班次进行调整。
368、根的安负责合同据《道路运输旅客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满足相关规定并有相关全管理制度以及车辆管理安全员配备至少1名(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须在签订中标的同时与采购人签定租赁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379、投(1)项目、任体涉(2)小组不同安排、恶(3)用于于即对车标人须提供以下方案:服务总体方案及运作流程要求: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①具体实施方案,涵盖从启动到日常运营的完整计划与资源配置;②运作流程,详细描述服务从接收需求务分配、执行过程到完成反馈的各个环节及衔接机制;③车辆日常管理方案,具及车辆的调度、维护、检查、清洁及使用记录等规范化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要求: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应急领导、现场指挥及各岗位人员的职责与协调机制;②应急响应及应急保障,详细说明级别事件的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并包含人员备勤、车辆及车牌应急调配等保障;③突发情况应对措施,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如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劣天气等,制定具体的处理步骤与解决方案。车辆及驾驶人各项安全信息化设施需配备齐全,具体应涵盖车载GPS定位系统实时追踪与路线管理、安全带提醒装置以确保驾乘人员规范使用、车载对讲麦便时通讯与调度、驾驶员状态监管系统以监测疲劳驾驶等行为,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内外部环境进行全程记录与监督等内容。
(七南海)租赁需求清单校园行车时间路线表
星期往返发车时间停靠地点备注
石牌校园往南海校7:20本项目服务总天数为630天,服务期间需求如下:10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1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实际服务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201台27座客运车
8:301台27座客运车
12:4-第12本项目服务总天数为630天,服务期间需求如下:10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1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

页-

38星期一至星期五45石牌校园教工俱乐部、高校教师村桥底、东南门;南海候车厅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实际服务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401台27座客运车
南海校园往石牌校园8:301台27座客运车
12:10本项目服务总天数为630天,服务期间需求如下:10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1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实际服务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30本项目服务总天数为630天,服务期间需求如下:10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1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实际服务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9:001台27座客运车
20:501台27座客运车
桂城(柏丽酒店门口的公交车站)往南海校园7:30俊雅花园、兴业兴村、南海校园候车厅1台35座客运车
13:00
南海校园往桂城(柏丽酒店12:10
门口的公交车站)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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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行说明:1.石牌校园发车(27座)7:20、17:40,南海校园发车(27座)8:30、20:50为同一车辆;2.石牌校园发车(27座)8:30,南海校园发车(27座)19:00为同一车辆;3.石牌校园发车(50座)7:20,南海校园发车(50座)12:10为同一车辆;4.石牌校园发车(50座)12:45,南海校园发车(50座)17:30为同一车辆。5.桂城发车(35座)7:30、13:00,南海校园发车(35座)12:10、17:30为同一车辆。
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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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

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华南师范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

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

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

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

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

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

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

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

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

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

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

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

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

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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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
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
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现场踏勘
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
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
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
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收取。(注: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
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8其他其他,无
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

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

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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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

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

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

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

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

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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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

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

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

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

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

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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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

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

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

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

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

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

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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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

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

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

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第21页-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

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

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

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

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

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

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第22页-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

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020-88260083

传真:/

邮箱:shiyebu_youde@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邮编:510635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020-83340570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第23页-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

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24页-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

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25页-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

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

定。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

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

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

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

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

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

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

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

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第26页-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

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

序。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

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

用等。

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

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27页-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

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第28页-

序号资格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扫描件)。
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第29页-

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单价和总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5带★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

