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203、1204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在中拍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拍租国有房产使用权(租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资产名称(位置) | 面积(㎡) | 承租期限(年) | 起拍价 (元/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报名费(元) | 租赁合同签订主体 |
1 | 相山区淮海中路109号华侨商厦7楼南半部、8楼整层 | 665 | 3 | 55860 | 75411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相山区东山路100号青和宝地5-1#一楼西起第4间109-2 | 32.6 | 3 | 6300 | 8505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 | 相山区东山路100号青和宝地5-1#一楼西起第4间109-1 | 168.86 | 3 | 32400 | 43740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相山区东山路100号青和宝地5-1#一楼西起第3间110 | 145.48 | 3 | 27900 | 37665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 | 相山区闸河路B-401北第8间 | 14.82 | 3 | 5500 | 7425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 | 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一楼东北起第1间(市生态环境局) | 14.81 | 3 | 3600 | 486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 | 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新环保局一楼东北起第2间(市生态环境局) | 16 | 3 | 3800 | 513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 | 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新环保局一楼东北起第3间(市生态环境局) | 16 | 3 | 3800 | 513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 | 杜集区九一零厂菜市街南门外2楼202 | 53.44 | 3 | 3200 | 432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19号1幢504 | 67 | 3 | 4800 | 648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 | 市古城路南友谊南巷北起第4间 | 7 | 3 | 4620 | 6237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 | 市淮海中路30-3-1号 | 46 | 3 | 16600 | 2241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 | 批发市场南门综合楼一楼东起第8间 | 20 | 3 | 8160 | 11016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 | 濉溪北路27号能源大楼6楼北起房屋 | 170 | 3 | 12240 | 16524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 | 洪山路ZHC幢167(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3.05 | 3 | 27700 | 37395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6 | 洪山路ZHC幢169(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3.05 | 3 | 27700 | 37395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7 | 洪山路ZHC幢170(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3.05 | 3 | 27700 | 37395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8 | 洪山路ZHC幢171 | 25.49 | 3 | 30600 | 41310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9 | 洪山路ZHC幢172(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3.05 | 3 | 27700 | 37395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20 | 洪山路ZHC幢177(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5.49 | 3 | 30600 | 41310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21 | 洪山路ZHC幢178(教育巷洪山路交叉口西路南) | 23 | 3 | 27600 | 37260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22 | 洪山路ZHC幢204 | 59.86 | 3 | 5700 | 7695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23 | 相山区洪山路84-9号(市计划生育指导站) | 32.02 | 3 | 23100 | 31185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 | 相山北路26号4楼一层 | 201.58 | 3 | 48400 | 6534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 | 相山区安康路房屋 | 81.08 | 3 | 6300 | 850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6 | 原经协大楼北侧二楼 | 192.36 | 3 | 32316 | 43627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201、1202 | 42.6 | 3 | 4100 | 553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8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203、1204 | 47.89 | 3 | 4600 | 6210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9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205、1206 | 42.48 | 3 | 4100 | 553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0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301 | 25.9 | 3 | 2500 | 337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1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302 | 23.62 | 3 | 2300 | 310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2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303 | 48.62 | 3 | 4700 | 634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3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401 | 27.69 | 3 | 2700 | 364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4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407 | 44.33 | 3 | 4300 | 580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5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408 | 23.69 | 3 | 2300 | 3105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6 | 相山区孟山北路46号1409 | 23.28 | 3 | 2200 | 2970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37 | 相山区淮海中路106号财贸大厦负一楼 | 521.95 | 3 | 56371 | 76101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38 | 相山区淮海中路108号财贸大厦4楼 | 576.33 | 3 | 72618 | 98034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39 | 相山区淮海中路108号财贸大厦7楼 | 626.33 | 3 | 67644 | 91319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40 | 古城路47号林业局一楼自西向东第6间 | 66 | 3 | 82890 | 111902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1 | 宏达综合楼二楼(三马路淮北市口腔医院斜对面) | 429 | 10 | 25560 | 34506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 | 洪山路西侧原物资集团建材装饰有限公司007 | 41.22 | 3 | 19890 | 26852 | 200 |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43 | 华侨商厦一楼 | 520.3 | 1 | 920000 | 1242000 | 200 |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 | 淮海路73号 | 492.75 | 5 | 700000 | 945000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 | 淮海中路108号财贸大厦8楼 | 626.33 | 5 | 67644 | 91319 | 200 | 淮北市建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46 | 古城路轻工大楼一楼西起第1间 | 7.92 | 3 | 6300 | 8505 | 200 |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二、标的展示和公告期限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展示地点:安徽省淮北市(因未查看标的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日
