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3248460225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聂先生 1387017****
报价起止时间:2026-03-24 09:27 - 2026-04-02 18:00
采购单位: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服务; 描述:详见竞价采购文件;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298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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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文件.doc
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文件.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鹰潭市 贵溪市 花园街道 冶金大道交警大队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
电子卖场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二○二六年三月
第1章竞价采购邀请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就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价
期望总价:298000元(含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竞价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获取
地点:通过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系统下载
四、竞价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上传
地点:通过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系统上传
五、竞价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后
地点: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按顺序编制竞价响应文件。
3、竞价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并保存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未按要求者视为无效竞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贵溪市
联系方式:聂先生/13870170006
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先生/13870170006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 2 | 竞价有效期:自竞价截止之日起30日 |
| 3 | 竞价响应文件的份数:一份PDF版文件 |
| 4 | 成交标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选择报价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期望总价,则该供应商作无效竞价处理。未进行现场现场踏勘的,上传现场踏勘证明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
| 5 | 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03月19日-20日地点: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1.3.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价采购邀请”中所述工程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或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
3.合格供应商
3.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且入驻了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的供应商均可竞价。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竞价;
3.3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竞价无效。
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4.竞价采购费用
4.1不论竞价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并签署竞价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4
1.5.二、竞价采购文件
6.竞价采购文件构成
6.1竞价采购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价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价采购文件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1章竞价采购邀请
第2章供应商须知
第3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价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竞价采购标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8.1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8.3为使供应商准备竞价采购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竞价采购截止时间。
1.6
1.7.三、竞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9.提示
9.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竞价响应文件和资料。
9.4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竞价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竞价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竞价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竞价采购响应书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偏离响应承诺书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12.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2.1.4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12.1.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2.1.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1.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3.竞价采购报价
13.1报价方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由采购人进行核对报价。
13.2报价说明: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制造、包装、保险、运输、验收、税费、各种取费、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期望总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符合要求的竞价人不足3家的,竞价活动终止。
13.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被视为竞价响应无效。
13.4报价中不得缺漏竞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被视为竞价响应无效。
13.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竞价采购有效期
14.1竞价采购有效期为自竞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竞价采购有效期不足的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8
1.9.四、竞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上传
15.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PDF版竞价响应文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
15.2竞价响应文件必须打印,并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后上传。
15.3竞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竞价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4竞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竞价采购截止时间
16.1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必须在竞价采购邀请规定的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在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竞价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7.竞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从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竞价采购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价响应文件。
1.10
5、评审
18.成立竞价评审小组和评审方法
18.1依法成立竞价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竞价评审小组负责。
18.2竞价评审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如果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竞价活动终止。
19.竞价采购文件的初审
19.1竞价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价采购资格。
(2)竞价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竞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9.3竞价评审小组可以允许竞价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竞价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价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竞价采购响应书的;
2)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未按竞价采购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竞价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竞价采购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而提供的是进口产品的;
7)竞价采购有效期不足的;
8)不满足所有技术参数的;
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超过了采购项目期望总价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19.5竞价评审小组对竞价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竞价响应文件内容本身,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竞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审期间,竞价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竞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竞价采购报价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1.终止竞价采购活动的情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价采购活动
