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验证性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湘西自治州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验证性检测项目
委托人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介事项名称
null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331004485270382603090034
项目规模
投资额(¥300000.0元)
项目规模说明
服务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测项目竣工验收止
服务金额
最低金额:250000.0元
最高金额:300000.0元
金额说明
1、报价服务金额包括中介机构为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试验检测、现场巡查、驻现场人员及设备费用及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管理费、资料费、食宿费、通讯费、保险、利润、杂费、税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服务项目的规模、性质、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2、单价按采购需求中的控制单价,按照同一折扣率结算,实行总价控制。
服务内容
湘西州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验证性检测(成交中介机构根据委托人安排的检测项目根据规定的检测参数和频率完成项目检测任务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工地试验室、委托试验及竣(交)工验收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验证性检测采购活动,中介机构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1、按照工作需要,成交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任务安排和分配、同一项目有需要多次进场检测。 2、检测人员、车辆及设备工具的管理及安全由成交中介机构负责。检测人员的生活、办公、通讯以及各项保险等由成交中介机构承担。成交中介机构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均由成交中介机构承担。委托人与成交中介机构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等任何用工关系; 3、成交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并为委托人对上述材料、设备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整; 4、成交中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方; 5、成交中介机构进场人员应与投标人员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降低人员资格,同时按2.0万元/人次进行违约处罚。投标及进场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注册在本单位)。 6、成交中介机构须制定质量检测检测计划和方案,报委托人审核后实施。 7、委托人若发现成交中介机构存在篡改数据、数据或报告虚假、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术规程操作、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试验检测不合格事项或不合格报告、违反廉洁纪律的,将通报批评并按信用评价相关条款进行扣分,并视造成后果情况要求成中介机构进行赔偿。 8、成交中介机构应按批准的质量检测工作计划及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延迟一天按500元/天在计量款中扣除,超过10个工作日的每次按照检测信用评价失信条款JJC202011的情形进行信用惩戒(不再计量扣款)。
选取中介方式
均价比选
截止报名时间
2026-03-12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6-03-13 09:15:00
咨询电话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登录后查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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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2025年验证性检测项目表 .doc 湘西州2025年公路工程验证性检测政府采购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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