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云龙车辆段厨房餐厅装修(重招)项目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云龙车辆段厨房餐厅装修(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云龙车辆段厨房餐厅装修(重招)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云龙车辆段综合楼食堂室内装修,综合楼一层设置982㎡的厨房(含售卖区)和1500㎡的餐厅。二层主要为餐厅(含打菜区),建筑面积约1566㎡;龙山车辆段食堂室内装修,设置375.93m2的厨房(含售卖区)和355.80m2的餐厅。
2.3计划工期:
159日历天(2025年10月24日-2026年3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云龙车辆段厨房餐厅装修。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454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云龙车辆段厨房餐厅装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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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董顺杰、殷崇珊、徐新宇
联系电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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