1.在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2.在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选择建议品牌,参与报价的品牌少于2个;
3.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5.以待审核的商品参与竞价,经核查不符合电子卖场商品发布规范及管理规则的。
1.11
1.12.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1竞价评审小组应当从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2.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竞价评审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均能满足竞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3.七、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采购人将在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起草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确认并签订合同。在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公示竞价成交结果。
24.2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价响应文件及竞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竞价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成交排序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拒绝签订竞价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4.八、附则
25、解释权
25.1本竞价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第三章附件
电子卖场
竞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2.1.1.竞价采购响应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竞价采购的竞价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技术响应表
4.商务响应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竞价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我方将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竞价采购有效期为自竞价采购日起30日。
5.我方在竞价采购有效期内不撤回竞价响应文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竞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2.2.2.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竞价价格 | 备注 |
| 服务期 | |||
| 报价(大写) | |||
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3.3.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 | 总价 |
| 合计 |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
3.栏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4.4.技术偏离响应承诺书
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承诺,针对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所有的要求,我单位均进行无偏离响应;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2.5
2.6
2.7.注:如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应附相关资料。
2.8.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竞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竞价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9.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0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竞价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即可。
2.11.7.资格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7-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4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格式)
注:以上1-5项供应商可根据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的要求,出具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佐证(见格式7-6),提供了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1-5项资格审查材料。
7-7小微企业相关证明;
中小微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7-8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提供,若无则无需提供)
7-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提供,若无则无需提供)
7-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7-4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我公司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数据,保证是真实的。本公司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入选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损失的后果。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满足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能够完全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本公司了解,虚假承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承诺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入选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损失的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7-6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7-7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企业公章):
日期:
注:中小微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行业划型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照下表: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 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7-8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要提供。
7-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要提供。
7-10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 采购内 名称容 | 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 数量 | 1家 |
| 服务期 | 按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服务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每一季度末凭发票和经手人签字的原始单据按采购人财务报告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支付. |
| 备注 | 1、供应商负责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检验检测、完好、附件、税收、保险费等一切费用。2、服务期限为:服务期一年。3、在合同期限内,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 3次/1个年度内,采购人对其给予警告;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5 次/1个年度内,采购人将对其给子处罚履约保证金的 20%1次;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 5 次以上/1 个年度内,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4、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招标。但要追究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 |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元/趟 | 备注 |
| 1 | 车辆拖移 | 元/趟 | 1 | 150 | 小车、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 |
| 2 | 货车 | 元/趟 | 1 | 300 | |
| 3 | 车辆停放 | 元/月 | 1 | 3000 | 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 |
三、服务要求:
1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交警部门依法暂扣的车辆,为方便管理,以中队为单位分区停放,避免日积月累导致车辆混杂,出现车辆证据遗失、损坏等问题(如出现遗失、损坏等问题由停车场负责)。
2.停车场应设在交警大队5公里内,方便民警执法,便于群众取车。
3.停车场总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须划分场地,汽车类、摩托车类、电动车类停放区及重点车辆停放区(室内),车辆入场按时问做好登记台账。
4.停车场内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覆盖场地全部范围。
5.重点车辆停放区(室内)停放待鉴定、辦识、检验、检查等涉事车辆,需要妥善的保护、保管设施。
6.停车场需具备道路施救功能或能提供道路施救服务,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对需要施救的涉案车辆进行施救(施救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拖车不少于两台,其中至少一辆平板拖车,),施救时限5公里范国内的15分钟内赶到,5到10公里范国的,20分钟内赶到,停车场工作人员在现场施救期间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7.停车场具备清晰的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确保涉案车辆停放工作顺畅,做到车清账明,每个季度与相关中队核对扣押车辆。
8.停车场具备较高的安全防盗措施,停车场围栏应较为坚固,并设置一定的防盗措施,避免涉案车辆零部件人为缺失。发生涉案车辆被盗、未履行手续私自放行或车辆零部件人为造成缺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照价赔偿。(收费标准:小车、四轮电动车150元/趟、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150元/趙、货车300元/趟;停车费3000元/月).
