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垫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和田宝华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27705271
五、合同编号:11N45816883320264405
六、合同内容: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悦常盛 551497941979 地垫 | 悦常盛551497941979 | 米 | 50.00 | 75 | 3750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墨玉养护所
**联系电话:**13399791030
传真:
**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1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45816883320264405
采购单位(甲方):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供货商(乙方):和田宝华商贸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
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准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宽度(米) | 厚度(厘米) | 长度(米) | 单价 | 金额 |
| 1 | 防滑垫 | 1.8 | 0.5 | 50.00 | 75.00 | 3750.00 |
二、服务范畴
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代理本合同项下的昆玉服务区
购买防滑垫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甲方要求代理本合同项下的昆玉
服务区购买防滑垫事宜。
2.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双方在本条规定的范围内,就项目所需的工作内
容为甲方提供服务。在以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
的要求完成工作(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三、合同内容及价款
1.合同内容: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供货:
2.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小写:¥3750元),
3.制作图以甲方业务部门交付的为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工作成果验收
1.乙方须按国家、地区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
标准。
2.乙方须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制作内容、制作材料及工艺进行制作及
安装。
六、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全部货款。
七、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负责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场施工。
1.2甲方派吾茹古丽·艾合麦提为项目的代表,对本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
督促乙方按约定进行制作和安装,负责解决制作、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
调的问题及进行工程验收。
1.3负责协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但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2.乙方义务
2.1严格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制作材料及工艺进行施工,保证本合同项下所
有产品无基本材料的质量问题。
2.1按甲方指定时间完工、及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使用,保证不影响甲方
各节点需求。
2.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如施工期间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现任何安全
事故、交付甲方使用后(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问题引起了任何人员
的伤、亡、财产损失或产生了任何纠纷,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
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地下、地上市政
配套设施及电缆沟等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4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保证现场共用
施工道路畅通,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等问题,做到文明施工。
2.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6对本合同项下所有物料,如出现属乙方材料或制作安装质量问题出现的
损坏,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属非乙方
材料或制作安装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按实承担。
2.7工程竣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以双方确认的制作图、制作
材料及工艺进行。如验收质量不合格,乙方须负责立即无条件修正、更换或重做,
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指定时间节点完工,则按照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超过5日或未按甲方指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物料制作而严重影响甲方展
示及入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每逾期1天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因付款问题影响工期。
3.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
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
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迟延支付的合同款利息。
5.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
他支出的,应由违约方全部支付。
6.本合同项下所有项目出现属乙方材料或制作安装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
如乙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维修或更换,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单位制作
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将在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7.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尽管有违约责任的承担,甲乙双方仍应本着相互谅
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八、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合同的生效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所涉部分需经有关机构许可、备案等方可生
效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的解除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签署解除合同。
2.2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并造成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
经书面通知合同予以解除。
3.出现以下情况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3.1因城市规划建设、政府政策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无意义
的;
3.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无意义的。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规
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当事人若欲根据前款免责,双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
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的
证明。
3.若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在知情后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合理、有效的
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廉洁条款
1.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乙
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员赠
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职员
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2.乙方如发现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属
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甲方发现
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
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
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
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之签章页)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 法人(章): | 法人(章): | ||
| 纳税人识别号: | 126532004581688333 | 纳税人识别号: | 91653201MAK502T75W |
| 公司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喀拉喀什镇和田公路事业 | 公司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吐沙拉村151-2号 |
| 发展中心墨玉养护所 | 电话: | 17799034580 | |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和田北京西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迎宾路支行 |
| 银行帐号: | 3015381109200025591 | 银行帐号: | 65050110102400004880 |
签约日期:2026年月日签约日期:2026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