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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5-5647]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12-13 20:53:54截止:2026-01-04
产品/服务: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地铁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工程类型项目类别招标方式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房屋建筑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5-5647
招标单位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2025-12-12 19:00:002026-01-04 10:00:00
投标登记2025-12-12 19:00:002026-01-04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2025-12-12 19:00:002026-01-0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2025-12-12 19:00:002026-01-04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2025-12-12 19:00:002025-12-17 1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2026-01-04 9:45:002026-01-04 10:00:002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2026-01-04 10:00:002026-01-04 12:00:002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2026-01-04 10:00:002026-01-04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招标答疑发布时间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状态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531357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
资金来源国有或集体投资资金来源构成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用地面积为51434m2。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本项目拟建3层(局部1层)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1078.50m,基坑支护形式为双排灌注桩、灌注桩配合钢筋混凝土内支撑、锚索等,开挖深度8.90-12.90m,东侧拟建地下通道与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的地下室连接,连接通道支护周长约107m,开挖深度约6.15-9.10m。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8.35m~10.10m,距离地铁13号线隧道最近约16.10~31.00m;东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9.80~12.30m,红线外存在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用地红线0~4.8m,东侧为在建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东南角位置为现状水塘;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05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距离红线51.8m为现状河涌;西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30~7.60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拟建地下室内有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地下室边最近约7.0m。(详见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 13 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 构、人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 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制监控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工期(交货期) 17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3.85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未要求业绩。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9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10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2026年1月4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2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0922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83313605/137606468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092291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工作(下称“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周边环境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用地面积为51434m²。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本项目拟建3层(局部1层)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1078.50m,基坑支护形式为双排灌注桩、灌注桩配合钢筋混凝土内支撑、锚索等,开挖深度8.90-12.90m,东侧拟建地下通道与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的地下室连接,连接通道支护周长约107m,开挖深度约6.15-9.10m。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8.35m~10.10m,距离地铁13号线隧道最近约16.10~31.00m;东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9.80~12.30m,红线外存在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用地红线0~4.8m,东侧为在建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东南角位置为现状水塘;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05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距离红线51.8m为现状河涌;西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30~7.60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拟建地下室内有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地下室边最近约7.0m。(详见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

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制监控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三、工作依据及相关要求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合同委托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监控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履行期限和方式

1、服务期:从乙方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7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甲方的要求。

2、第一次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乙方在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工作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保监控日志、监控月报、地铁保护监控图纸复核、工作总结等)一式五份,工作成果报告满足甲方及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要求。

4、乙方应当在进场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监控方案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审批。

5、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未发生合同违约情况的前提下,甲方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履约保函原件或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至乙方。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原则上应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如在此期限前银行保函到期的,乙方应在银行保函有效期满前30日内补充提交新的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直至上述期限届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意进度款及结算款项。

6、乙方清楚知悉并确认:本项目资金来源包含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若前述政策性资金按甲方计划足额落实到位的,本合同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前述政策性资金未按甲方计划落实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申请未获审批通过、资金额度未达项目需求、资金拨付延迟到账、资金支付被暂停或取消等情形),甲方将根据资金实际落实情况,对本合同的实施时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作进度、分期实施安排等)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相关调整工作。因前述原因导致出现服务期调整、分期实施、暂停服务、延期等情形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增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停滞等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支付额外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与本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款约定为准。

五、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总价(小写):元;税率为%,税额总价(小写):;如遇国家税务政策法规变化,税额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本项目合同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价包括本合同项下涉及地铁安全保护的安全监控及运营施工配合所需全部工作费用,具体包括编制报审、专家会、评审费、报批监控方案的编制工作费用、监控、施工期间配合费、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所列的全部监控工作费用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应地保办及质监、安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开展可能产生的抢险应急等临时增加的所有监控工作费用,满足本工程验收合格、评审所需的一切费用,且已包含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税费和服务期内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所有的不可预见费用,包括综合考虑工程变化的风险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合同综合单价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固定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工程量、工期变化的影响及其他任何原因而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甲方及终审部门审核确定的结算价为准。

2、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合同请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支付依据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对乙方支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审定拨付有关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⑴合同签订生效后,本项目无预付款。

⑵进度款:监控费用原则上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个月度末乙方提交申报支付进度款资料,可申请支付当月该批次监控费用的80%,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0%止。