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20.0分
分值构成
技术条款响应程度(12.0分)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中标记“▲”号的条款(共4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偏离一项扣3分,最低扣至0分。
服务方案、运作流程(12.0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及运作流程(内容包括不限于①具体实施方案②运作流程③车辆日常管理方案等)进行评审:1.服务总体方案详细周全、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针对性强,运作流程完整、详细、合理、切实可行,车辆管理方案等完善合理得12分;2.服务总体方案详细但欠周全、内容满足采购人需求,运作流程完整、合理、有可行性、针对性,车辆管理方案比较合理,得8分;3.服务总体方案简略欠周全、个别内容不满足采购人需求,运作流程基本完整、合理、有一定的可行性,车辆管理方案合理性欠周全,得4分;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技术部分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9.0分))投标人能够响应按车辆租赁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具体计划的提供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内容包括不限于①组织指挥体系;②应急响应及应急保障(包括人员及车牌应急安排);③突发情况应对措施等)进行评审:1.方案能涵盖上述内容,详细周全,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对项目实施有实际帮助的得9分;2.方案能涵盖上述内容,详细但有欠周全,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项目实施有一定帮助的得6分;3.方案有上述基本内容,但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项目实施帮助不大的得3分;4.方案简略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不科学合理的,对项目实施无帮助的得1分。5.无或其他不得分。
安全管理措施(4.0分)投标人提供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员在满足基本要求至少一名上,每增加一名满足要求安全员得2分,最高可得4分。【注:安全员须提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在投标人单位报价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车辆及驾驶人各项安全信息化设施情况(8.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及驾驶人各项安全信息化设施情况进行评审。1.拟投入每辆车各项安全信息化设备齐全:装有车载GPS、安全带提醒装置、车载对讲麦、驾驶员状态监管系统及视频监控等设备,各项设备齐全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1.6分,最低扣至0分止。【注:提供拟投入车辆上述设施设备的照片及上述设施设备的购买合同和上述设备的购买发票(或购买记录)。不提供或提供不齐不得分。】
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20.0分)根据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车辆租赁项目合同进行评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4分,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合同期内任意三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客户评价(5.0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对应一致的客户评价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注:(1)须提供用户评价材料复印件,评价材料必须达到90分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2)评价材料必须与同类项目业绩相对应,否则不得分。】
车龄情况(10.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空调大中巴车(至少包括50座以上4台,35座以上1台,27座以上2台)的车龄情况进行评审:提供空调大巴车和空调中巴车车辆车龄均1年以内,每辆得2.5分;提供空调大巴车和空调中巴车车辆车龄均2年以内,每辆得2分;提供空调大巴车和空调中巴车车辆车龄均3年以内,每辆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投入车辆需提供可看到车牌号码的照片。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营运证扫描件、车辆保险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租赁期需覆盖本合同服务期限,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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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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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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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方式:政府-公开招标

合同标题: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执行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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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合同书

合同名称:
采购方式:政府--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华南师范大学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乙方:生效时间: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

根据组织的(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规,现华南师范大学(甲方)与该项目的中标人(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

赁及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计算标准按不同服务类型对应车辆执行,各类服务车辆单价及服务要求如下:

(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教职工交通车承租服务:用车标准2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其中车辆每日发车4次,单价

________元/天/台车;车辆每日发车2次,单价________元/天/台车;

(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承租服务:采用“两组对开”模式,用车标准为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单

价________元/天/台车;

(3)南海校园往返桂城俊雅花园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承租服务:35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单价________元/天/台车;

(4)如学校需要增加车辆数量,供应商应满足要求,结算标准和方式按该租赁车辆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费用结算与支付周期为月度,每月最终计算的金额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和支付,本年度最终计算总价不得超过

________元。

2.合同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报价表)。

3.合同总价及合同附件所列的单价,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按合同约定线路、停站、班次、车型和时间行驶的交通车租赁及相

关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车辆和人员的相关保险、年审、轮胎、维修保养、路桥费、年

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利及餐费、燃油及充电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和司机留宿费、购置足够额度

车上责任险及乘客意外事故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一切费用。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乙方遗漏报价

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乙方按合同附件(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报价表)所列,提供具备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的空

调大巴客车共两辆,分别用于甲方教职工于佛山校区往返桂城俊雅花园、佛山校区往返石牌校园的接送交通车服务。行车路

线、时间及租赁时长如下:

