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公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441200065195136X-20260327-000001-5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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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1225-04-01-56025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肇庆市封开县 | |||
| 资金来源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构成名称: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构成金额(万元):484.32万元;构成比例: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60m,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旧桥后,在原位重建1座跨径2x25m的预应力钢筋砼小箱梁桥,桥长55.64m,两端顺接旧路。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一)公路技术等级:二级公路。(二)设计速度:40km/h。(三)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四)桥面宽度:全宽12m。(五)通航标准:不通航。(六)设计洪水频率:1/100。(七)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 |||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471306.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3、其他要求:(1)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附录7:(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投标人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已自行在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办理了CA证书)。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小于总工程量的50%。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详见附录3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系统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系统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系统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qsggzy.com/TPBidder)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 开标时间 | (系统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无需到现场。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封开县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67112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芃(广东)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632室之五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80626493 |
| 招标监督机构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8-272318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建设工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可选择到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qsggzy.com/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操作流程图
(注:详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1200/index】→服务指南→交易类型→“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完整投标操
作流程指南”。)
| 序号 | 流程 | 具体步骤 |
| 1 | 网上报名及资料下载 | (1)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系统,在“领取招标文件”栏目选择对应项目下载标书,电子招标文件的后缀名为“.ZQZF”。在“填写投标信息”栏目选择投标项目进行投标报名并打印回执。 |
| 2 | 缴纳保证金 | (1)目前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缴纳保证金,报名结束后在“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对应项查看该账号基本户转账或选择保函或电子保函或保单模式或支票、汇票、信用证等能够实现保证金递交的方式提交(推荐使用电子保函)。按照《关于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肇庆市政数局等6个部门2024年6月28日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优先选择使用电子保函。 |
| 3 | 投标文件编制 | (1)投标人应使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支持的文件格式有:doc、docx、xls、xlsx、mpp、pdf、jpg。(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①按对应节点上传已签字和盖投标人实体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②亦可选择上传未盖实体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按盖章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私章的可签字或盖私章后扫描上传。 |
| 4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后缀名为“.ZQTF”,相关制作工具可于网站“业务下载”栏目免费下载,招标项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上传的方式进行递交。 |
| 5 | 开标签到 | (1)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进入开标环节。 |
| 6 | 开标、唱标 | (1)投标人等待主持人点击“开始投标解密”后,在解密时间内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弹出解密界面→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若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主持人不再延长解密时间。(2)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 |
| 7 | 评标 | (1)评标委员会对已公开开标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封开县公路事务中心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8-6711219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芃(广东)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632室之五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580626493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肇庆市封开县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构成名称: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构成金额(万元):484.32万元;构成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 |
| 1.3.4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安全生产事故。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附录7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 □不接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总则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总则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投标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踏勘施工现场,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及安全等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本工程不组织召开答疑会(即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可提出存疑问题,所有问题都应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不得署名。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如有)、答疑(如有)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于规定时间内(详见招标公告)上传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上传成功则视为默认收到,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系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及查询,无需任何形式回复。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于规定时间内(详见招标公告)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书形式上传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上传成功则视为默认收到,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系统,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双信封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书(如有)、答疑(如有)等。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固化清单的形式: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总价 |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是□√否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4471306.00元。 |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不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汇票、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合同或保险单)。1、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企业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保证金管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请注明事由(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编号),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在缴纳保证金专区处的“缴纳方式”选择虚拟子账号模式保存提交。2、商业银行或有资质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采用保函或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方式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彩色扫描件上传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专区处,彩色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内,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3、采用支票、汇票、信用证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方式提供的,需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专区处,彩色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内,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有效。招标人保留因投标人递交的支票、汇票、信用证等是否合法、有效而采取的法律权利。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5、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提倡投标人优先选用非现金方式提交。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须将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含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等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专区处。如因肇庆市公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问题导致无法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关联不成功的,以投标人编制到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为评审依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鼓励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选择采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接受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详情请咨询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技术工作人员(0758--2109910)。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串通投标;或(2)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3)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4)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2023年、2024年(近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近五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投标文件公示电子版要求:评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当天将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及②投标文件正本公示电子版(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ZPZB@126.com。投标文件正本公示电子版的公示内容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隐去投标单位所有人员个人隐私信息【包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住址,以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及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各种证件号(如社会保障号码等)】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扫描件(PDF格式)。(注:按照粤建规范〔2018〕6号文件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公示,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所提供的公示版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及相关责任。)其他要求: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份数: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天内,提供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五副及正本电子文件U盘1份。纸质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封面及骑缝处须加盖公章)。(2)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合格的纸质投标文件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亦可选择快递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快递地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由此产的打印装订费、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U盘须包含以下内容: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整本扫描件(PDF格式)一份,扫描件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无密码、不压缩。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本项目适用双信封形式的开标程序:参见“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本项目适用双信封形式的开标程序:参见“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委托评委代表2名,其余5名专家评委依法从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长)在抽取的专家评委中以选举形式产生。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进行评标。