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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苑小区、德锦苑小区、竹锦苑幼儿园等13处“交投智充”停车棚宣传栏广告位3年租赁权

业主单位: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丽水
发布:2025-08-24 11:43:02截止:2025-09-03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书香苑小区、德锦苑小区、竹锦苑幼儿园等13处“交投智充”停车棚宣传栏广告位3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书香苑小区、德锦苑小区、竹锦苑幼儿园等13处“交投智充”停车棚宣传栏广告位3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L2025ZJ1020415
转让方名称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底价6.125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5-08-25披露结束日期2025-09-05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书香苑小区、德锦苑小区、竹锦苑幼儿园等13处“交投智充”停车棚宣传栏广告位3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6.125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5-08-25披露结束日期2025-09-05
资产属性房产标的所在地区庆元县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书香苑小区、德锦苑小区、竹锦苑幼儿园等13处“交投智充”停车棚宣传栏广告位3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5%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租赁关系终止时,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标准按照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9、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放弃标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挂牌招租。
10、资产出租价格年度租金为挂牌成交价。租赁期3年。到期后重新评估。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