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铁路枢纽总图方案论证采购延期公告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6-00764
预算金额:243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谭娜湖
项目负责人:谭娜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DL2026-0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铁路枢纽总图方案论证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3 09:30:00,更正为:2026-05-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03 09:30:00,更正为:2026-05-13 09:30:00。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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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4楼
联系方式:0756-8578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B座801
联系方式:0756-2631150-803/15989751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娜湖
电话:0756-2631150-803/15989751644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珠海铁路枢纽总图方案论证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书
珠海市轨道交通局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О二六年三月
招标委托协议书
甲方:珠海市轨道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签订本委托协议书。
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珠海铁路枢纽总图方案论证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元整(¥2,430,000.00)
第二条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自本委托协议签订至乙方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归档资料之
日或至甲方因工作原因提出终止采购之日。
第三条委托采购代理服务内容和范围
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甲方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编制采购文件。
2.根据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4.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5.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采购流程。
6.组织供应商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如有需要)。
7.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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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开评标活动。
9.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办理收退
投标保证金事宜。
10.对甲方单位与中标(成交)人签订的合同进行见证。
11.和甲方共同处理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一切质疑。
12.按规定整理并向甲方提交采购项目档案资料。
1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检查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政策,并享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
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指定一名经办人员,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商务要求、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及要求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不得指定特定
供应商或特定品牌产品。
4.甲方应审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答疑文件,并在采购文件、答疑文件封
面、骑缝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
6.甲方应派出人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并可选派不超过评标人员总数三分之一的评
委参加评标会议,按规定抽取或监督抽取评审专家(如有需要)。
7.甲方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成
交)人,确认方式为向乙方出具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函或直接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
盖章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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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方按照采购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资料。
9.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10.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执业操守进行考核。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政策,并享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
关权利,承担代理采购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完成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
2.乙方指定谭娜湖为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与甲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接收甲方交付的编制采购文件所需的有关资料。
4.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甲方交付的资料,编制采购文件并拥有版权。
5.按照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编制采购公告并在有关媒介上发布。
6.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7.召集并主持答疑会或勘察现场会。
8.抽取评审专家(如有需要)。
9.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10.及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11.按规定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2.乙方按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和甲方共同处理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一切质疑。
14.按照相关规定整理项目档案并向甲方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项目档案资料。
15.乙方须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甲方及法定人员以外泄露已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
的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评审过程的情况及尚未对外公布的评审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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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整个采购代理服务期间,乙方应密切同甲方及供应商进行沟通,及时解答采购
过程中的问题,乙方对外发布的与代理项目相关的文件,除非甲方另有约定,否则应事先
征得甲方同意。
17.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对待各供应商,乙方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
旅游、娱乐,不得收受供应商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由乙方承
担的费用。
第六条代理费用及支付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向乙方支付,支付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支付时间及方式:在评标工作结束,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
中标(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七条约定事项的变更
1.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影响采购代理工作如期完成,
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约定事项,但应至少提前7天告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合
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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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珠海市轨道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定日期: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4层
乙方(盖章):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签定日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B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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