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彭物流园(B区)三期10#外立面改造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
南彭物流园(B区)三期10#外立面改造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南彭物流园(B区)三期10#外立面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该工程的钢结构专业分包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诚邀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各参选人参选。
2.竞争性比选范围
2.1 南彭物流园(B区)三期10#外立面改造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包括10#库房新增墙面面积1889.14㎡,普通窗416.16㎡,电动卷帘门295.5㎡,其中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新增墙板(包含檩条,拉条,内、外墙板和保温层)安装,钢立柱及基础预埋件安装,新增门、窗(包括卷帘门及加固件,不含钢质门)的制作与安装,钢结构制作(包含防腐、防火涂料),彩钢板制作,门窗洞口收边件的制作与安装,拆除阻碍施工的设施及完工后的恢复,材料转运、建渣清运、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南彭物流园(B区)三期10#外立面改造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清单报价表》。
2.2 比选人提供二级水电源,其余人工、材料、机械(具)等由参选人自行负责,现场严禁使用高度超过一米八的活动脚手架。
2.3 本工程的垂直和水平运输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2.4 由于库房已出租,施工时间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存在降效需综合考虑。
3. 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参选人承担。
3.2 品牌要求详参选人须知1.3.3条。
4.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以比选人给中选人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验收合格之日止(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总工期延误罚款2000元/天,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实际开工日期先于或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
5.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对潜在参选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5.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人至少完成过合同内容包含钢结构安装(且钢结构安装的金额为69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1个。
5.3 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截止时间: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6.2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版本发送至参选人指定邮箱。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168号10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竞争性比选人不予受理。
7.3 参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
8.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21号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13594044322
组织实施部门: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68号106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6392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