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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2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花岗岩标段

业主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2026-03-21 09:43:54截止:2026-04-13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工程名称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花岗岩标段

建设单位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A3301010060530692001291

公告登记日期

2026年3月18日

开标时间

2026/4/13 14:00:00

 

 

报名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管部门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张工

招标联系电话

15925690105

所属地区

市区

工程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袁烽

代理联系电话

18668106131

是否联合体投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

明刚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516号T2楼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987.34

本期概算(万元)

987.34

备注

投标人须是石材生产加工企业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可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须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入库。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图纸

公告图纸.zip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其它

花岗岩公平性审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修订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花岗岩标段

(项目名称)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6年03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六章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招标人为(招标

人名称),委托代理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项

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

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万元,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采

购要求等)。

2.3计划工期(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为供货指令发出之日起不超过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资质;

□(2)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

程招标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开标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电话: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信用评价等级:地址: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电话:
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其他要求:1、商务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商务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2、技术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于2026年03月26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联系方式:联系人: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1)投标保证金;(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承诺书;(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有);(5)(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应提交的资料)。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1)技术偏离表(如有);
3.1投标文件的组成(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要求的内容;(3)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1.3资信标;(1)资信详细情况汇总表;(2)投标人声明;(3)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有);(4)(评标办法资信打分要求应提交的资料)(5)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1.4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开标时提供);(3)投标函;(4)报价明细表;(5)优惠条件(如有);(6)商务偏离表(如有);(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要求的内容;(8)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3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万元【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且最高不
3.4.1投标保证金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户名:帐户:开户银行:3、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1)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2)装订要求:采用胶装。(3)“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可分别成册,也可合并成一册。2、其他: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U盘或光盘形式,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写明投标人名称。(2)电子投标文件为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的扫描件PDF版,其中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
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需额外提供word版,刻录在电子U盘或光盘中。
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注: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个评分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若为单独封套的请载明:“资格审查材料”或“技术标”或“资信标”或“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等对应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00:00时分00秒
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1开标室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1(A)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3.1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若未带CA锁(或CA锁签到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理)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及其他内容。
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不采用评定分离,个。(1~3个)□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
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
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生产负责人、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中的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投标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直接票决法三。□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逐轮票决法二。□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4.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条款。
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项目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投诉受理部门电话:(各地招投标监管机构)。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关于“杭银在线”的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②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开标时信息不一致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的;□⑤(不满足其他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内容)。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本条资格审查的投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符合性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1)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②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③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2点规定情形的;④投标函载明的工期(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⑥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⑧□(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无则删除本条)。(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②□不符合以下技术规格、标准或性能指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以下要求的(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②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③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④□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⑤□(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商务标内容,无则删除本条)。□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关于“杭银在线”的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②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开标时信息不一致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的;⑤□(不满足其他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内容)。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本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符合性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1)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②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③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2点规定情形的;④投标函载明的工期(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⑥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⑧□(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无则删除本条)。(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②□不符合以下技术规格、标准或性能指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以下要求的(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②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③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④□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⑤□(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商务标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
10.2异议与投诉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4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2)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0.5特别说明1、根据《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全面实行ca证书认证的通知》原企业交易证IC卡于2021年5月31日停止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请未办理CA证书的各市场主体尽快完成CA证书绑定。详见网址: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0001/NewEnterprise/login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0.5特别说明3.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

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

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6)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具体内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1.4.2(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获批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报价或考虑的费用,若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体现,

均视同优惠或已进入投标总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

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

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

(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

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

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

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

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

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

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

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参加现场面试的人员以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7.2.6规定为准。

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

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

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

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

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

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

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

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

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

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款的要

求。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

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

行询问核实;

5.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不

通过应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取N名(N为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6.3.2款,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第N名有多份投标文

件相同时,所有相同报价的投标文件均进入符合性审查(以下程序中出现类似情况时照此

进行)。

1.符合性内容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符合性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

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应予以否决。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下一

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达到N名进入下一轮评审。当有效投标人少于N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

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技术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

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下一

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N名,进入下一轮评审。当有

效投标人少于N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

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

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

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商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