9.相关费用:拖车费按实际数量结算,中标单位收费不得超过省发改委批复价格,接到投诉举报,按相关规定处罚,本费用不包含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社会施救费用,施救过程中如会产生社会施救费用需与当事人协商同意。
10.中标单位收取了业主单位的相关拖车停车费用后,不允许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如经发现业主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提请处理。
11.在合同期限内,若中标供应商被发现有效投诉每次扣除车辆停车管理费2000元。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当年服务期限内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服务机构或重新招标。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合同价为中标价,如费用不超过中标价则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如超过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为准。
4.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每一季度未凭发票和经手人签宇的原始单据按采购人财务报告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支付。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年度服务完成后则退回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时需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电子卖场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二○二六年三月
第1章竞价采购邀请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就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价
期望总价:298000元(含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竞价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获取
地点:通过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系统下载
四、竞价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上传
地点:通过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系统上传
五、竞价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后
地点: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按顺序编制竞价响应文件。
3、竞价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并保存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未按要求者视为无效竞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贵溪市
联系方式:聂先生/13870170006
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先生/13870170006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 2 | 竞价有效期:自竞价截止之日起30日 |
| 3 | 竞价响应文件的份数:一份PDF版文件 |
| 4 | 成交标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选择报价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期望总价,则该供应商作无效竞价处理。未进行现场现场踏勘的,上传现场踏勘证明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
| 5 | 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03月19日-20日地点: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
1.3.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价采购邀请”中所述工程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或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
3.合格供应商
3.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且入驻了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的供应商均可竞价。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竞价;
3.3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竞价无效。
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4.竞价采购费用
4.1不论竞价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并签署竞价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4
1.5.二、竞价采购文件
6.竞价采购文件构成
6.1竞价采购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价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价采购文件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1章竞价采购邀请
第2章供应商须知
第3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价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竞价采购标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8.1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8.3为使供应商准备竞价采购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价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竞价采购截止时间。
1.6
1.7.三、竞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9.提示
9.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竞价响应文件和资料。
9.4供应商提交的竞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竞价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竞价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竞价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竞价采购响应书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偏离响应承诺书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12.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2.1.4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12.1.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2.1.6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1.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3.竞价采购报价
13.1报价方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及竞价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由采购人进行核对报价。
13.2报价说明: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制造、包装、保险、运输、验收、税费、各种取费、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期望总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符合要求的竞价人不足3家的,竞价活动终止。
13.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被视为竞价响应无效。
13.4报价中不得缺漏竞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被视为竞价响应无效。
13.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竞价采购有效期
14.1竞价采购有效期为自竞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竞价采购有效期不足的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8
1.9.四、竞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上传
15.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PDF版竞价响应文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
15.2竞价响应文件必须打印,并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后上传。
15.3竞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竞价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4竞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竞价采购截止时间
16.1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必须在竞价采购邀请规定的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在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竞价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7.竞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价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从竞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竞价采购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价响应文件。
1.10
5、评审
18.成立竞价评审小组和评审方法
18.1依法成立竞价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竞价评审小组负责。
18.2竞价评审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18.3如果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竞价活动终止。
19.竞价采购文件的初审
19.1竞价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价采购资格。
(2)竞价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到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竞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9.3竞价评审小组可以允许竞价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竞价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价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竞价采购响应书的;
2)未提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未按竞价采购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竞价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竞价采购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而提供的是进口产品的;
7)竞价采购有效期不足的;
8)不满足所有技术参数的;
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0)超过了采购项目期望总价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19.5竞价评审小组对竞价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竞价响应文件内容本身,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竞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审期间,竞价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竞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竞价采购报价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1.终止竞价采购活动的情形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价采购活动
