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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270830007264002001]

业主单位: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2026-03-21 00:40:55截止:2026-03-31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文件]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270830007264002001]


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602-330727-04-01-292836
标段(包)名称:
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7270830007264002001
招标人:
名称: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258908772
电话:15167988098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2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26 23:59:59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设计招标文件.pdf

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

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

2026年3月日

说明

一、浙江省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

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二、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情况和电子招标的规定: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进行了补充、细化。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约定。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

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定标办法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3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中标结果公告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8履约保证金

7.9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设计原始资料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六、资格审查表

七、承诺函

八、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

九、技术建议书

(报价文件)

目录

一、投标函

二、费用清单

十、推荐、定标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602-330727-04-01-2928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卤素灯、钠灯、老旧

LED等光源改造,老旧、破损、缺失路灯补充完善,多杆合一改造,用能改造,节能改造,交通监测

设备,光伏电站,共享充电桩,交通驿站无人超市(无人售卖柜)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点地质勘察(钻探、物探、工程地质调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

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本项目最高限价270万元。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标段一。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

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公路行业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运输)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③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路灯和

光伏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

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文件均将被否决。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

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

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

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

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

可参考金华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

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

书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

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

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

间,下同)。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金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322300

电话:0579-8466151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322300

联系人:杨英杰

电话:0579-84666808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1403室

邮政编码:322300

联系人:吕冰

电话:0579-84668796

传真:/

电子邮件:158384902@qq.com

202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大厦联系人:杨英杰电话:0579-84666808传真:/电子邮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1403室联系人:吕冰电话:0579-84668796传真:/电子邮件:158384902@qq.com
1.1.4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智慧交通赋能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建设项目
1.1.5标段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1.7标段投资估算约2亿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相关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
1.3.4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
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经发包人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专题评估报告等工作进行分包。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其中暂列金额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二、缴纳方式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4665303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4)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7)联合体协议书;(8)其他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1)路灯设计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光伏设计类似项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上述资料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已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注:路灯设计业绩需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备案,光伏设计业绩不要求。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网页截图的则认可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附:(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等;(2)对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表后提供公开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5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应附:(1)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等;(2)对分项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表后提供公开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清单表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表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双方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硬件及网络条件,预留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2楼)。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2)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加入开标钉钉群:钉钉群号59215012975。
5.2开标程序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4)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6)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开标程序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4)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2.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作撤销投标文件。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类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公路、交通运输专业中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应补抽专家。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电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次日开始计算,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设计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
7.4定标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确定中标人。定标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4定标办法详见附录6。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次日开始计算,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7.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
8.5.1监督部门行业监督:磐安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大厦邮政编码:322300电话:0579-84666808投诉受理部门:磐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谊(坑口)村交通大厦邮政编码:322300电话:0579-8466151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线上组织开评标等操作。
10.2否决投标的情形10.2否决投标的情形10.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10.2.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10.2.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3重新招标补充第10.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第7.9.6项规定的情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3重新招标(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不再招标补充第10.4款: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5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补充第10.5款:评标系统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经雷同性分析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雷同性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10.6行贿查询补充第10.6款: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上判决时间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10.7社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拟委任附录4、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或分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2月)的社保证明。
10.8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形式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10.9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10.10其他规定补充第10.11款: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10其他规定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9、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0、出现第9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2、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运输)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完成过1个路灯设计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自2021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完成过1个光伏设计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

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

2.上述“路灯设计业绩”和“光伏设计业绩”可以是同一个项目(标段),也可以不是同一个项

目(标段)。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应附该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按联合体协议

书中载明的投标人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内容相应业绩予以认定。如联合体协议书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内容

未体现出工程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性质的,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的情形;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

所有成员)。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路灯设计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

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

2、附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机构为上述人员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近三个月(2025年12

月、2026年1月、2月)的社保证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路灯分项设计负责人1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暖通),电气或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光伏分项设计负责人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电力/电气/新能源/光伏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1由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除外)担任。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

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2、附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机构为上述人员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近三个月(2025年12

月、2026年1月、2月)的社保证明。

附录6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相关规定执行。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

定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

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成员人数不得超

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否。

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否。

4.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

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

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

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5.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应按照(1)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

签字确认。

(3)其他定标办法:/。

6.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日内。

7.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评标室(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2

楼)。

8.定标材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附件1-附件7)。

9.定标后,定标委员会应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

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

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

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

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

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①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

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

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

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

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

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

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

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

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

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

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资格审查表;

(7)技术建议书;

(8)承诺函;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

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

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

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

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

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

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

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

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

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

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到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各专

业分项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

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

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

责。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

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

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

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

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

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

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

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

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

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

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或者协助评标:

(1)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

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

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

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

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

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

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

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8履约保证金

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

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签订合同

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等要素。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

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

或合价。

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

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9.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9.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

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

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

1.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的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批件(复制件)各一份;

2.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3.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搜集

公路工程(不含交通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搜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

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

1.相关路网交通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设施)。

2.沿线供电资料。

3.沿线管线资料。

4.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

5.相关路网的管理运营体制资料。

6.相关路网服务设施设置情况的资料。

7.与交通工程相关的规划资料。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设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备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项目名称)标段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系数(如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或说明: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投标文件已

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其中设计周期:)。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勘察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8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招标关

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月日收

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得分相等时优先顺序:(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评标价相等时信用等级评价高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评标委员会票决;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中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无需额外盖章。(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电子章。(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14)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9项处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的分项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