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商场B101铺自编12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AA2025RD1030170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 |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商场B101铺自编12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面议 | ||
| 价格说明 | 面议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67 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面议 | ||
| 免租期限 | 面议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01-09)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5-12-31。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 3.意向方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租(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1)意向方与出租方发生过诉讼。 (2)意向方违约导致出租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3)意向方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前解除与出租方的合同,不配合出租方办理合同提前终止手续并缴纳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 (4)意向方在广州地铁书面拒绝投标名单内。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4.意向方须向出租方报名,面议租赁条件,并递交意向书。意向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以租赁期最后两个月应缴的月租金总额标准收取(只接受银行转账;缴交账户须与报名响应人一致)。 收款单位: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帐号:1209 2230 5710 606 二. 租金价格面议,按照实用面积计收租金,该商铺实用面积为67㎡。 如在本公告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将另行组织公开招商;如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或以上,有符合资质的意向方报名,我司按先到先得的方式,视其为摘牌方。 三. 公告期间出租方根据招商需要,有权随时撤回该挂牌项目。 四. 本次招商的租赁期限可根据响应方的需求面谈,但最长不得超过72个月。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209 2230 5710 606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须在现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A塔15楼)报名,面议租赁条件,并递交意向书。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颜小姐 | ||
| 联系方式 | 13118876666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