⑶乙方在完成监控报告并办理完相关合同结算手续后,可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剩余费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相应金额、相应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交付发票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并不视为甲方及项目业主违约。乙方申请费用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2MACXHWLY07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森保支行

开户账号:810201688880010114

六、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现场各方关系,为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指定专人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乙方的现场监控作旁站式监督。

(3)按合同约定支付监控费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监控工作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5)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按照监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的监控人员,对违反监控合同对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监控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到清退;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权利与责任

(1)有权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监控方案。

(2)有权对涉及监控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监控服务报酬。

(4)乙方应在进场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监控方案,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按照有关规定送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备案。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监控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5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

(5)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见《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6)现场项目组人员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全部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24小时后,上述人员仍未全部到位的,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七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监控项目主

要人员的,除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七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专项的人员违约金。

(9)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监控项目主要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监控项目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撤换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

(11)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

7天后,视为该岗位已空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监控工作(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转包和分包。

(13)乙方应认真、勤奋地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的监控报告并对监控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监控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

(14)监控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5)乙方应自行解决监控人员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乙方应当对受项目施工影响的地铁区间进行相应的监控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按月提供监控成果报告,以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的需要。

(17)对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

(18)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19)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20)监控人员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补充条款

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范围涵盖庙头项目复建三期住宅项目及庙头项目权益复建集体物业项目的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内容。根据受益原则,本合同中涉及庙头项目权益复建集体物业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应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下称“庙头经联社”)承担。受托人同意,若与庙头经联社协商达成一致,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及庙头经联社就本合同订立补充协议,明确应由庙头经联社承担的费用金额,该部分费用由庙头经联社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对于补充协议中明确应由庙头经联社向受托人支付的费用,委托人不再重复支付;受托人亦不得因庙头经联社未实际支付该等费用而向委托人主张该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现场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上报给甲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仍不回复或者确认的,视为对乙方完成工作无异议,乙方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据此结算。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及时到场进行工作。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经甲方催促不按时进场开展工作或进场后三次未能及时提交满足合同约定标准的工作报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受影响段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参加的会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人员到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到会者,累计超过2次(注:参加会议次数以会议纪要签到为准),甲方有权按1000元/每人次对乙方进行追加处罚。

4、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所对应的服务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

5、甲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服务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已完成的服务工作所对应的服务费等费用。

6、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服务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已完成的服务工作所对应的服务费等费用。

7、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所对应的服务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

8、本项目因非甲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政策调整、规划变更、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未获批复或无法继续实施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根据乙方实际完成且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量,参照合同约定单价或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补偿费用。

9、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10、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乙方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前已按甲方要求进场作业的,则合同生效期为乙方进场作业之日。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如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应当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附件:1.中标通知书

2.保密协议

3.廉洁协议书

4.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5.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6.报价清单

履约保函(格式参考)

(甲方):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中标通知书

附件2

保密协议

(甲方):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受托人作为委托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合同单位,受托人同意遵守委托人下列保密条款: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保密信息”在本保密协议中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所获取的重要工作信息。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项目规模、项目计划、项目相关数据和图纸、招标文件资料及信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会议资料和文件。

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对已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在此同意:

(一)未经甲方事前书面批准,不论服务期间或以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

(二)一旦服务工作终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将退还保存的属于甲方的所有机密资料,如方案、制度、报告、合同等。

(三)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从获知甲方保密信息时起,至保密信息已由甲方通过合法途径让普通公众知悉时止。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通过任何合理方式追究乙方的责任并终止服务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或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附件3

廉洁协议书

甲方: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洁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与乙方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达成利益默契;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反映)。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受理部门:纪检室;举报邮箱:ctcgjtjjs@163.com。

第四条相关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经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机构查证属实,甲方对乙方实施3年的市场禁入。

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附件4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附件5

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

附件6

报价清单

履约保函(格式参考)

履约保函(格式参考)

致: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你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上述合同简称“该合同”。你方在该合同中要求承包人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履约保函,作为承包方履行该合同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方出具本保函。

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总价的10%],并无条件接受本保函的约束。

承包方在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义务而应承担违约金的支付责任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3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更、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效力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方全部完成该合同约定事项之日止,但本保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所有索赔通知和本保函正本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16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

