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爆闪警示装置-江苏科运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智能爆闪警示装置采购项目-智能爆闪警示装置-江苏科运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智能爆闪警示装置采购项目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税率 | 单位 |
|---|---|---|---|---|
| 警示灯具 | 爆闪警示装置(基础版) | 2000.0 | 13% | 套 |
| 报警控制主机 ≤8 | 控制主机 | 100.0 | 13% | 套 |
| 信息化 | 爆闪警示装置 (基础版)嵌入式软件(含博达伟业雾区主动引导软件V1.0版) | 2000.0 | 13% | 套 |
| 信息化 | 控制基站 嵌入式软件(含博达伟业数据预处理器软件V1.0版) | 100.0 | 13% | 套 |
| 太阳能供电设备 | 控制主机太阳能供电装置 | 100.0 | 13% | 套 |
| 拉线拉杆 | 控制主机立杆 | 100.0 | 13% | 套 |
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科运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智能爆闪警示装置采购项目
智能爆闪警示装置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488655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爆闪警示装置(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江苏科运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是公司承接的高速公路智能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为湖北、南京、云南、浙江等地区高速公路监测预警路段提供智能爆闪警示装置、控制主机及相关配套硬件设备的供货与配套支持,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要求,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监测与预警能力。
2.2项目工期:按照订货单要求
2.3项目地址:按照订货单要求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乙方按照订货通知规定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按照一定周期(原则上3个月为一周期)汇总,形成结算单。
4.2付款方式:(1)以供应链支付或现金支付,优先使用供应链方式支付。
(2)到货款:乙方按照订货通知规定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在符合本合同其他要求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总价的60%的到货款。尾款:在结算单及发票总价生成后的90日内,无其他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总价的35%的尾款。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无
4.4其他情况:无
五、公示期限
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8层
联系电话:18812803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