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辆别克牌旧公务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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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上饶市本级]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辆别克牌旧公务车转让
项目编号: | ZC25JX11018403 | ||
项目名称: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辆别克牌旧公务车转让 | ||
标的名称: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辆别克牌旧公务车转让,挂牌价10,981.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8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8月1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辆别克牌旧公务车转让,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09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车辆为旧机动车,不包含车牌,车辆过户、提档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拍卖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 4、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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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李女士18370063175 程女士19079331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