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商务标审查不合格应予以否决。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评审下一

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N名为止。当有

效投标人少于N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

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

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

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就评

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

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上述评审的N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有多个投标人通过上

述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

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上述评审的N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有多个投标人通过上

述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推荐N名中标候选人。

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格有业绩要求的);

7.其他建议。

□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款

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

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总分(100分)=资信3分+技术30~60分+商务67~37分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6.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

行的询问核实;

8.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不

通过应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

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

(三)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

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

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就评标

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

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四)资信标评分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业绩评分(0~3)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日期为准)具有的业绩,

每个得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制件、□交货单。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可

以(或□不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

注:①以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②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个业绩评分,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

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

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

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五)技术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

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

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家投标人技术评分最大范围在技术评分满分的85%—100%分

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技术评分满分85%的成员的评分,须经评

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无效分处理,该

评标专家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技术标得分计算。

2、技术评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技术评分的上限分值为30~60分,如选

择技术评分上限分值为50分,则评分范围=50分*60%-50分之间。)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置相应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原则上技术含量高的货物,

技术评分权重大。可自选评审内容并要求细化,每一打分项分值区间不宜超过3分。

□加工能力、制造水平

□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的符合性、优越性

□主要制作材料选用的比较

□辅助制作材料及配件选用的比较

□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

货物供货、验货、组装就位、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

作程序和步骤等内容。

□投标人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可

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

等。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质量比较

□其它

(六)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

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

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

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

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

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

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报价评分的上限分值为67~37分,评分

范围=10分-67~37分之间。)

□平均价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

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

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二次平均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

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

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

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平均价下浮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进入评分范围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

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

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评标基准值:

a.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从编号1:%、编号2:%、编号

3:%、编号4:%、编号5:%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b.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2、每个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报价等于最佳价值时,得满分(分);

b)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

佳报价1%的扣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

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

入。

(七)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的总

和。

□(八)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

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九)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按照排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

明排序)。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

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排序。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招标文件对投标有业绩要求的);

7、其他建议。

□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

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

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

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

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

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内容由招标人提供)

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招标文件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花岗岩标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本项目为保密项目,投资项目编码不填
标段名称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吊顶、墙面及龙骨系统标段
招标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571-8600082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虞工15868461087
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
1排斤、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是O否0
2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优先采购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〇否O
3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通过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备案程序;是O否6
4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是〇否
5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是〇否
6将经营者在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得的奖项荣誉、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因素,或者根据商品、要素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性得分;是O否
7根据经营者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评审标准;是O否e
8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是O否
9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〇否
10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要求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等;是〇否0
11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是O否
12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〇否
13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者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〇否
14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是〇否
1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〇否
16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是〇否
16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是〇否
17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是〇否
18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O否
19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〇否
20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规收取保证金,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是〇否
21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〇否0
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
适用例外规定(在违反相关标准时填写)是O否〇
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查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时间:7926年了月S日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公共区装修花岗岩标段