1.在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2.在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选择建议品牌,参与报价的品牌少于2个;
3.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5.以待审核的商品参与竞价,经核查不符合电子卖场商品发布规范及管理规则的。
1.11
1.12.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1竞价评审小组应当从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2.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竞价评审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均能满足竞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3.七、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采购人将在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起草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系统确认并签订合同。在电子卖场(https://www.jxemall.com/)公示竞价成交结果。
24.2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价响应文件及竞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竞价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成交排序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拒绝签订竞价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4.八、附则
25、解释权
25.1本竞价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第三章附件
电子卖场
竞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2.1.1.竞价采购响应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通过竞价采购的竞价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技术响应表
4.商务响应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竞价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我方将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竞价采购有效期为自竞价采购日起30日。
5.我方在竞价采购有效期内不撤回竞价响应文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竞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2.2.2.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竞价价格 | 备注 |
| 服务期 | |||
| 报价(大写) | |||
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3.3.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 | 总价 |
| 合计 |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
3.栏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4.4.技术偏离响应承诺书
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承诺,针对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所有的要求,我单位均进行无偏离响应;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2.5
2.6
2.7.注:如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应附相关资料。
2.8.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竞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竞价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2.9.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0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竞价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即可。
2.11.7.资格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7-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4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格式)
注:以上1-5项供应商可根据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的要求,出具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佐证(见格式7-6),提供了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1-5项资格审查材料。
7-7小微企业相关证明;
中小微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7-8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提供,若无则无需提供)
7-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提供,若无则无需提供)
7-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7-4参加竞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我公司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数据,保证是真实的。本公司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入选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损失的后果。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满足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能够完全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本公司了解,虚假承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承诺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入选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损失的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7-6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
致:贵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7-7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企业公章):
日期:
注:中小微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行业划型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照下表: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 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7-8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要提供。
7-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要提供。
7-10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 采购内 名称容 | 涉案车辆停车场及拖车服务项目 |
| 数量 | 1家 |
| 服务期 | 按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服务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每一季度末凭发票和经手人签字的原始单据按采购人财务报告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支付. |
| 备注 | 1、供应商负责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检验检测、完好、附件、税收、保险费等一切费用。2、服务期限为:服务期一年。3、在合同期限内,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 3次/1个年度内,采购人对其给予警告;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5 次/1个年度内,采购人将对其给子处罚履约保证金的 20%1次;若中标供应商被投诉 5 次以上/1 个年度内,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4、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招标。但要追究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 |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元/趟 | 备注 |
| 1 | 车辆拖移 | 元/趟 | 1 | 150 | 小车、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 |
| 2 | 货车 | 元/趟 | 1 | 300 | |
| 3 | 车辆停放 | 元/月 | 1 | 3000 | 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 |
三、服务要求:
1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交警部门依法暂扣的车辆,为方便管理,以中队为单位分区停放,避免日积月累导致车辆混杂,出现车辆证据遗失、损坏等问题(如出现遗失、损坏等问题由停车场负责)。
2.停车场应设在交警大队5公里内,方便民警执法,便于群众取车。
3.停车场总面积不少于10亩,同时须划分场地,汽车类、摩托车类、电动车类停放区及重点车辆停放区(室内),车辆入场按时问做好登记台账。
4.停车场内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覆盖场地全部范围。
5.重点车辆停放区(室内)停放待鉴定、辦识、检验、检查等涉事车辆,需要妥善的保护、保管设施。
6.停车场需具备道路施救功能或能提供道路施救服务,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对需要施救的涉案车辆进行施救(施救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拖车不少于两台,其中至少一辆平板拖车,),施救时限5公里范国内的15分钟内赶到,5到10公里范国的,20分钟内赶到,停车场工作人员在现场施救期间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7.停车场具备清晰的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确保涉案车辆停放工作顺畅,做到车清账明,每个季度与相关中队核对扣押车辆。
8.停车场具备较高的安全防盗措施,停车场围栏应较为坚固,并设置一定的防盗措施,避免涉案车辆零部件人为缺失。发生涉案车辆被盗、未履行手续私自放行或车辆零部件人为造成缺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照价赔偿。(收费标准:小车、四轮电动车150元/趟、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150元/趙、货车300元/趟;停车费3000元/月).
9.相关费用:拖车费按实际数量结算,中标单位收费不得超过省发改委批复价格,接到投诉举报,按相关规定处罚,本费用不包含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社会施救费用,施救过程中如会产生社会施救费用需与当事人协商同意。
10.中标单位收取了业主单位的相关拖车停车费用后,不允许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如经发现业主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提请处理。
11.在合同期限内,若中标供应商被发现有效投诉每次扣除车辆停车管理费2000元。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在当年服务期限内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服务机构或重新招标。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合同价为中标价,如费用不超过中标价则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如超过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为准。
4.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每一季度未凭发票和经手人签宇的原始单据按采购人财务报告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支付。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年度服务完成后则退回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时需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