项目所在地肇庆主会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6人,异地副会场评标委员会人数为1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的其他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内容为准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通知要求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保险单)。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电话/传真:0758-2723184通信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二路14号邮政编码:526060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本工程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辅助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投标人应按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的要求一一对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及资质投标文件作为本次投标资料。(2)电子投标文件应是后缀名为“.ZQTF”并进行了电子签章及加密合成且能在成功解密的文件,方为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3)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完整投标操作流程指南”中下载。(4)如投标人不能生成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解密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5)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原因或者网上交易系统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评审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7)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使用企业CA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确认投标人身份。投标人应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评标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自行完善企业信息库,如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管理员信息录入错误、虚假或失效,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无效投标处理。(8)在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过程中,将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经交易系统筛查出现特征码(包括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工具识别号)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统一按废标处理,并将情况推送至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9)根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肇庆市)→服务指南→工作规范栏下载“附件-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中了解。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4.4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 |
| 3.2.10 | 在投标人须知原文增加3.2.10款内容如下:(1)本工程招投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程量清单在招标人发售的招标文件中。或在指定的网站上下载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在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填写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在相应程序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给定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运算定义,不得擅自修改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3)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4)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
| 3.5.2 | 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2(a)款正文内容。 |
| 3.5.3 | 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3(a)款正文内容。 |
| 3.5.4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 3.5.5 | 删除原3.5.5项内容,修改如下: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1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及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2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近3个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截止当月不含当月)往前顺推连续3个月)建造师注册信息以2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3的证明材料为准。除上边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 |
| 3.5.6 | 删除原3.5.6项内容,修改如下:“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作评标时的资格审查强制要求,投标人须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
| 3.5.12 | 投标人须知正文增加第3.5.12项内容: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在投标阶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可除外:/。 |
| 7.8.6 | 增加7.8.6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115%,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 |
| 7.8.6 | 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2)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乘积的85%~115%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 |
| 10 | 在10.1款后增加如下条款:10.2款至10.12款。10.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10.2.1招标文件中的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施工单位)。如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有上一年度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资审申请文件(资格后审的为投标文件)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信用等级使用次数按标段独立计算,累计使用次数不得超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则规定的上限。具体使用次数有关规定如下:1.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1)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分值取定;(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2.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的从业单位: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3.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4.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用次数纳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10.2.2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 |
| 10 | 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对待;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广东省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10.2.3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注: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资审时的申请等级。)10.2.4在招标评标中,信用评价等级采用按次、按标段或标类(指资格预审时未明确具体标段的情形)申请使用的原则,即在同一次招标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可自愿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申请使用AA或A级信用等级,无论中标与否,均应根据递交投标(或申请)文件情况按标段计算使用次数(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除外)。10.2.5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类别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10.2.6如招标内容包含了多个标段类别(如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设置不止一个资质时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①方法一(就低不就高模式):独立投标的,按各类别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专业工程对应相应的信用等级②,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举例:招标文件约定的机电工程所占的比例为70%,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所占的比例为30%,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情形:单位甲为机电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机电工程A级,单位乙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B级。结合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信用等级A级对应分值为4.75分,B级对应分值为4.45分,则按方法一计算的联合体信用等级分值为:4.45分。方法二(组合模式):独立投标的,按各类别招标内容相对应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分值(m1、m2……)分别乘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类别招标内容所占的比例③后(比例为n1、n2……)加总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m1×n1+m2×n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专业工程对应相应的信用等级类别④,其相应的信用评价分值(成员1为k1、成员2为k2……)分别乘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类别招标内容所占的比例⑤后(比例为t1、t2……)加总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信用等级得分(k1×t1+k2×t2+……)。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应分别按类别计算。举例:招标文件约定的机电工程所占的比例为70%,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所占的比例为30%,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情形:单位甲为机电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机电工程A级,单位乙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其信用等级分值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B级。结合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信用等级A级对应分值为4.75分,B级对应分值为4.45分,则按方法二计算的联合体信用等级分值为:4.75×70%+4.45×30%=4.66分。10.2.7特大桥梁工程中钢结构工程(或主缆、斜拉索及吊索制造、运输)、附属区房建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参评范围,故特大桥梁工程中钢结构工程(或主缆、斜拉索及吊索制造、运输)、附属区房建项目单独招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视为B级。10.3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10.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1)至(7)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0.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技术等级)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10.6有关说明10.6.1a、特大桥及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或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段标准以座计算;c、同一投标人的单座桥梁仅能计一次,只完成整个工程部分分部工程不参与计算业绩。10.6.2a、特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6000米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6000米的,均按1座计;完成单座特长隧道的一部分,该部分单洞累计长度大于3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按0.5座计,完成N座该类隧道按N×0.5座计;b、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2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2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均按1座计;c、同一座隧道同时满足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只计算一次业绩;特长隧道可计为长隧道。10.6.3一般互通式立交和枢纽互通式立交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10.6.4本招标文件C类特大桥梁工程中钢结构工程中所指“钢结构”是特指桥梁钢桁梁、钢箱梁、钢板梁、钢管结构、钢-混凝土组合梁、钢塔、钢盖梁。其他形式钢结构不包含其中。10.7招标文件中如无特别说明,业绩里程累计长度均不扣除桥隧等构造物长度。10.8同时对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不能使用相同的人员、设备。(如果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则允许使用相同的人员、设备)。10.9若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出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出现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10.10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根据项目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原则的相关内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详细的施工方案(含作业时间安排),列出该路段工程的施工准备时间、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同时,应针对发包人提供的最新设计资料(如有)制定详细的施工工序、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交通疏导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需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复后方可实施。10.11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向中标人收取。10.1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招标代理合同标明下浮率收取;10.12.1招标代理费缴纳方式:电汇、转账等付款方式;10.12.2招标代理费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养护乙级资质资质。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
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2022年、2023年、
2024年。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最低要求以牵头人财务数据为准。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即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成功完成:(1)类似工程路基桥涵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Km;(2)桥长不小于50m的类似工程(梁式桥)桥梁1座,且其中1座主孔单孔跨径50m。 |
注: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同一工程项目同时满足2项或多项业绩要求条件的,可分别计。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
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业