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

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0922912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313605/13760646800
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7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招标人的要求。
1.1.8工程总投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及补充公告等(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1938510.00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本人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要求封装,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4)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期限: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约定。□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可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10.2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本项目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2招标失败的情形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10.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5否决投标条款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8、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10、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6其他1、若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委派的不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将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代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3、中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一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要求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铁安全监控保护

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

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

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

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

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本项目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控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

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

(4)资格审查资料;

(5)商务部分证明资料;

(6)技术部分;

(7)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

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

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

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

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

(4)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

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本章附件五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

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

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式为准)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名称: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总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版式为准)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

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

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

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式为准)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

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通知书格式)

附件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就参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

监控保护服务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

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

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

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

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

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

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

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

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

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

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

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

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

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

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

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扫描件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声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第3.1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第3.2点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满足招标公告第3.4点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进行评审)。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0分技术部分:35分投标报价:15分投标人总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通过初步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大于5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通过初步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通过初步评审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中,若没有有效投标总报价(含税)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直接取最高投标限价×90%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商务部分(50分)类似业绩(20分)(1)2022年1月1日(近3年)至今独立承接过(市政类)工程监理服务,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2)2022年1月1日(近3年)至今独立承接过地铁保护监控的业绩,每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单位资质信誉(20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上述中的5项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具备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近3年)至今任一年获得过纳税信用评价:①A级纳税人,得5分;②B级纳税人,得3分;③M级纳税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10分)(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担任过或主持过(市政类)工程监理服务或地铁保护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学历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其他不得分。
2.2.4(2)技术部分(35分)监控技术、监控方法、数据处理方法(7分)要求方法先进、合理,描述具体详细,方法针对性强。优得[7-5),良得[5-3),中得[3-2),差得[2-0);未提供不得分。
监控工作质量目标(7分)要求目标明确细致、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7-5),良得[5-3),中得[3-2),差得[2-0);未提供不得分。
监控工作保证措施(7分)要求工作流程规范、保证措施方法合理可行、防范措施完全有效、针对性强。优得[7-5),良得[5-3),中得[3-2),差得[2-0);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文明作业保证措施(7分)要求安全文明作业流程规范、措施完善具体、针对性强、合理有效。优得[7-5),良得[5-3),中得[3-2),差得[2-0);未提供不得分。
监控工作重点、难点分析(7分)要求分析全面、理解准确、针对性强、建议合理可行。优得[7-5),良得[5-3),中得[3-2),差得[2-0);未提供不得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计算方法(15分)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5分;投标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5分。

注:1、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清晰扫描件,时间以服务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

2、单位资质信誉:

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页查询信息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

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②纳税信用评价: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纳

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官网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单

位名称一致,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

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或

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或在税务局官网查询的纳税

信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只计算投

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

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3、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清

晰扫描件(担任过或主持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

不予认可),时间以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

4、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清晰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

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

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注: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

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

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

地块西侧。

3、建设规模: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位于广州市黄

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用地面积为

51434m²。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本项目拟建3层(局部1层)

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1078.50m,基坑支护形式为双排灌注桩、灌注桩配合钢筋混凝

土内支撑、锚索等,开挖深度8.90-12.90m,东侧拟建地下通道与复建二期AP0905029

地块的地下室连接,连接通道支护周长约107m,开挖深度约6.15-9.10m。北侧:地下室

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8.35m~10.10m,距离地铁13号线隧道最近约16.10~31.00m;东侧:

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9.80~12.30m,红线外存在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用地

红线0~4.8m,东侧为在建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东南角位置为现状水塘;南侧:

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05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距离红线51.8m为现状河涌;

西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30~7.60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拟建地下室内有2

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地下室边最近约7.0m。(详见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

准)。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具体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督促落实暨

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

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

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制监控

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含服务范围内

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三、工作依据及相关要求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合同委托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要求:中华

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监控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

件以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履行期限和方式

1、服务期:从乙方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7个月,具体进

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

施工及甲方的要求。

2、第一次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乙方在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工作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保监

控日志、监控月报、地铁保护监控图纸复核、工作总结等)一式五份,工作成果报告满

足甲方及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要求。

4、乙方应当在本进场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监控方案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