序号服务名称车辆规格配置说明(使用功能、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租赁时长
2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教职工交通车承租服务(需2辆车运营)2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车型:27座及以上空调客车(中巴)2辆;因发车时间限制,需2辆车运营;2、行车路线:南海校园候车亭←→石牌校园教工俱乐部;3、发车时间:本线路工作日期间开行,具体时间:8:30、19:00、20:50从南海校园候车亭发车;7:20、8:30、17:40从石牌校园教工俱乐部发车;4、校区师生参加教学实验等其他临时用车需求,根据实际作具体安排。5、发车次数:6次,即三个来回。注:因单程运行时间约1.5小时,单台车辆无法完成往返对开任务,故由两台车分别承担对应时段班次。其中一辆车负责7:20、17:40从石牌校园发车及8:30、20:50从南海校园返程;另一辆车负责8:30从石牌校园发车及19:00从南海校园返程。
2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教职工交通车承租服务(需4辆车运营)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车型: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大巴)4辆;2、行车路线:石牌校园教工俱乐部←→南海校园候车亭;3、发车时间:本线路工作日期间开行,具体时间:7:20、12:45从石牌校园教工俱乐部发车;12:10、17:30从南海校园候车亭发车;4、发车次数:8次。注:因发车时间衔接需求,通勤班车采用“两组对开”模式:第一组安排2台车辆,于7:20从石牌校园同步发车,对应承担12:10从南海校园返程的行程;第二组另安排2台座车辆,于12:45从石牌校园同步发车,对应承担17:30从南海校园返程的行程,每组车辆各负责1个完整来回(单程车程约1.5小时),保障两校园通勤有序衔接。(本项目服务总天数为630天,其中10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1台,525天每日配置50座客运车辆2台,实际服务安排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南海校园往返桂城俊雅花园交通车承租服务(常规需1辆车运营,备用增员车型按需调度)常规:35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备用增员: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1、常规车型:35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大巴)1辆,日常固定运营;备用增员车型:50座及以上空调客车(大巴),按需调度;2、行车路线:南海校园候车亭←→软件科技园桃园西路←→佛山一环←→广三高速路←→桂和路←→桂江立交←→南海大道←→俊雅花园;3、发车时间:本线路工作日期间开行,具体时间:7:30、13:00从俊雅花园发车;12:10、17:30从南海校园发车。4、发车次数:4次,即两个来回,一个来回为一趟,两个两回为两趟。5、备用增员车型使用:当出现乘车需求峰值或临时增员时,学校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调度50座车型,发车时间、路线与常规车型一致,按单价元/天/台车结算;6、临时用车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安排。
24应急用车5座或7座乘用车1、车型:5座或7座合规乘用车;2、使用功能:用于学校应急出行;3、响应要求:接到学校调度通知后,4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学校佛山校区及周边合理区域);4、计费规则:按每次用车目的地对应的市场报价为准进行结算;5、服务要求:车辆整洁、设施完好,司机服务规范;每次使用后需及时清洁消毒;6、里程确认:实际行驶里程以车辆GPS记录或双方现场确认的里程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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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行车线路。如需调整具体线路及用车时间的,由甲方将信息书面提供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人员和提供的服务质量,并予以评价和反馈。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

分并向甲方职工发放《服务质量反馈表》。如甲方职工反馈意见中出现一项指标评价为“差”,经查证属实,每次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反馈意见一个月内出现3项指标评价为“差”的,除应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

驶员或服务车辆,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及时更换。

2.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管理和调度,包括时间和班次的调整。

3.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并非投标时承诺的车辆,或将其应履行合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

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为乙方提供明确、具体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信息。如有额外用车需求或较大变更,需提前通知乙方。

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甲方建立良好沟通和联系机制,专人专职负责。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服

务项目的管理(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进行部分或全部的分包、

转包,否则应承担赔偿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2.服务车辆要求:

(1)乙方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均必须为登记在乙方名下;车龄必须在5年内;符合国家规定的安

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性能状况良好,投入前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

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并提供良好的服务;每日须保证服务车辆车内卫生清洁、外表明净;打开空调或通风设施。

(2)所服务车辆必须已购置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交强险、意外险50万/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低于300

万/台、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80万/位),必须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犯罪记录,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交车辆保险单原