绩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以各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算。。
5、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投标人须知3.5.3项要求的证明材料体现
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
定。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7、近五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8、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改造、改建、扩建、修复、大修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在采用新建公
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包括
已建的总承包或分包工程)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2、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
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1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1个月 |
注:
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
为无效。
2、路桥相关专业是指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交通工程、公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委派。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质检工程师 | 1 | 路桥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 计划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具有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为公路)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人员证书。 |
| 道路工程师 | 1 | 路桥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具备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具备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 试验工程师 | 1 |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 财务负责人 | 1 | 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需具备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出具社保缴纳凭证。 |
| 资料员 | 1 | 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需具备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 施工员 | 1 | 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需具备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 质量员 | 1 | 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需具备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注:
1、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路桥相关专业是指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交通工程、公路工程、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
4、本附录所有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 振动压路机 | ≥25T | 台 | 1 |
| 2 | 胶轮压路机 | ≥26T | 台 | 1 |
| 3 | 装载机 | ≥2m3 | 台 | 1 |
| 4 | 挖掘机 | 1.0m3 | 台 | 1 |
| 5 | 载重汽车 | 15t以上 | 辆 | 1 |
注:
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施工设备。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
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
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
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
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
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
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
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
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
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
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
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
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人项目管理方案;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2)投标函;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
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方式一: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
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
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
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
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
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
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四舍五入取整数。工程量清单不
需要附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分
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方式二:
(1)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
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
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
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
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
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
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
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
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
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
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
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
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
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
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
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
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
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
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
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
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
(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
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需再重复提供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中已提供的业绩资料,只允许补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间的交工或一次性竣工的业绩,如无补充,评标时仅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资料进行评审。
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
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
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
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
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
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扫
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
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
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
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
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5.2(a)“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
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
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
一致。
3.5.2(b)“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
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规定年份的平
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近年财务状况表”所
填数据应与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一致。
3.5.3(a)“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
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要求投标人具备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则按本条款3.5.3(a)上述规定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要求
执行;如投标人的业绩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则“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证书扫
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3(b)“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
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新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
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3(c)“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项目已交(竣)工证明文件(交
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等)
扫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
法评分标准(如有),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5.3(d)“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
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如上述资料均无法证实申请人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如有),还应补充提供项
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5(a)“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
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
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
“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信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提供);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工
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或省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
如有)、安全总监(如有)提供);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
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
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
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除上述资料外,
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5.5(b)“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①项目经理(以
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的身份
证、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
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提供);
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
平台(或省级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查询公开信
息的网页截图(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提供);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
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
质量总监(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
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⑤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
人,如有)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的,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
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
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5.5(c)“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同时附项目经理(以及
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的身份证、
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类似工程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
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
安全总监(如有)、质量总监(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
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
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
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
为有效。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主要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
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
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
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
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
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
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人项目管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4)投标文件中需签名(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如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未办理