(招标编号:A330101006053069200129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03月2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516号T2楼联系人:张工(商务)、赵工(技术)电话:0571-86000829、0571-8600064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AAAAA地址:杭州市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项目负责人:袁烽信用评价等级:AAA联系人:袁烽、虞铄烁、刘小敏、陈虎电话:18668106131、15868461087、15715721958
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1.9.1踏勘现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其他要求:1、商务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商务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2、技术偏离表:如不填写或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招标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离,不允许重大偏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于2026年03月26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15868461087联系人:虞工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2026年04月06日17:3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保证金;(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承诺书;(4)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有);(5)投标人若为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石材生产加工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
一授权文件;(6)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或采购意向协议及协议方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
证。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1)技术偏离表(如有);(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要求的内容;(3)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1.3资信标;(1)资信详细情况汇总表;(2)投标人声明;(3)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如有);(4)/(5)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1.4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在开标时提供);(3)投标函;(4)报价明细表;(5)优惠条件(如有);(6)商务偏离表(如有);(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要求的内容;(8)其他投标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3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40万元。□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1、本次招标采取招标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
3.2.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品种和数量,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地面、门槛、踏步、止灰带、墙面(立面)、盲道、压顶线、盖板、坡道、台阶、装饰条、收口、花岗岩板块、平台等石材综合单价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实际供应面积以“花岗岩交货平面净尺寸”计算;踢脚线等石材综合单价以“米”为计量单位。2、合理损耗承担方式:产品运输、现场卸货验收合格之前由供货商负责,现场卸货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承包人负责。3、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货物运至各车站指定卸货地点(车辆可达到的出入口地面或者施工方仓库)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包括花岗岩生产过程的所有成本、运输(含欠载所产生的降效费用)、货物移交前的仓储(含杭州本地仓储)、装卸(含现场卸车费)、配合现场安装及技术指导、对现场排版图进行复核、BIM费用、根据施工承包人的下料单进行供货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以及保险、税费、财务成本等一切费用,其主材价格中包含花岗岩的倒角、磨角、磨边、开孔、开槽、防碱密封处理、氟养护等全方位处理及材料从厂家至各车站指定卸货地点(车辆可达到的出入口地面或者施工方仓库)的运输及损耗及移交给施工承包人前的保管工作等费用。综合单价为闭口包干价。5、本次招标的货物用于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具体的供货范围由招标人在装修工程施工开始前明确,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本标段的供货范围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同供货地点产生的运费差异,投标人不得以实际运输距离的变化为理由对综合单价进行变更。6、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义务而投入的工伤事故的保险、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材料运输险,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支付,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7、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8、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应材料的各种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9、招标人所提供的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不得以实际需求数量的变化为理由对综合单价进行变更。实际供货数量和规格以材料供应商和发包人现场确认的《货物交接单》上的数量为准。10、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货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1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折扣优惠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和选择性报价。1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担保1、金额:人民币15万元(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帐户:75828100032388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3、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1)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装订要求:采用胶装。(3)“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可分别成册,也可合并成一册。2、其他: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U盘或光盘形式,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写明投标人名称。(2)电子投标文件为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的扫描件PDF版,其中业绩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需额外提供word版,刻录在电子U盘或光盘中。
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注:业绩(评分业绩)汇总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3个评分业绩,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若为单独封套的请载明:“资格审查材料”或“技术标”或“资信标”或“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等对应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00:00
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1开标室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1(A)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00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1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3.1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若未带CA锁(或CA锁签到失败)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3.2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理)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含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及其他内容。
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不采用评定分离,1个。(1~3个)□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
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
10家的应推荐□3□4□5名)。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2.定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
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
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
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
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
□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综合评价等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直接票决法二;□直接票决法三。□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逐轮票决法二。□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2.9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4.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合同条款。
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项目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张工0571-86000829。投诉受理部门电话: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0571-89587878。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关于“杭银在线”的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②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开标时信息不一致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的;⑤☑投标人若为唯一授权代理商,未提供石材生产加工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的;⑥☑投标人如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⑦☑石材生产加工企业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或同一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存在授权多家代理商投标的。⑧☑未提供白麻石材、灰麻石材自有矿的采矿许可证,或未提供白麻石材、灰麻石
材的采购意向协议及协议方的采矿许可证,或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本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符合性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A(1)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②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③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2点规定情形的;④投标函载明的工期(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⑥改变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内容的(货物名称、单位、数量);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⑧□/。(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②□不符合以下技术规格、标准或性能指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以下要求的(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②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ⅰ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
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ⅱ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
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ⅲ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
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③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④☑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无则删除本条):ⅰ投
固定不变的(税务政策调整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ⅱ招标人不接受
任何折扣优惠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和选择性报价;ⅲ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及
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⑤☑商务偏离表存在付款方式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8.2支付”要求的。
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10.2异议与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4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0.5特别说明1、根据《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全面实行ca证书认证的通知》原企业交易证IC卡于2021年5月31日停止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请未办理CA证书的各市场主体尽快完成CA证书绑定。详见网址: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10001/NewEnterprise/login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
10.5特别说明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10.6投标样品(1)投标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不予接收。(2)投标样品接收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3楼样品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样品不予接收。(3)投标样品要求:根据《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第“十三、石材样品要求”款样品要求提供样品,共1套样品,样品上附对应标贴,包括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规格等信息。(4)投标样品的递交情况不作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5(A)款“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且投标样品只作为技术评分要素,不作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否决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结合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第“十三、石材样品要求”款中对应石材的参考图片、效果图及参数要求等,对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样品横向对比进行技术评分。投标样品未提供的,相应未提供的投标样品评分项按0分计。(5)《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第“十三、石材样品要求”款中投标人提供样品要求如下:1)光面白麻样品一块:规格300mm×300mm×25mm;2)光面灰麻样品一块:规格300mm×300mm×25mm(背部需开槽口);3)荔枝面沙利士红石材样品一块:规格300mm×300mm×30mm;

