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工务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4答疑补遗文件
公告详情:
详见附件
重庆轨道交通工务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4答疑通知(挂网).docx
重庆轨道交通工务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4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工务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4答疑补遗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通知
问题一:本项目业绩要求中写道:“投标人须提供经使用单位确认的能证明完成合同的相关支持材料”。请问“使用单位”具体包括哪些单位?例如合同甲方、轨交业主(项目的建设或运营单位或具体使用部门)等,是否均可满足要求?
答:均可。
二、补遗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款5.信誉要求修改为如下内容: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处罚期内);
(3)未被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7)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誉要求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1。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66187.11元(大写:壹佰叁拾陆万陆仟壹佰捌拾柒元壹角壹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5)信誉要求
信誉声明
致:(招标人)
兹声明本公司商业信誉良好,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处罚期内);
(3)未被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7)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本公司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招标人损失的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