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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二连运用车间办公楼房屋整修项目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2025-07-19 12:55:24截止:2025-07-23
产品/服务:房屋整修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二连运用车间办公楼房屋整修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二连运用车间办公楼房屋整修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5-514(二次))

一 .招标条件

受集宁车辆段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二连运用车间办公楼房屋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设备表、施工方案(主要为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等纳入文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房屋装饰装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单位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加盖发包方公章的踏勘证明。

7.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递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 7月 19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5年 7月 23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27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 7月2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t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本项目定于2025年 7月 31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471-3987861

异议受理邮箱:htjhxzbyysl@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集宁车辆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89号

黄冬青

18947144040

附件 2: 招标 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包件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计划工期

交付地点

集宁车辆段二连运用车间办公楼房屋整修项目

详见第七章

1

总工期30天

集宁车辆段二连运用车间