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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第二标段定标时间公示

业主单位: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河南 · 商丘
发布:2026-01-05 17:40:41截止: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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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第二标段定标时间公示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第二标段定标时间公示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18号;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5-8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第一标段:3135339.00元

第二标段:3349413.74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26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由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维护,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定标时间: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暂停公告,现有关投标人异议函处理完毕,举行定标会议。

最终定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定标时间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时间公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 系 人:孙先生、潘先生

电 话:0370-3308399、0370-3676668

采购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 座1107 号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370-8999688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 系 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6

发布人: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1月05日

公告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二标段.pdf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定标时间公示 第二标段.pdf下载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

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第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30

第四章定标办法··················································································································40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43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89

第二卷································································································································90

第七章施工图纸··················································································································91

第三卷································································································································92

第八章技术规范··················································································································93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110

第四卷·······························································································································111

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

普通公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

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

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18号;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5-83;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G310连共线郑州至三门峡及连霍高速连接线示范通道项目(商丘市)(包括建设市级数据节点,机

电运维工作站、交调数据存储服务器、物联网网关及网络安全设施等);

2、普通国道自动化交调站项目(商丘市)(包括新设13处多功能交调站点及升级改造5处交调站点);

2.4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G310连共线郑州至三门峡段及连霍高速连接线示范通道项目(商丘市);

第二标段:普通国道自动化交调站项目(商丘市);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3135339.00元

第二标段:3349413.74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

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

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交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且未

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承诺书。

3.1.3项目总工程师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

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

3.1.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以

来近6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且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在本单位登记

注册满6个月。

3.1.5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一项类似项目规模的公路机电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必须为主合同,分包合同无效),质量验收合

格。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

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执行、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需

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出具2022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

人、项目经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

图,查询对象为法人,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

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投

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招标人按先后顺序开展定标程序,若同一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确定为

中标人的,在其它后面所投标段不再推荐作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六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1

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

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

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

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

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

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

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

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时截

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

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截

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

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

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

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

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和投诉渠道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

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人:孙先生、潘先生

电话:0370-3308399、0370-3676668

采购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370-8999688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6

发布人: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联系人:孙先生、潘先生电话:0370-3308399、0370-367666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联系人:沈女士电话:0370-8999688
1.1.4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1.1.5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计划工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澄清与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投标保证金☑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第二标段: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设投标保证金,需使用/替代(根据项目需求自行选择)。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今
3.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8.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地方统一描述为单位盖章、签字。2、所有要求单位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应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3、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投标人应手写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含电子签字和电子名章)
3.8.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生成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及有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
6.3.2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
6.3.2评标报告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
6.5.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5.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6.6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将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6.6.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6.7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6.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5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转账或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
7.5履约担保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7.6支付担保如需支付担保,自行约定。
7.7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7.8合同融资(如需自行约定)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招标控制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
10.9解释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0.11异议/投诉详见招标公告
10.121、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中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2、所有投标单位应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经费保障、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及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承诺。
10.1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一)登录开标大厅流程1、投标人登录自己账号进入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项目选择主体角色和要进入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线开标”进入开标大厅。2、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5小时之后进入,比如9点开标,请在7:30点至9点之间进入,请不要提前进入,也不要太晚进入,以免签到时间不足,导致未能成功签到。(二)签到流程进入开标大厅后,投标人的界面为直播界面,当前页面随着代理公司的点击而变化,页面自动刷新(刷新间隔时间为20秒),右下方有五个按钮,分别为开标现场实况、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在线澄清。投标人点击投标签到,会弹出签到页面,投标人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手动填写也可以读取CA,请CA中仍然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在参与投标前更换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下面的签到人和联系电话手动输入,此号码为在该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消息接收号码,应保持畅通,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签到
10.13成功。信息提醒以交易平台站内消息为准,投标人应保持交易平台处于用户登录状态并实时关注。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是系统开发的附加功能,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没有接到手机短信提醒而导致不良后果,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三)投标文件解密流程1、CA证书解密投标人首先确保电脑已经正常安装投标人工具箱且互认证书助手处于打开状态,插入CA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截止时间前点击右下角解密会跳转到解密页面,页面正常显示项目信息,点击解密,输入CA锁的密码即可解密。2、应急解密选择应急解密时,首先点击应急解密,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完整,然后输入加密时设置的应急解密密码完成解密。(四)评标澄清答疑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问题需要代理公司及投标人解答,可以在评标系统页面点击澄清答疑,选择代理公司或者投标人进行问题描述,然后设置回答时间后点击提交。提交之后代理公司或者投标人可以点击各自的交易平台右上角的澄清答疑按钮。进入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要进行回答的项目,里面会显示专家提问的问题,专家问题可以预览和下载。可以在答疑文件信息选项里提交回答文件(文件格式为PDF),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之后无法修改。(五)中标通知书发放采用在线制作发放,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登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我要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六)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七)开标过程在线询问功能,在开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可通过开标大厅在线询问按钮与代理机构在线交流,代理机构应在交流结束后生成开标记录表,交流记录会汇总在开标记录表中,随档案保存。开标结束后,此功能关闭。(八)开标大厅增加“开标现场实况”功能,投标人安装直播插件后,在代理机构开启直播后,投标人可以点击查看直播可实时查看代理机构开标过程。直播功能插件压缩包*****后直接解压,并将解压后的文件放入电脑C盘Windows文件夹中即可。(九)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07月26日发布《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9.1对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9.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9.1.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9.1.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9.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9.2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十)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关注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十一)因系统在不断更新,请投标人投标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操作指南。(十二)相关交易系统问题,可咨询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70-2853693)。
10.141.招标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5付款方式:第一标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第二标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计量
10.16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施工中标价的2%;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返还时间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4.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0.17本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附录二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执行、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规模的公路机电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必须为主合同,分包合同无效),质量验收合格。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出具2022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承诺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近6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且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在本单位登记注册满6个月。
项目总工程师1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公路、交通、机电或信息化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近6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附录六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允许分包。

