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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发布:2026-04-15 19:39:44截止:2026-04-25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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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建设规模:公路部分:Y012公路全长3.98公里,对旧路进行病害处理,采取沥青罩方式修复道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yuntian5888@163.com

邮寄地址:满洲里市上东城21号楼109号门市

邮编:021400(请注明“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9楼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70-62320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上东城21号楼109号门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24888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内蒙古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附件:
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招标文件.pdf

内蒙古自治区

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

Y012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以系统生成为准

标段编号:以系统生成为准

招标文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人: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

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2018年版)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际情况,编制

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二、《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招标文件

》以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公路

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编制的《公路

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25年版)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

目实际编制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四者是一个整体;当四者内容不一致

时,按《项目专用本》、《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顺序执

行。

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阅读,并按要求

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未按

规定编制而被拒绝。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

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注: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总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已由满洲里市行政审批政务

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

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

2.2建设地点:位于鹰山路口以南,终点位于公墓以南。

2.3招标规模:Y012公路全长3.98公里,对旧路进行病害处理,采取沥青罩方式修复道路。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项目计划投资:805.3464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以系统生成为准标段名称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施工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686.6862工期(日历天)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

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资质

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1.4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

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

基路面养护或预防性养护或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已依法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

量合格。

3.1.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称证

书为准);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3)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目前无在建项目任职;若有在建项目任职,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原项目人员撤离及变更备

案手续,并提供书面承诺;

(5)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竣)

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养护(

含病害治理、预防性养护)工程,工程已依法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

(6)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

员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2.项目总工(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称证

书为准);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目前无在建项目任职;若有在建项目任职,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原项目人员撤离及变更备

案手续,并提供书面承诺;

(4)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

员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2026-04-0x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https://jtyst.nmg.gov.cn/zwgk/xmztb/zbgg/)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内容: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

段,公路部分:Y012公路全长3.98公里,对旧路进行病害处理,采取沥青罩方式修复道路。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

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9楼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70-62320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上东城21号楼109号门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24888

行业监管: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牛先生

7

联系电话:0470-624281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

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4-xx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满洲里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满洲里市建设大厦9楼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470-623205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满洲里市上东城21号楼109号门市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470-6224888
1.1.4招标项目名称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
1.1.5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鹰山路口以南,终点位于公墓以南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满洲里市2026年公路改建提升及危桥改造工程Y012段,公路部分:Y012公路全长3.98公里,对旧路进行病害处理,采取沥青罩方式修复道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8月29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3.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1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应满足《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内交建设函〔2024〕1332号)规定。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中负面清单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分包给满足相应条件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完成。其中,单位工程设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其他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①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②带有编号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如果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并以电话的形式匿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或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时间为准(https://ggzyjy.nmg.gov.cn/msym/mzlsggzyjyw/)。关于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或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单信封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3.2.2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运算定义,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同时需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造价人员逐页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被否决。招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固化清单均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精度计算。
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
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
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6,866,862.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3)投标文件中同时需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造价人员逐页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报价及开标一览表必须一致,不一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银行转账形式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法定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形式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选用除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附相应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扫描件外,建议还可附办理该项业务时产生的相关业务凭证或缴纳费用时银行转账回单以便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核验。如因核验未通过或提供虚假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获取。说明:1、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运行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电子保函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①电子保函系统线上开具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②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并放在投标文件中,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2、电子保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将相关担保凭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3、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4、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不超过2%收取。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投标文件编制(1)编制软件要求:①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生成。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③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
3.7.3投标文件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加密投标文件。④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2)签字盖章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执业印章(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应为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或交通运输工程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满足投标文件给定格式。(4)联合体投标编制要求:不适用。(5)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12-58188511。(6)技术文件编制方式□明标;(1)☑暗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采用无标识(暗标)形式进行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及编制要求单独编制成册并单独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文件部分,未按规定格式编制的,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编制要求。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不适用。
3.7.5编制的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再提供与上传交易系统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若干份。
4.1.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用软件加密,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软件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修改为: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4.2.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本项修改为: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1开标时间和网址本项修改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网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根据评审时间确定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系统内准备,等待解密;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
5.1开标时间和网址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最新版本。请投标单位在电脑前耐心等待依次开标不得离开,因投标单位不在电脑前而错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5.2.1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2)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层解密);(3)招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层解密);(4)投标文件批量导入;(5)唱标;(6)开标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解密。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2)招标人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解密;(3)投标文件批量导入;(4)唱标;(5)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1)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总价;(3)开标一览表上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权对开标内容在开标系统中提出疑问,若投标人在开标时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开标的内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其他规定: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97号)“第十八条评标专家确定后,发生不能到场或需要回避等特殊情况的,应当从原评标专家库中按原抽取方式补选确定,也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招标人代表数量”、《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内交发(2020)26号)“第十六条评标专家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评标过程中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招标人应当从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所述情况时,招标人将按上述规定执行。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资格;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1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交易系统内数据电文形式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交易系统内数据电文形式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介。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8.5.1监督部门详见招标公告
9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企业信息完善;(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右下方操作手册下载。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中相关章节。(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需要补充、细化或修改的其他内容
1.4.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6)目修改:(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款补充:
3.23.2.9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及发包人要求做好驻地建设,达到施工标准化以及实用、卫生、防疫、消防、环保、美观的标准。承包人驻地建设的有关费用以总额的形式列入投标报价的相应子目中。3.2.10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内交发〔2016〕685号)的要求,承包人驻地建设、工地试验室、场站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便道、便桥等均应满足《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内交发〔2016〕685号)、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如承包人自身有其标准化要求的,其标准化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且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本项目标准化建设费用以总额的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中,不足部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相关细目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2.11投标人中标后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保通措施、安全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施工,所需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中。施工过程中,若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凡是本项目与其他在建工程有相互交叉干扰,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窝工、返工增加的费用,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并提供方便,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指挥,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本项目内与原有公路、已建铁路、航道、堤防、输电线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军用设施、居民住宅区、文物古迹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原有公路及铁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各种管道管线、输电线路、通讯缆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不破坏文物古迹等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有跨河桥梁和涉水涵洞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汛期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铁路、航道、堤防、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其他工程的正常施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3.2.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3.2.1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工程管理软件、路面技术服务的费用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以此暂估价多退少补,据实结算费用。具体实施单位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依法选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3.5.1细化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资质证书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细化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2023年度~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审计,则可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附录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细化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5细化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且还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的“业绩信息”栏目中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应体现企业名称、技术等级、主要工程量和人员履约信息等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查询路径,网页截图复印件应体现企业名称、技术等级、主要工程量信息和人员履约信息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注:①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8.5.1补充: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五)相关请求及主张;(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注: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0.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1款补充:开标补救措施:开标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第二项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的投标文件。
10.1(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或启用纸质文件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④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⑤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发生本条款第一项所列的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现场经监督同意,可以暂停开标至情况解决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2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2款补充: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扫描件除社保缴费明细、财务审计报告中附件及各类网页截图外,均指彩色扫描件。
10.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3款补充: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均指“法定名称章”,即“单位章”上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10.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0.4款补充: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10.5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6中标单位须建立试验室或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检测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同一家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
10.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中标人需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一次性缴存)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动用条件:当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情况时,由项目法人核实后将其计提保证金直接用于支付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同时将保证金动用相关资料按管辖权限向劳动监察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对该工程项目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工资问题作出书面承诺,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0日后,持《取得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所需材料》,到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
10.8补充: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系统使用手册,请投标人自行阅读,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无法更改解密时间,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系统前期准备(在不见面登录页面右侧按照提示下载播放器收看开标视频,如电脑无内置音频播放器,电脑需连接音箱收听唱标),以免影响投标。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具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本次招标不设置财务最低要求。

