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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2025-11-28 07:38:43截止:2025-12-09
产品/服务:通用物资铁路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沈阳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YJYYWX2025100593066bz-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A03,A06,A07,A08,A09,A10,A12,A17包件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时须提供由制造商或品牌方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授权代理文件。如代理商为非制造商或品牌方直接授权的,须提供上游授权企业的代理授权文件、上游授权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上游授权企业公章),以保证授权的连续性,可追溯至制造商或品牌方。外方授权书须提供准确有效的中文译本。(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伍万元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成品油类物资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出具承诺书,明确承诺投标人具有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对所供应的成品油类物资能够开具合规的成品油发票。承诺书上须有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及企业公章。

3.质量保证能力:详见物资描述表

4.业绩要求:无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 08:00至2025年12月1日 0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3:200元、A06:200元、A07:200元、A08:200元、A09:200元、A10:200元、A12:200元、A17: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红岩

电 话: 024-620808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韩经理

电 话: 024-62080846 1820242189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传 真: /

电子邮件:43866547@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 3301002209249050332

**8.**其他

详见本公告下方附件,不一致处以下方附件为准

特别说明:

1.国铁平台账号登陆、注册、办理CA证书等问题,请联系国铁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2.文件工本费审核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如有未审、漏审、错审等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2025年11月28日

沈阳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通用物资第九批框架协议(二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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