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

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6)图纸及其他资料(如有);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

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1.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1.4.2(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

其计算方法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

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报价或考虑的费用,若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体现,均视同优

惠或已进入投标总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

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

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定分离

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

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

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

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

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

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参加现场面试的人员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7.2.6规定为准。

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

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

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

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

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

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

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款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

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

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

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总分(100分)=资信3分+技术35分+商务62分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6.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

进行的询问核实;

8.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9.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

查不通过应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

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

(三)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

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

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

就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四)资信标评分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业绩评分(0~3)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含

天然花岗岩石材的供货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制件。投标资格证明中的业绩□可以(或☑

不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若为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提供该授权石材加工企业

满足本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复制件。

注:①以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②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填报3个业绩评分,投标人填报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

的,超过的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

了3个以上的类似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的业绩即可,不论后续业绩是

否有效,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

(五)技术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

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

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

位)。

2、技术评分(21-35分)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置相应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原则上技术含量高的货

物,技术评分权重大。可自选评审内容并要求细化,每一打分项分值区间不宜超过3分。

(备注: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其授权方石材加工企业提供的技术方案均可参与技术

评分)

(1)本次招标的花岗岩品种石材荒料的储备量:950立方米以下的不得分,950(含)

-1500立方米的横向比较评分2~3分,1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满分3分;

(2)生产加工基地:是否具有一定规模面积的工厂加工场地和成品排版场地,1万

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1万(含)-2万平方米的横向比较评分2~3分,2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得满分3分;

(3)生产设备:是否具有磨光机、砂锯、红外线花岗岩桥切机、荔枝面(喷砂面)

自动处理设备、花岗岩异型加工的仿型机械等生产设备,设备配置情况横向比较评分(2~

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是否有完整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

和设备,是否有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以及现场的保护措施,横向比较评分(1~2)分;

(5)物流仓储及对地铁工程供货的保证措施:投标人是否为本项目设立仓储基地,

对地铁供货的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可行,横向比较评分(1~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

分;

(6)对地铁工程供货的配送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物流配送协议单位,是否

充分考虑进入杭州市区运输条件,是否能保障供货周期要求,是否能充分考虑地铁施工

供货的特点,是否对地铁施工供应的特点制定预案,横向比较评分(2~3)分;

(7)项目机构人员配备、产品的售后服务及铺装配合、现场指导服务措施:人员是

否满足工程需要,人员分工是否明确,是否配备现场服务人员及参加施工协调会议的管

理人员,横向比较评分(2~3)分;

(8)产品的售后服务及铺装配合、现场指导服务措施:满足售后铺装配合、现场指

导等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全面,横向比较评分(2.5~4)分;

(9)投标样品白麻花岗岩:评价投标样品花色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照片中样品花色

的符合程度,整体外表观感美观,制作精细度表面处理,规格、尺寸符合程度,横向比

较打分2~4分;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10)投标样品灰麻花岗岩:评价投标样品花色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照片中样品花

色的符合程度,整体外表观感美观,制作精细度表面处理,规格、尺寸符合程度,横向

比较打分2~4分;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11)投标样品沙利士红石材:评价投标样品花色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照片中样品

花色的符合程度,整体外表观感美观,制作精细度表面处理,规格、尺寸符合程度,横

向比较打分2.5~4分;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六)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

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

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

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

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

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

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10-62分)

□平均价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

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

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

(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