三、登记手续
请于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持下列手续办理竞拍登记:
1、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委托他人竞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交纳竞拍保证金,以保证金支付到账时间为准,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本公告(登记手续)截止时间前到账,竞拍不成功的,会后原账户无息原额退还。
3、竞租人需向本公司交纳对应标的的报名费(凡是线下报名签订纸质资料或中拍平台报名成功,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退)。
账户名称: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42 5000 0018 0100 76107
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四、特别声明
1、竞价规则: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承租人(自然人/法人)签署合同前,自然人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法人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竞拍日前30日。若承租人征信核查未通过,其承租资格自动丧失,不予签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除报名费外,剩余费用原账户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租标的,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市政规定和其他相关的瑕疵问题;已报名的竞租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拍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标的优先承租权(必须办理手续并缴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
5、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对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需根据标的面积、经营行业的要求报备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需将有关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报送委托人。经营中须自行承担标的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等费用,对后期装饰装修、改建扩建及改善标的设施设备等投入,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或按《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6、租赁标的交付后产生的物业(以实际现状为准)、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标的用途的要求,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目的,严禁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由于承租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8、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能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更不能将标的作为抵押物,如有违约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9、成交后一次性交付第一期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取整至十位数),合同期超三年的,年租金每三年上浮5%。标的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交付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标的交付以交付时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10、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缴清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即视为放弃承租权,委托人将扣除剩余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次拍租由拍卖公司一次性按承租人总租期总租金成交额收取拍租佣金(总成交价50万以下,租期3年及3年以下佣金收取比例为1.2%,租期3年以上10年以下佣金收取比例为1%,租期10年以上佣金收取比例为0.8%;总成交价50万以上,租期3年及3年以下佣金收取比例为1%,租期3年以上10年以下佣金收取比例为0.8%,租期10年以上佣金收取比例为0.6%),佣金直接从竞拍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转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租金1.5‰,包含系统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情形,具体见中拍平台收费规则),由承租人承担。
12、如需要拍卖公司开具佣金或报名费发票,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开票信息,过期拍卖公司将不再受理。
13、若本次拍租活动有所变动,届时以最新拍租公告为准,请各位竞租人时刻关注本次拍租活动。
五、联系方式
看样咨询:吴女士 19055037597 0561-4040667
报名咨询:孙先生 18956166778 0561-3020017
报名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18号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楼1315室(原电厂大楼)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竞买须知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 拍 须 知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竞租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及与其竞租场次、标的对应的本公司《特别规定》,并受此制约。
二、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的参考,出租方、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在中拍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如因前期竞拍培训未熟练操作竞拍流程,所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租人应该在网络拍卖平台上等待拍卖会开始(有开始提示)后竞价。本次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公开竞价。一旦在中拍平台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竞租人,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租标的的确认,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认可并接受标的一切及本项目在网上公示的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竞租过程中,竞租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拍,一经应价即表明对拍租标的的实际情况及一切相关瑕疵的认可和我司的《拍租公告》、《竞拍须知》、《竞租规则》、《特别规定》和《承诺书》中所有条款的全部认可,无任何异议。如有反悔,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当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在竞价记录上签名,并按期付款。承租人应将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先付款后使用。携带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到本公司办理款项结清手续。
六、竞租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款项清结和其他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成交标的(即悔拍),已交到本公司的竞拍保证金不退。
七、关于违约责任:
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收回标的,扣除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转至拍卖公司账户优先支付佣金,剩余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人接到通知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拍租公告、拍租资料和《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的。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 租 规 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在中拍平台(下称网络平台)举行的拍卖会,为《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竞拍须知》的补充。本规则中竞租人均为网络竞租人。
二、参加网络拍卖会步骤:竞租人参加网络拍卖会前须在网络平台以报名人的身份资质注册,并保管好信息。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平台,进入需要参加的拍卖会大厅,点击“报名”。