方审批。

5、乙方清楚知悉并确认:本项目资金来源包含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若前述

政策性资金按甲方计划足额落实到位的,本合同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前述政策性

资金未按甲方计划落实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申请未获审批通过、资金额度未达项目需

求、资金拨付延迟到账、资金支付被暂停或取消等情形),甲方将根据资金实际落实情

况,对本合同的实施时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作进度、分期实施安排等)进行调整,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相关调整工作。因前述原因导致出现服务期调整、分期实施、

暂停服务、延期等情形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增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人工、材料、机械停滞等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支付额外费用。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与本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款约定为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

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商务部分证明资料

六、技术部分

七、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

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招标文件后,我单位愿以:投标总报

价¥元(大写:),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广州

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的

全部工作内容。

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

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委托人开工指令后,我

单位将无条件按委托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本投标文件的承诺为上述工作

投入足够的设备、仪器、软件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并按要求驻场服

务。

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

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接受中标。

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

何单位中标,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我单位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形。

投标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
投标总报价(含税)(大写)(¥元)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大写)(¥元)
税率%
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事业法人单位证件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

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

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

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

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53135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的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

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

块西侧,用地面积为51434m²。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本

项目拟建3层(局部1层)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1078.50m,基坑支护形式为

双排灌注桩、灌注桩配合钢筋混凝土内支撑、锚索等,开挖深度8.90-12.90m,

东侧拟建地下通道与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的地下室连接,连接通道支护周

长约107m,开挖深度约6.15-9.10m。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

8.35m~10.10m,距离地铁13号线隧道最近约16.10~31.00m;东侧:地下室边线

距离用地红线约9.80~12.30m,红线外存在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用地红线

0~4.8m,东侧为在建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东南角位置为现状水塘;南侧:

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05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距离红线51.8m为现状

河涌;西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30~7.60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拟建

地下室内有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地下室边最近约7.0m。(详见设计文件

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

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

2.1.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

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

监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

工方案、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

构、人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

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

制监控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

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

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2.2.3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193851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

效标处理。

2.2.4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7

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

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

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

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

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

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

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

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

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

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

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

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

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

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00分至2025年月日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00分至2025年月日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0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

分至2025年月日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

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

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

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0922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313605/13760646800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

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电话:020-80922912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4楼

电话:020-8092291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

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

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

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

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

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

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

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

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

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

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

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

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

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

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

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

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

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

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

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

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招标公告

1.1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53135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用地面积为51434m²。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本项目拟建3层(局部1层)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1078.50m,基坑支护形式为双排灌注桩、灌注桩配合钢筋混凝土内支撑、锚索等,开挖深度8.90-12.90m,东侧拟建地下通道与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的地下室连接,连接通道支护周长约107m,开挖深度约6.15-9.10m。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8.35m~10.10m,距离地铁13号线隧道最近约16.10~31.00m;东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9.80~12.30m,红线外存在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用地红线0~4.8m,东侧为在建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东南角位置为现状水塘;南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05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距离红线51.8m为现状河涌;西侧:地下室边线距离用地红线约5.30~7.60m、红线外为规划道路;拟建地下室内有2栋需保护的古建筑,距离地下室边最近约7.0m。(详见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风度街东侧,黄埔东路南侧,复建二期AP0905029地块西侧。

2.1.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13号线的保护范围,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

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制监控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2.2.3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193851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2.2.4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17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0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0922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313605/13760646800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电话:020-80922912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4楼

电话:020-8092291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440101716359393C,电话:020-83313605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

改项目一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

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

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

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

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

2025年12月12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托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员工梁立峰,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

旧改项目一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招标过程中

相关工作的授权代理人,负责联系招标事宜的专职人员。

特此证明。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的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一复建三期

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该

工程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工程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

到位。

特此说明。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507-440112-04-01-531357)批准“广州市黄埔区庙头

旧改项目一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已

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特向贵单位申请本工程地铁安

全监控保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委托广州市市政工程

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

招标文件

1.1

招标人: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联系人:黄工电话:020-8092291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313605/13760646800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委托服务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 17 个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工联单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招标人的要求。1.1.8工程总投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及补充公告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1938510.00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本人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要求封装,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海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旧改项目-复建三期AP0905003地块涉及地铁安全监控保护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4)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约定。□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可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