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KC-20250826024117-3605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业主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黑龙江 · 鹤岗
发布:2025-08-27 15:41:26截止:2025-09-06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一、合同编号:**KC-20250826024117-36058
**二、合同名称:**KC-20250826024117-36058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8-230406-052869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沿河南B12栋
联系方式:13684688747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地址:育才街道
联系方式:15331859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个) | ¥2,595.66 | ¥2,595.66 | 2025-2026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含车船税),对投保车辆发生事故的,在责任内予以最高限额赔偿,死亡伤残180000元,医疗费用18000元,财产2000元。 |
合同金额: 2,595.66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伍元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8日至2026年08月27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东山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3d781ef9e76b9243c1f4d71a39822e8.pdf
鹤岗市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