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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有轨电车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网上比价澄清公告

业主单位: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12-28 06:04:36截止:2026-01-07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海珠有轨电车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网上比价澄清公告

海珠有轨电车 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网上比价澄清公告

一、基本信息

比选人名称: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 362号

联系人: 谢工

电 话: 020- 8 3158199

项目概况

  1. 1 比价 内容:海珠有轨电车 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2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价):人民币 柒万叁仟壹佰零叁元整 (即¥ 73103.00 元)。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及方式、提报资审资料及报价时间:

3 .1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 28 日至 2025年12月 31 日 , 17∶00止;

3 .2 澄清时间及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 澄清时 不得上传与澄清 无关的 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在城轨采购网公告通知。

3 .3提报资审资料及 报价时间:以业主在城轨采购网公布的报价公告内容为准。

注:以上信息以城轨采购网(网址: www.mtrmart.com)公布的为准,请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资审资料提报及报价。

、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参与比价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名 截止前, 响应人有 按 本项目 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五)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且无负偏离(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 在本项目最终 报价公告 发布时 ,响应人未 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

海珠有轨电车 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业主) 就 海珠有轨电车 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采购 及相关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 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网址: www.mtrmart.com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比价, 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澄清结束 后进入报价环节 , 响应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 比价 内容: 海珠有轨电车 1号线车辆专业密封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货物清单”,该清单同时作为本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 “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每次甲方实际下单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 3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 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不含税的报价单价。

二、本项目控制价为 73103.00 元(不含增值税),响应人须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报价,所报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否则报价视为无效。同时,响应人所报货期超过 120 天,质保期少于 12 个月,报价亦视为无效。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及澄清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 28 日至 2025年12月 31 日 , 17∶00止 ;

(二)澄清时间及方式: 各响应人如有澄清, 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 澄清时 不得上传与澄清 无关的 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在城轨采购网公告通知。

四、 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比价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名 截止前, 响应人有 按 本项目 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五)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且无负偏离(格式见附件)。

(六)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 在本项目最终 报价公告 发布时 ,响应人未 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

五、 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 审查 资料, 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 提交时间 以报价公告 要求 的时间为准 , 响应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 )上传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 2 , 附件 2的 一系列 内容 不允许缺漏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

(二) 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加盖公章) ;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四)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比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七)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加盖公章);

(八) 廉洁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 提交满足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合格响应人不足三家,则 重新组织比选 。二次比选时 ,所有响应人需重新在城轨采购网上提交响应资料。 中选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文件原件提交给业主。

六、 比价保证金:

(一)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 400 元(控制价的 2%以内)。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 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三)比价保证金的退还:对非中标(选)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日内连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及时退还;中标(选)候选人投示保证金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连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及时退还。 七、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

(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该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收取标准如下:

该交易服务费以中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中价含税金额的 0.2%,8000元封顶。

(二)中价供应商在项目中价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 15个工作日内向其直接交纳,缴纳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 15000089130950

(三)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价人出具《成交通知书》。

八、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 公告 发布后, 所有响应 人需按照报价 公告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 审查 材料 、缴纳 比价保证金 报价并 解密 成功。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 2《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如第一次公告合格的响应人及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如非首次公告,合格的响应人及有效报价有两家或以上时,也可组织开价,不足两家时比价失败。如第二次比选合格响应人及有效报价只有一家时,本次比价失败,比选人有权选择与唯一合格的响应人直接谈判。

九、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一) 本项目采取以下比价方法:

  1.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响应人需以业主发出的 “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如有澄清则以澄清后的为准),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响应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响应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二) 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三) 响应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响应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响应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响应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如送货时,合同清单中的物资品牌、型号与实际送货物资品牌、型号不符,按合同条款执行。

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一) 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五)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 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十一、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此情况下,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十二、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 180 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 视为响应 此 报价有效期 。

十三、 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cg.gemas.com.cn” 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城轨采购网 “ ”的内容为准。

十四、 有关此次比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因此要求变更的,中价人须向业主提供原生产厂出具的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 30%的违约金。

十六、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 - 1;

十七、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八、 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 020) 83155015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 2)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投诉受理电话:( 020) 83106332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海珠区磨碟沙公园有轨电车车辆段

电 话: 020-8 3158199

邮 编: 510308

联 系 人:谢工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