三、竞租人一经在网络平台报名,即表示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拍卖会的拍租资料,包括《特别规定》、《竞拍须知》等。竞租人也应遵守网络平台发布的通用《拍卖规则》等。竞租人可以直接出价,也可以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出价。
四、竞租人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对系统发出的用户名称、密码等所有信息负有保管保密义务。因竞租人信息的错误、不完整、泄露所引起的后果,由竞租人承担完全责任。
凡在网络平台上以竞租人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录后进行操作,均被视为竞租人的行为,竞租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五、网络出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固定时间,到时结束。限时竞价时间为出价周期循环时间,即限时竞价结束前,只要有竞租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循环,直至没有竞租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竞租人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根据网络平台提示进行操作,直至标的成交或流拍。网络拍租时间以中拍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六、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和环境因素,本公司举办的网络拍卖会可能受到外部多种因素影响。网络拍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租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因网速迟滞可能造成的竞租人几秒间的出价迟滞情形。竞租人放弃因上述情形要求拍卖人、出租方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以网络平台出现问题为由提出异议,需持中拍平台出具的证明。如竞租人个人使用的设备(本公司不提供竞价设备,由竞租人自行准备)、线路等原因或因操作不当出现的上述情况,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七、竞租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租的客观状态。本公司不对与网络技术信息相关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及时性、质量、稳定、完整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八、在平台发布的标的被用户竞价成功的,相应标的买受人(承租人)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收费标准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具体见中拍平台收费规则)
特别敬告:
1、参加网络平台拍卖会的竞租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系统不稳定情况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拍卖人和出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特 别 规 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拍卖会以标的年租金起拍,进行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租方式。图片、面积仅供参考。
三、瑕疵告知:
1、标的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交付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2、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出租方各项有关制度进行经营。
3、成功竞得标的后,承租人不能存放(制作)危险品。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严令行业;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
4、承租人从标的交付日起承担水、电、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及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税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并负责标的的维修(含对墙体屋面、仓内地面、电力管线、门窗维修)、消防、宽带、特种设备维修维保等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出租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交付拍租标的,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协商不成,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人竞拍保证金及租金且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责。
五、《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租赁期内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由其在三日内自行收回,经营过程中对标的维修及改建、扩建,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可拆解或故意损毁。承租人逾期未腾空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搬运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移交标的,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六、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标的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因法律、法规或国家、地方政策、规划、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标的,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本合同终止,出租方无须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违约金和补偿,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无条件搬迁并退还租赁标的。因上述原因而终止租赁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如相关部门给予房产装修补偿,承租人对该标的装修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九、租赁期内及承租人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人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十、具体事项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一、特别声明:
1、在拍租前,如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拍租标的物停止拍租的,拍卖人退还竞租人竞拍保证金。拍卖人和出租方对竞租人不作任何赔偿和补偿。
2、在拍租前,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出租方要求对拍租公告和拍租资料作出修改或补充并告知竞租人。
3、本公司有权依据此次拍卖会特别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定及本规定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4、标的物以竞拍前竞租人现场所踏勘实物为准,竞租人在竞拍前应对拍租资料详细了解,本公司及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租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已知显性瑕疵和未知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拍卖人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标的的资料、信息、数据、图片仅供竞租人参考,标的简介仅是对标的的一般性说明(如有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不代表本公司对拍租标的的品质的保证和承诺,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对拍租标的一切相关瑕疵的认可、对《拍租公告》、《拍租资料》中所有条款的全部认可,无任何异议。
承诺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
1、扣除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转至拍卖公司账户优先支付拍租佣金,剩余部分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还需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原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租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3、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已认真阅读本须知等相关资料并到标的物现场做了详实的查看。已全面理解和认同本须知;已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承担并履行各项义务。
竞租人承诺:对本次拍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实地查看并对标的实际现状无异议,自愿参加标的竞拍,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含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拍租公告、竞拍须知、竞租规则、特别规定、承诺书等)所列条款。
标的介绍


今日水印
相机真实可验
防伪DB3B21XPUGKNX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