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新疆G30哈吐机电四标直接采购公示
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新疆G30哈吐机电四标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FA00000383841
发布时间:2025-09-05 14:31:00
公告
公告标题: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新疆G30哈吐机电四标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G30哈吐项目4标
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383841)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主线全长 345.209km,其中整体式路基段长 127.081km,分离式路基段长 218.128km。共设置大桥2座、中桥 15 座、小桥 195 座、涵洞648 道,全线设置 16 处互通式立交、16 处分离式立交,收费站 14 处(均为匝道收费站),通道34座,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5处,服务区7处。本标段施工范围为K3017+000-K3107+000(二堡服务区)、90km,标段范围内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
2.2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供应链金融(6个月)或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4.2付款方式:预付10%;以项目部下发的正式订单通知为准分批次支付,每批次设备材料到货经验收合格后45天内支付该批次合同含税额的7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合同含税额的10%;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合同总额的100%。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1050万元、资信良好、业绩满足合作要求。拟采用公开单一来源的方式执行本次采购工作。
六、公示期限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9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8层
联系电话:15911027429
附件列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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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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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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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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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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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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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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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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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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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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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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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式机动车信号灯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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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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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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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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