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和田沙园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27388302
五、合同编号:11N45816883320262432
六、合同内容: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车辆定点维修 | 详见附件 | 项 | 1.00 | 4885 | 4885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如则麦麦提·托合提
**联系电话:**18999659950
传真:/
**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1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合同 | |||
| 采购单位(甲方): | 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田养护所服务单位(乙方):和田沙园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 编号: | 11N4581688332026243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 1 | [2026]3869号 | 车辆定点维修 | - | - | 品牌:,车辆维修服务:4885,型号:,描述:4885 | 1 | 项 | 4885.00 | 4885.00 |
| 合同总价(元) | 4885.00 |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仟捌佰捌拾伍元整 |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验收合格后,将维修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
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
一。
|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资金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 1 | [2026]3869号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4885.00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授权支付 |
三、服务条款
1、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验收合格后,将维修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
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
提之一。
3、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4、甲方指定联系人:艾力·麦麦提敏联系方式:13070072635
5、服务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依盖尔其村120号
(三)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送修的车辆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并为甲方建立绿色通道。
(四)乙方对甲方所使用的汽车配件,必须保证质量和保证原厂配件,销售价格不高于同
等质量、同等产品的市场价格、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费用按每次维修收费标准收取。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维修服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维修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若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乙方需继续为甲方无偿维修直至达到甲方
要求为止。
乙方:1、乙方应当按合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在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律规范。乙方负责维修人员的管理
并对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
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车辆本着负责的态度,以积极修复的原则,对可修复的损坏配件全力
修复,必须更换的配件需经甲方负责人同意,方可更换,做到互赢、节俭、高效。
4、乙方为甲方的车辆提供维修后的质保标准,以保证甲方车辆安全运行。
5、甲方在乙方维修的车辆都设有维修技术档案,甲方必须按乙方的技术规定和要求,定
时派车辆到乙方内进行检测和维修。
6、对发动机大修的车辆实行六个月或两万公路保修,在保修范围内必须来厂检查按时更
换机油,如不按时检查,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7、小修的车辆,根据实际情况保修三个月。
五、服务内容:
1、乙方需对机油,防冻液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2、服务过程中所有需要乙方更换的部件(机油,防冻液)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产品。
六、服务验收与保修
1、甲方应在维修服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仅对维修服务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
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2、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自维修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
题时止。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24个小时内无偿提供维修服务。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
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
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5%的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0%的违
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5.如因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
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应向第三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
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乙方违约的,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八、货物交付
1、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甲方车辆的保养维修服务
2、交货方式:实时交货
3、收货信息:
2(1)收货人:麦麦提艾力;手机号码:13667578197;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市纳尔巴格街道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田养护所;
4、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
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
新确定交货日期。
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
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合同签署页中注明的送达地址及通讯方式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
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
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期间的文书送达。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和田沙园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
| 地址: | 地址: |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依盖尔其村120号 | |
| 电话: | 电话: | 13070072635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迎宾路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015381309200054058 |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3 | |
| 签订日期: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