件给甲方审核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由综合办保存。

(3)乙方服务车辆必须在规定发车时间前15分钟准时到达起点站,若因故未能及时到达起点站,应立即做好应对措施,

且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其间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误点班车超过5分钟,甲方不予支付本次租车费用,并有权追究

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单次出车费用。若每月误点班车出现3班次(含3班次)以上,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所

有误点班车出车日合计出车费用的50%。如车辆行车途中故障排除需时超过20分钟的,乙方应马上采用其他交通工具送乘客

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乙

方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且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调整使用。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机械故障,需要处理事故

或维修的,乙方必须及时并免费调度其他车辆完成甲方工作安排。

4.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等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

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如因甲方在没有取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强行指挥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

损害的,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5.如甲方需要增加用车数量,乙方必须有能力满足要求,结算标准及方式按本合同及附件标准执行,并按实际所增加的租

赁车辆的数量及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学校交付随车递送文件、物资,以及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运输石牌校园图书馆与南海校园

图书馆往返委托物件的跨校区藏书转运工作,须落实交接手续并确保完整安全,纳入服务事项内容。

6.甲方如需在车辆上安装乘车收费刷卡机,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7.如中标供应商使用电车或油气混合车,加油及充电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8.对服务司机的要求:随车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有证件齐全。乙方指派的司机必须责任心强、年龄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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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以下(含55岁),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A1证)的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及刑事犯

罪记录。乙方的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须提交正规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须无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病史,如癫痫、精神病、

心脏病等。乙方与车辆驾驶员之间必须具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须提交项目服务人员在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乙

方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如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除以上材料外,乙方还必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足以清晰证明其与劳务派遣公司

存在劳务派遣关系的证明材料。

9.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及驾驶员必须固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无故更换驾驶员和车辆。因故需要变更的须

提前一周告知甲方,并按照不低于投标文件所报和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如乙方的服务司机不

符合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服务司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乙方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应严格遵守甲方与车辆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国家的法

律、法规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等情况,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与其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12.卫生管理预防要求:应当确保车辆符合卫生规范,定时消毒;落实传染病预防要求,并加强司机的健康管理。

13.后勤保障要求: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自行解决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停车及司机夜班车留宿等问题。

1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定租赁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15.乙方须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技术状况的例行检查报告。

16.前述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乙方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交由甲方综合办保存。

四、服务期间

1.本年度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合同有效时间为。

2.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即分三年签订服务合同(第一年度:,第二年

度:,第三年度:)。一合同年度一考核。第一年度服务期满后,根据甲方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

考核合格,签订、执行下一年度的合同。

五、费用计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大写:)。

2.服务费用按照每月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每天每辆车的租赁价格以本合同附件(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报价表)所列

的单价为准。其中,已结算的累计服务费用达到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后,如预付款不够抵扣的,按实际结算。

3.甲方按月支付租赁服务费用。甲方每月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服务期前四个月

的费用从预付款中扣减,扣减完后再以转账方式支付余下金额)。具体支付时间以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缴纳本年度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如合作期间因乙方管理不

善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先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结

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如合作期间乙方没有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在合作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无

息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遇误点误时、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乙方要马上通知甲方,并及时作出处理和补救,酌情安排出租车等车辆并承担相关

的费用,以保证交通正常,确保甲方教学秩序的正常。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乙方过错未能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交通租赁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违约一次,乙

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车按当月服务总费用的5%计算。对于违约金的收取,甲方既可以向乙方直接收取违约金,也

可在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取。但当月违约情形累计不得超过3次,当月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对于乙方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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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无论违章(事故)责任大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

做好相应的赔付工作。同时必须确保不影响为甲方提供的交通服务。

5.服务期内,乙方必须依据营运(营业用)汽车保险相关规定和投标承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关险种,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备查。如乙方未按规定购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

究违约责任。

6.乙方在提供交通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争端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以向诉

讼管辖法院提出诉讼。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

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其它

1.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诚恳和友善协商,形成补充协议,经双方书面签署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期。但需要由乙方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否则不再续约。

6.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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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于华南师大佛山校区签订。

甲方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乙方名称
单位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单位地址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传真邮编传真-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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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