1.11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另附);

(7)施工图纸(另附);

(8)技术规范;

(9)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0)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3.2招标人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企业业绩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十、合同用款估算表

十一、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

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报价的编制应依据。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十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进入该项目合同上传栏,编辑并上传与业主

单位签订的合同(上传时请上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交易中心

保证金系统实时自动退还。中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

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实时自动退还(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还事项咨询电

话:0370-2853502,因银行或网络波动导致无法实时退还的保证金,将在问题恢复后自动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

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

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业绩要求

3.6.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2“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备选投标方案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

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3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

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4在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业绩材料,虚假信息或以其

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属于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资格审查通过无效。

3.8.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登录系统在指定位置上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加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参加开标活动并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

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

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交易平台操作使

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

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商丘市公共交易

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2.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流程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

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还应当

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

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

6.5定标

6.5.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2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6中标候选人公示

6.6.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6.2中标候选人异议: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6.3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包括

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异议方式、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等

内容。

6.7中标结果公示

6.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7.2中标结果公示异议: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7.3中标结果公示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

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7.合同授予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

7.5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6支付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7预付款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

7.8合同融资(如需自行约定)

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执行。

7.9签订合同

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

对其予以赔偿。

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06-16发布的“关于开通项目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的通知”,在投

标人的交易平台项目信息内增加了投诉管理栏,投标人可以在投诉管理栏点击跳转进监管平台提起投诉。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法规、招标文件和行业监督部门要求的受理投诉各项条件,准备齐全后通过监管平台在

线递交投诉资料。市场主体提交投诉后可在线查看监督部门“补正材料意见”或投诉处理意见并下载“投

诉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通项目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的通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法。
2.1.1符合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指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保函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或盖章;(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权利义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1.1符合性评审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9)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10)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2)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1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4)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15)其他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7)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9)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投标人的业绩招标文件规定。(22)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备注:根据交易中心2025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和2025年
5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企业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企业资质、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不包含各类承诺书)上传至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否则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2.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一、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计算方式(此处的基准价和偏差率,仅用于计算入围候选人数量X,和商务标流程中的投标报价得分无关)(一)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二)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三位小数)二、符合性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三、确定中标候选人(一)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废标;(二)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3-10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三)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Q,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Y。●当10<Q≤20时,Y取11家。●当20<Q≤50时,Y取20家。●当50<Q≤100时,Y取30家。●当100<Q≤200时,Y取40家。●当200<Q≤500时,Y取50家。●当500<Q时,Y取60家。2、入围候选人数量X=Y*1.5且只保留整数。2.1以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且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差率大于或等于0区间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取1/3(取整数位)家,偏差率小于0区间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2/3(取整数位)家。2.2若浮动区间内没有足够数量的可选企业,则按照先在小于0区间取1家、再在大于或等于0区间取1家的顺序,循环扩大选择投标企业范围直至X值】,报价相
2.2.1产生入围候选人同的投标人也应被定位入围候选人。2.3如Q小于等于X,则入围候选人数量直接取Q值。3、对产生的入围候选人进行后续综合评审。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5分
评标价得分:50分
综合部分得分:15分
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各项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3.1施工组织设计35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应包含项目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物资准备、劳动力配备等内容,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应含括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应包含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
得1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应包含组织机构形式;有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质量管理体系;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有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包含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有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管理目标;有全员安全责任制;有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有安全技术方案;有针对本项目的现场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施工保通方案:应针对本项目在施工保通方案的科学性、技术先进性、实施可行性等内容进行描述,确保方案符合施工要求,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应包含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应急管理体系、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内容不得与本项目实际施工无关。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优秀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一项组织措施的,该项措施得0分。
2.3.2评标价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2分)。
2.3.3综合部分15分企业业绩(4分)(除资格审查业绩外)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规模的公路机电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必须为主合同,分包合同无效),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主要人员(6分)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包括检测工程师、保通负责人、机电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试验人员、资料员的得6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及优惠承诺(5分)(1)按时完工,连续施工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0~1分)。(2)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有违背承诺时的自罚措施(0~1分)。(3)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措施合理可行(0~1分)。
(4)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当地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0~1分)。(5)其他优惠承诺(0~1分)。
注: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综合部分得分+评标价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评标价得分和综合部分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2.4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如进行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为3-10家,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二、如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大于10家,则根据3.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中确定的Y值,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以不排名次的方式推荐Y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