个人电子签名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名的相关页面,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
置中。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
文件。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
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
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4.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以补遗书的
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
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
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
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
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
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或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均视为
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招标人将按照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开标顺序:按各标段投标文件到达系统的先后顺序。
(5)检查各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到达的情况。若某标段递交到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
该标段不予开标。
(6)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应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始时间,
投标人应在系统通知解密开始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时长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对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7)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一个信封进行解密。
(8)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开标会议结束。
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
“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宣布开标纪律。
(3)摇取下浮率(如需)、评标价E值(如需),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
法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投标人未通过第一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5)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宣布开标顺序:方法同第一个信封的开标顺序。
(7)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长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8)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二个信封进行解密。
(9)根据解密后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若开标记录
表与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为准)、解密情况及其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光盘或U盘(如有)退还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
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光盘或U盘(如有)退还投标人。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如开标过程中出现需更正开标记录表的情况,
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代表知晓,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
人员均应在更正后开标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更正结果。
(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2)开标会议结束。
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
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
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标记错误。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
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
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
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当
场作出答复(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现场如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4开标补救措施
5.4.1开标过程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
及时安排时间开标。同时,做好后续开标的前期工作。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2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招标人及其
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
人员不得以评标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
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
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中止评
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
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
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
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
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
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
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则本项不适用。)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
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
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
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行政
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
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
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
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
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施工单位)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或亲笔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或亲笔签名。(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投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肇庆市封开县 | |||
| 资金来源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484.32万占比10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60m,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旧桥后,在原位重建1座跨径2x25m的预应力钢筋砼小箱梁桥,桥长55.64m,两端顺接旧路。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一)公路技术等级:二级公路。(二)设计速度:40km/h。(三)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四)桥面宽度:全宽12m。(五)通航标准:不通航。(六)设计洪水频率:1/100。(七)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 |||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47.1306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3、其他要求:(1)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附录7:(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投标人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已自行在肇庆公共资源交易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资源投标人资格要求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投“”。、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3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家3 | 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了解具体操作流程。中心登记并办理了CA证书)。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ht式tp:签//w订w联w.合zq体sg协gz议y.c书om,/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肇庆市公共用建设工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可选择到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交易中心试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20义2单2]2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人应及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3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2责对联合体各 | ||
| 招标监督机构 | 肇庆市交 | 通运输局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 | 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联系电话 |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07582723184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 | 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生 |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联系电话 | 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135806264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芃(广东)国际 | 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联合体于总工程量的50%。联系地址 | 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小广场一期第2座632室之五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投标人业绩要求王先 | 生 | 详见附录3联系电话 | 07586711219 |
| 招标人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发布公告媒介 | 封开县公路是 | 事务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联系地址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号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方式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文件的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大厅进行开标,无需到现场。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开标时间间 | 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20260328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开标地点间 | 标大厅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凭CA证书登陆肇庆市不见面开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 | |
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www.zqsggzy.com/TPBidder)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省道S266线封开林垌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施工;,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肇庆市封开县
资金来源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构成,国有资金484.32万占比100.0%;
1、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规模:本项
目路线全长160m,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旧桥后,在原位重建1座跨径2x25m的预应力钢筋砼小箱梁桥,桥长55.64m,两端顺接旧路
招标范围及规模
。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一)公路技术等级:二级公路。(二)设计速度:40km/h。(三)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四)桥面宽度:全宽1
2m。(五)通航标准:不通航。(六)设计洪水频率:1/100。(七)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447.130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资质等级及范围: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
和等级: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3、其他要求:(1)详见招
标文件附录1附录7:(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
投标处理;4、投标人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已自行在肇庆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登记并办理了CA证书)。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投标人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
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
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
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
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小
于总工程量的50%。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
地址,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方式,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
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间,间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qsggzy.com/TPBidder)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无需到现场。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封开县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67112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芃(广东)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632室之五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80626493 |
| 招标监督机构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8272318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的文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建设工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可选择到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qsggzy.com/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