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

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

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

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41页-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

采购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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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

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一、承诺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监狱企业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十、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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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1210-

2641YDZB9833],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

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

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

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

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

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

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

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

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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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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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

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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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

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1
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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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

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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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注:

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

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49页-

附件1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

的,视同二级组件。

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

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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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采购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2123采购项目编号:1210-2641YDZB98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617,5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5,617,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5,617,500.00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证书扫描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联系方式:020-852108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联系方式:020-836291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小姐电话:020-8362915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本项目是2026年至2029年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招标,用于教职工通勤、临时用车,以及配合跨校区藏书与随车物件的转运工作。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车辆相关保险、年审、轮胎、维修保养、路桥费、年票、税费、租赁费、管理费、司机工资福利及餐费、燃油费、车辆购置费、利润、停车费和司机留宿等一切费用。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特别说明:本章中主要商务要求中的“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内容均为实质性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采用1+1+1模式。标的提供的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年度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服务费用按照每月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每天每辆车的租赁价格以合同附件(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报价表)所列的单价为准。其中,已结算的累计服务费用达到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后,如预付款不够抵扣的,按实际结算。3.采购人按月支付租赁服务费用。采购人每月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服务期前四个月的费用从预付款中扣减,扣减完后再以转账方式支付余下金额)。具体支付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时间: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月度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双重验收周期。月度考核每月开展一次,对当月租赁服务质量进行及时评估;学期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对阶段性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定。2.验收方式:依据《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考核办法》执行,采用等级评估制,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不同等级,其中"差"等级为关键风险触发点。3.验收流程:实行阶梯式递进管理:第一阶段——警告整改:当月度考核评估结果为"差"等级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正式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落实改进措施。第二阶段——经济处罚:若次月评估结果仍为"差"等级,采购人将扣除当月租赁服务费的5%作为罚金,以示惩戒。第三阶段——合同解除:如全年累计出现三个月评估结果为"差"等级,则触发合同终止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同时停止划拨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3602008109000386071户名:华南师范大学开户行: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支票提交方式:中标人应以银行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应以银行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且需为不可撤销、见票即付的即期支票,收款人注明为华南师范大学。汇票、本票提交方式:中标人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提交,且需为不可撤销、无条件付款的即期票据,收款人注明为华南师范大学。说明:1、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30日内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本年度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合同期满(包括终止合同)后采购人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 (2)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 (3)在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因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全年累计有三个月的评估结果为“差”等级。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项1.005,617,500.005,617,500.00交通运输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2029年佛山校区教学交通车租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21、服务车辆类型及最高限价:1.1南海校园-石牌校园:(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4次,不能高于16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中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2次,不能高于12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3)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4台,需每天各发车2次,不能高于130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其中105天只需求2台50座客运车,525天需求4台50座客运车)。