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符合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产生入围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标准

2.3.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综合部分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推荐中标候选人

2.4.1推荐中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

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

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

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异议方式、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等内容。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

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第四章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商丘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如因特殊情况定标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延期时

间不得超过3天,并且要将最终定标时间在延期公告中进行公布。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

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

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

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一)核查随机法

以下核查内容以定标委员会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定标相关资料。

1、信用方面

1.1定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提交的信用查询信息是否属实。

1.2定标委员会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2、履约能力方面

2.1定标委员会通过全国/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查

询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证件是否存在造假情形;查询投标企业公司标注是否异常;查询投标企业公

司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真伪。

2.2定标委员会查询企业营业执照真假;查询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

2.3定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控股关系。

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不得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评审因素作为核查否决

投标项。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新增或变更

定标条件和要求。定标委员会对不符合核查内容要求的投标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得进入定标程

序。并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定标环节:

核查随机法会议流程

定标会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同时通过腾讯会议提供定标会议网络直播。主持人提

前20分钟开启网络直播会议,中标候选人可通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会前发送的腾讯会议会议室编号和密码

进入网络定标会议。

1、签到。到达定标会议现场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签到,限定1人参会。会前5分钟主持人开启网络会议

签到,限定1人参会。中标候选人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参会。

2、介绍参会人员。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人员、到现场和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

候选人、公证处人员。

3、主持人介绍项目开评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

报告。

4、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

第一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首先检查抽取箱,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使用白色或黄色号

码球并进行展示。

第二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检查选中的号码球,查看封签是否完整,开箱检查代码球有无异

常,检查过程可选择到场的中标候选人代表共同检查,检查结果即时现场公布。

第三步,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排号顺序依次为:现场中标候选人、网络会议中标候选人、未到现

场和网络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排号规则为由小到大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

首先,由到达定标会议现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

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

明面。中标候选人侧身扭头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

球号。

其次,按照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参与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签到顺序排号。

最后,对未到现场和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按开标记录表签到顺序排号。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时记录中标候选人代码球号并在大屏幕上展示。

5、抽取中标人号码球。

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

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定标委员会组长侧身扭头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

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

6、宣布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中标人信息,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人,公证处人员宣读公证词,

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定标报告》。

7、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人员在《定

标现场签到表》上签字。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

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

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

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结果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

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

方法重新选取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

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己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

有)且承包人己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

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己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

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8目:

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

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

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

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

程。

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

程。

1.1.6其他

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

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

相同含义。

1.1.6.4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

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6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

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7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

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

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8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

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9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

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

1.4合同文件的优先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

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

具有约束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

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

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

(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

(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

(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

(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

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

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1.6.4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

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

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于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

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己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

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

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于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

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

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

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

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

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

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

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

地征用于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

(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

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

(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

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

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3.5商定或确定

第3.5.1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

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本项细化为:

(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

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

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

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4.1.10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

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

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

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

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

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

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

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二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

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

素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

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

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

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

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

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

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

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

(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

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

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

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

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

清单100章中。

(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2履约保证金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

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

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4.3分包

第4.3.2项

第4.3.4项细化为:

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

作分包给第二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4.3.3专业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列入投标

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

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

下条件:

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

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

(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履行

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

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

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

案。

(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

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第二标段定标时间公示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商丘市普通公路)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18号;采购编号:商财采招-2025-8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第一标段:3135339.00元

第二标段:3349413.74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26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

采购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由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系统维护,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定标时间: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暂停公告,现有关投标人异议函处理完毕,

举行定标会议。

最终定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定标时间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时

间公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

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孙先生、潘先生

电话:0370-3308399、0370-3676668

采购代理机构: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7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370-8999688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系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6

发布人: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