注: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养护或预防性养护或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已依法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注:

1、在《投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

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是投标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公

开的“业绩信息”栏中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

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注明该项目省厅录入

或省厅审核的序号。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

图复印件(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

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注明该项目省厅录入或省厅审核的序号。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

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共同施工的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

投标人所承担的工程内容。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提供的相关项

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规定,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未填写交工日期或主要工程内容中未体现出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则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应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查

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名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称证书为准);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3.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目前无在建项目任职;若有在建项目任职,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原项目人员撤离及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供书面承诺;5.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含病害治理、预防性养护)工程,工程已依法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6.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名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称证书为准);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目前无在建项目任职;若有在建项目任职,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原项目人员撤离及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供书面承诺;4.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是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

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

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

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

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

,将被否决投标。(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

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

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5费用承担

招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

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

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

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

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

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

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

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

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

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

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

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

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

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

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

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

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2)投标函;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

填写工程量清单。

①若采用单信封形式,招标人应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写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内。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

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

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

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

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

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

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

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

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

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

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

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

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

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

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

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

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

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

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

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

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

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

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

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

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

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

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

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九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

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

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

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

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

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①;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

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

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

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附

录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

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

或黑白复印件。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

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

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

定。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身

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且还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人员无需提

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

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

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

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

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

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

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

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所属单

位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

、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

测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如要求)、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

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

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

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加密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

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

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

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

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

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

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

(6)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扩展名为HLBETF),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

标文件。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下载的操作手册。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HLBETF),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充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

件(扩展名为HLBETF),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

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本章的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

加密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操作视频完成

开标程序。

招标(采购)人代表、监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到达

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

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登录内蒙

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4)解密第一信封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完成评审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

取。

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第二信封投标文件解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招

标人进行第二个信封的解密(无需投标人解密第二个信封文件));

(4)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内蒙古自治区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人及未进入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

(5)电子唱标;

(6)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如需);

(7)开标结束。

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

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

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

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

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若投

标函或调价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

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

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

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开标补救措施

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则采取补救措施。

5.3.2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动

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停电子开标,并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

5.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

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如有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如有);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

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

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

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①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

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

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

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①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

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则本项不适用。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

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

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