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号牌成品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3826872202524402
二、合同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号牌成品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M-2025-03-00292-2025HXZB-0402
四、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号牌成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
供应商(乙方):长春市反光标牌厂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创新路1313号
联系方式:139430998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动自行车号牌
数量:1.00
单价(元):93109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电动自行车的分类、规格、颜色
1、电动自行车号牌外廓尺寸为160mm(长)x100mm(宽),其中:民用号牌颜色为绿底白字,白框线;警用号牌颜色为白底黑字,黑框线。
2、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外廓尺寸为160mm(长)x100mm(宽),颜色为黄底黑字,黑框线。
二、内容组成和编排方式
上部为各地市、州发牌机关代号(参考机动车),如:长春市为“吉A”、吉林市为“吉B”等,其中,梅河口市为“吉L”中部为六位数字编号,数字资源用尽后,从第一位号码开始依次启用英文字母:A、B、C……(O、I不启用);底部为“电动自行车”中文汉字。
三、字体、颜色标准
1.中文汉字及阿拉伯数字字体为方正大黑。
2.绿色色号为C:100 M:0 Y:100 K:0。
3.黄色色号为C:0 M:30 Y:100 K:0。
四、材料标准
1、号牌基材为厚度为1.0mm的铝质材料,材料应符合GB/T 3880.1和GB/T 3880.2的规定。
2、金属材料号牌表面应使用符合GA666-2018要求的反光膜。
五、式样图(以长春市为例)
1、合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2、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
3、警用电动自行车号牌
2.合同金额(元):93109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所,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