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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A1-2)工区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黑龙江 · 黑河
发布:2025-12-03 20:01:28截止:2025-12-09
产品/服务:碎石公路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A1-2)工区碎石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A1-2)工区碎石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GKYQZB-HW-202511-0801

2.3招标范围:碎石采购。

2.4本次材料采购共划分为个标段,即A1、A2标段,主要材料数量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金额(元)

备注

1

碎石

0.5-1

500.00

158.00

79000.00

A1标段

2

碎石

1-2

1500.00

158.00

237000.00

3

碎石

1-3

800.00

158.00

126400.00


合计




442400.00


4

碎石

0.5-1

1500

120.00

180000.00

A2标段

5

碎石

1-2

5500

120.00

660000.00

6

碎石

1-3

3800

120.00

456000.00

7

黄碎石

2-3

8000

85.00

680000.00


合计:




1976000.00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3、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规范要求。

2.8招标控制价:A1标段:442400.00元人民币;A2标段:1976000.00

2.9招标代理服务费:A1标段3981.60元人民币,A2标段15,441.6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2.3 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为准。

3.2.4 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5 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即A1或A2)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两个标段(即A1或A2)。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 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 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5.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1.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 标段3000.00元人民币,A2标段3000.00元人民币;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3时00分;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2日13时0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3时00分;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其他说明

9.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 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3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 CA 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399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19945923400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哈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4栋2层210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046001633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1554534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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