1.2南海校园-南海桂城:南海校园往南海桂城车辆[35座(含35座)以上大巴车]1台,需每天发车4次,不能高于1250元/天/台车(三年项目共运营630天)。1.3以上投标报价是完成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32、投标人报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与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并根据提供的相应数量计算得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表中所列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最终结算将根据实际用车天数进行,具体结算方式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投标明细报价表序号标的名称车辆数量发车次数三年合计天数分项投标单价(元/天/台车)分项小计(元)备注1、南海校园-石牌校园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每天发车4次630天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每天发车2次630天3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2台每天发车2次105天4台每天发车2次525天合计:序号1+序号2+序号32、南海校园-南海桂城1南海校园往南海桂城车辆[35座(含35座)以上大巴车]1台每天发车4次630天合计:序号1投标总价(元)(南海校园-石牌校园的合计数加上南海校园-南海桂城的合计数)说明:1、上表中的分项小计为分项投标单价乘以车辆数量再乘以三年合计天数。2、投标总价和分项投标单价(元/天/台车)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报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与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并根据提供的相应数量计算得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表中所列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最终结算将根据实际用车天数进行,具体结算方式依照合同约定执行。投标明细报价表序号标的名称车辆数量发车次数三年合计天数分项投标单价(元/天/台车)分项小计(元)备注1、南海校园-石牌校园1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每天发车4次630天2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27座(含27座)以上中巴车]1台每天发车2次630天3南海校园往返石牌校园车辆[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2台每天发车2次105天4台每天发车2次525天合计:序号1+序号2+序号32、南海校园-南海桂城1南海校园往南海桂城车辆[35座(含35座)以上大巴车]1台每天发车4次630天合计:序号1投标总价(元)(南海校园-石牌校园的合计数加上南海校园-南海桂城的合计数)说明:1、上表中的分项小计为分项投标单价乘以车辆数量再乘以三年合计天数。2、投标总价和分项投标单价(元/天/台车)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二)对服务车辆的要求51、车辆要求:车龄必须在5年内,行驶里程8万公里以下,且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车辆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不是投标时承诺的车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首次服务车辆的有关资料备存;★62、车辆保险要求:所服务车辆必须已购置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船税、交强险、意外险50万/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台、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80万/位),应提交保险单(须提供以上保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车辆保养:所有供给车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保证供给车辆车况优良,满足用车需求。若车辆在使用期间需维修或保养,或需要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调整使用。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机械故障,需要处理事故或维修的,供应商必须及时并免费调度其他车辆完成采购人工作安排。84、若因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1台往返南海校园与桂城的50座(含50座)以上大巴车,合同执行价格将结合实际市场合理定价与项目预算综合确定,且不得因车型调整额外增加采购人成本(此车辆适用于乘车需求峰值或临时增员时调度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报出投标单价(元/天/台车)。95、若因实际工作需求,供应商需配置5座或7座乘用车,合同执行价格将根据实际用车情况按市场定价结算。10(三)对供应商与服务司机的要求1、供应商如获中标资格,须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与学校明确租赁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责任;▲112、服务司机要求:必须是责任心强、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A1证)的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并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供应商的所有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须提交正规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须无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病史,如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等;▲123、劳务合同要求: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若属于劳务派遣合同的,应提供能清楚证明投标企业与该劳务公司构成劳务派遣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与员工商定。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134、供应商人员管理要求:由供应商派出的人员,其管理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出现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145、车辆运行管理要求。供应商车辆必须遵守交规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准时到达起点站,若因故未能及时到达起点站,应立即做好应对措施,且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其间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时超过20分钟的,应马上采用其他交通工具送乘客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供应商负责;▲156、更换司机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司机应当相对固定,并在采购人处备案,若更换司机,需采购人同意。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服务司机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人员,否则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167、交通事故责任: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供应商应先行垫付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178、卫生管理预防要求。应当确保车辆符合卫生规范,定时消毒;落实传染病预防要求,配备小药箱,并加强司机的健康管理;189、后勤保障要求: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自行解决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停车及司机夜班车留宿等问题。1910、车辆及驾驶人各项安全信息化设施情况齐全要求涵盖了装有车载GPS、安全带提醒装置、车载对讲麦、驾驶员状态监管系统及视频监控等内容。20(四)服务考核标准1、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评定,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的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21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服务;每日须保证服务车辆车内卫生简洁、外表明净、符合卫生管理预防要求;打开空调或通风设施;223、供应商车辆必须在规定发车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发车位置,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不擅自更改行车路线;234、供应商要保障乘坐舒适,车内空调良好,座椅、扶手完整、牢固;245、司机要遵章守法,文明驾驶,严禁行驶时接打电话,严禁超速、疲劳驾驶;256、司机精神状态良好,服务态度和蔼,责任心强,语言文明,热情有礼,安全准点。26(五)退出机制1、误点误时、未及时保养导致车辆故障、负主责交通事故等情形视为供应商未能提供交通租赁服务情形,因供应商过错未能提供交通租赁服务的,视为违约一次,当月违约情形累计不得超过3次,当月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应予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单次出车费用 50%;272、在服务过程中,如供应方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并非投标时承诺的车辆,或将其应履行合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8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中标供应商。当考核有不达标情形,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针对不达标情况进行整改,如中标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累计3次未及时改善至达标(未达标指考核分数一直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委托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